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08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开始报名了!!!
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341号),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㈠ “网上报名”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月21日上午9时起 , 2008年2月29日下午7时 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㈡ “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 2008年2月25日 至 2月29日 。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 。
联系电话:22203889。
㈢ 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22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㈠ 考试方式
非滚动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赴考。
㈡ 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 、其他
㈠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下载打印准考证。
㈡ 收费标准
根据粤价函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教材
可以到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征订。
附件:1、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附件1
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以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初级,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报考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 2001年1月1日 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初级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具备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级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07年12月31日 。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6)款和符合免考一科的考生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341号),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㈠ “网上报名”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月21日上午9时起 , 2008年2月29日下午7时 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㈡ “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 2008年2月25日 至 2月29日 。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 。
联系电话:22203889。
㈢ 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22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 、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㈠ 考试方式
非滚动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赴考。
㈡ 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 、其他
㈠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下载打印准考证。
㈡ 收费标准
根据粤价函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教材
可以到东莞市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征订。
附件:1、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附件1
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以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初级,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报考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 2001年1月1日 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初级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具备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级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007年12月31日 。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6)款和符合免考一科的考生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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