该不该让供应商管理和IQC合二为一?
我们公司是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需要大量电子元器件,以前公司是把来料检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合二为一的都由IQC科科长负责。由于供应商管理和来料检验管理同为一人负责,信息通畅而IQC科科长通晓检验知识和电子元器件知识所以IQC科科长和供应商相安无事。但前任IQC科科长因病住院了,老总便任命他的学管理的侄子代替了前任IQC科科长可这位“科长”是位公子哥,只会在人前夸夸其谈大谈质量体系对电子元器件的知识则一无所知。当发生因电子元器件的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产品质量不过关甚至报废时他就逼着供应商整改,可面对电子元器件供应商的反质问,却无言以对。供应商慑于他的背景也不与其计较,可我们的客户就不买这个账了。于是我们的老总让品质部长把供应商管理从IQC科中剥离出来。让专人负责供应商管理。做好了,是IQC科科长的功劳,反之受罚。大家觉得这样合理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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