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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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币式的储藏柜小偷会先存放物品,再把钥匙拿去复制,以後就可开箱。
我手上拿的是105号储藏柜钥匙,我前面一位太太正在打开105号储藏柜,她不知道我才是真正主人,後来她发现我一直看著他,她不好意思说:“这钥匙有问题。”
只要是投币式的储藏柜都有发生!!!现在的小偷太可怕了。
昨晚我将手提包存放在投币式的储藏柜中.(内有钱包,手机,钥匙,证件...等全部家当,等到要离开时,打开柜子发现理面的包包不是我的,那时心想,这钥匙是怎么回事,随便哪个柜子都可以开,太危险了!!当时还认为可能是不小心开错柜子了.但试了几个柜子发现钥匙都不对,再次check钥匙的编号,确定是我们第一次开的柜子没错,这才知道大事不妙了!为了确定我的包包没被锁在别的柜子中,我拨了我的手机,第一次电话有接通,但储藏柜附近并未有铃声,第二次再拨手机就被关机了.这时我就确定被偷了!
我赶紧电话挂失信用卡/提款卡,在挂失的过程中与服务人员讨论怎会发生这种事,由于柜子完好无伤,因此我一开始都没想到可能是被偷了,他们说或许是有心人刻意锁定几个柜子,将这些柜子的钥匙拿去复制,待人不注意的时,再去开锁拿东西.
一般来说,投币式的储藏柜,只要你投钱就可利用柜子,锁上柜子钥匙便可拿走对那些动歪脑筋的人说,想偷东西太简单了,只要复制一把钥匙,然後大摇大摆开锁去拿就好了.
我从来都没想过上了锁的储藏柜也会发生这样的事.实在太可怕了!奉劝各位出入公共场所,重要物件还是随身携带,虽然一时不方便但确可省却事後的一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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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彩弹对抗击残同事右眼
2003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这起案件对在度假时,应该如何来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因而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飞来横祸:彩弹击中右眼
余童身高1.75米、今年24岁,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他于2001年7月从重庆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被重庆市某局录用,并签订了1年的试用合同。刚刚踏入社会的余童,就找到一份称心而稳定的工作,他感到非常幸运。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都被一次周末游玩葬送了。
那是2002年4月5日下午,那天是星期五,余童和30余名同事到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公园游玩。铁山坪公园的彩弹对抗射击游戏非常刺激,余童和同事们在第二天上午参加了该游戏。在射击场,他们有几个人参加了彩弹对射活动。按照游戏规则,他们每6人一组,分为两组进行对射活动。游戏对于这些人来说,是紧张而又刺激的,然而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紧张的活动中竟然潜伏着危险。
余童和同事们高兴地跑进了射击场,工作人员讲完活动规则,双方队员就开始了交战。一时间,“砰、砰”的“枪声”此起彼伏。队员们大喊大叫,这样的活动真是刺激又过瘾。正在这个时候,头戴蓝色防护面罩的余童发出了几声惨叫:“别打了,我的眼睛被射到了!”惊险刺激的对抗射击游戏被迫停止。
当时的场面让余童永生难忘,他称,就在他一个转身的时候,对方的枪响了,他的头盔也松动了,子弹透过缝隙射中了他的右眼,恍惚中,那人又朝他开了两枪,他依稀觉得朝他开枪那个人是同事唐晖。当时,他感到像被拳打中了一样,又肿、又胀、又麻。
同事们上前一看,余童一脸痛苦,一颗彩弹在他的右眼处炸裂,并流出了丝丝血迹,迅即,他的整个脸庞也血迹斑斑。由于余童的伤势严重,同事紧急将余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数天的辗转治疗,最后医生清楚地告诉他,他的右眼必须摘除。
2002年6月7日,余童在第3军医大学进行右眼摘除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意外地失去了右眼,带给余童莫大的肉体痛苦,可等待他的还有另一件让他不得不惊诧的现实。就在他受伤不久,他一直坚信唐晖就是射伤他的那个人,但没有人愿意证明那天打中他的人就是唐晖。
突如其来的灾难让余童和他的家人们难以承受,余童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自己是公司招聘的合同工,医疗费用自然成了大问题。自从余童受伤之后,他的家人便多次找过单位的领导。然而单位领导告诉他们,这是私自组织的春游活动,余童不属于工伤,单位不予解决。
在整个治疗过程,余童光医疗费一项就花去了1.5万余元。2002年7月1日,在与原单位签订的1年试用合同期满后,由于他的健康状况,余童没有被单位续聘。残酷现实使余童雪上加霜,在他失去右眼后不久,又失去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而就在这个时候,11名参加对抗射击游戏的同事对此事都进行推诿,均称此事与自己无关,没有谁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同时,公园射击场的主办单位也否认自己有责任,他们称,余童的伤残是他和他的同事违反游戏规则而造成的后果。
2003年3月,在家人的帮助下,余童将原单位、射击场和唐晖告上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
现场模拟:这一枪到底是谁开的
这颗彩弹究竟谁打出来的?造成余童眼睛受伤的时候,他当时正在干什么?他是不是确实曾把那个面罩摘下来或挪到一边去了呢?2003年5月30日,法院的法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模拟考察表明,从当时双方所处的位置来看,唐晖根本就不可能射击到余童,即使能击中对方,也只能击中到余童的左眼。由此,余童只告唐晖一人的诉讼请求就没了足够的证据,余童只好将钟斌等另外参加活动的11名同事追加为被告。
开庭激辩:谁该为致残者买单
2003年7月,此案在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余童戴着墨镜坐在原告席上面无表情。而他的昔日领导和同事也没有过来与他打招呼,直接坐到了被告席上。
余童在法庭上陈述称,他和同事是乘单位的公车到铁山坪公园的,这实际上是单位对这一集体活动的默许,由于其组织不严密、安全观念不强,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而单位应负主要责任。
“当初发生事故时,我的头盔偏移,露出了右面脸部,正准备恢复头盔位置。”11名同事相距不太远,发现异常情况时,完全可以停止射击从而避免事故发生,但他们却心存侥幸,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次要责任。
而公园管理方疏于管理、未尽告知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余童还强调称,由于他右眼完全失明,今后的光明世界对他来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一半”。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
第一被告否认了余童关于“单位组织春游”的说法。其代理人称,此次春游是职工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自发邀约出行的,为方便职工出游,单位派车相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在引发事故的彩弹射击游戏是队员各自买票参加的,大家实行的是AA制。所以,被告的人生健康受损害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被告,即他的11名参与“枪战”的同事共同聘请的代理律师辩称,余童的受伤是因其怕热而违反了游戏规则,擅自将面罩揭开造成的。由于游戏以互相对射为内容,以击中对方队员的次数评判胜负,因而11名同事在游戏中猛烈开火并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在面罩中弹被涂料模糊的情况下,队员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戴好面罩,因而余童关于同事心存侥幸,在危险的情况下继续开火的说法没有证据。该代理律师认为,由于11名射手没有过错,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11名同事均出面证实,这次春游活动是自发而不是单位组织的。
第三被告公园管理方则认为,他们在活动现场张贴了大量的“游客须知”。在游戏前,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则尤其是严禁取下面罩等条款均作了特别强调,因而无过错所言。
头盔究竟能不能左右移动?摘取是否方便?审判长决定当场予以验证。拿起透明的玻璃钢眼罩式头盔,余童在法庭上现场演示起来,结果证明射击场头盔没有问题。
一审判决:11名同事各赔5千
法院认定,由于余童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春游活动系单位组织,而11名同事也一致称他们系自发出游,因此对余童要求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庭在对射击方现场勘察和收集其它证据表明,管理方张贴有相应的警示标志,且提供的游乐设备没有安全瑕疵,法庭认为公园管理方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在的共同危险行为理论,从本案纠纷来看,原被告实施的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在游戏开始后由于有人违反游戏规则,向不特定指向射击的情形,共同危险已经现实存在。全部行为人都有疏于注意安全义务的过失,且各行为人的过失内容相一致,已构成共同过失。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进行了宣判,余童6万余元的医疗费、伤残费的经济损失由12人共同承担,11名同事每人承担5000余元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一份由余童自己负责。余童的其它诉讼请求被法院一并驳回。
胜诉的余童,并不显得十分高兴,他称,自己一只眼睛没了,对于他来说是异常残酷的,他宁愿什么也不要,也不愿失去一只眼睛。
点评:
一位风华正茂的帅小伙儿,一个一帆风顺的年青人,意外地在一次娱乐活动中,乐极生悲,不仅丢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丢了一只眼睛,实在令人婉惜!毫无疑问,他的人生道路因此将发生不可逆转的重大转折,他的生活质量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严重影响。从此,在他不顺心的时候,他会默默地追忆健康时的美好时光,也会回味之前那份令人称羡的好工作,他会为自己在那次活动中没有遵守游乐园的安全管理规定而悔恨,他甚至会后悔参加了那次有危险性的活动!
公司243号文件规定:公司禁止各部门、各小组以组织名义组织员工到离开公司办公所在地30公里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以及不管距离远近,禁止组织有危险的活动,如爬山、游泳,并禁止到不安全、不健康的地方活动。员工自发组织的活动,组织者、倡议者担负起安全责任来,对出现的事故要负以责任。
国庆长假将至,大家或多或少都会参加一些室外的休闲、娱乐活动,我们要提醒您的是,一定要遵守游乐场所的管理规定,一定要认真做足活动场所规定的保护措施,不要无谓地冒险(本案例中的受害人,就是因为没有戴好头盔,“违反了游戏规则,擅自将面罩揭开”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曾有一名员工在玩室内攀岩时,不小心摔下,造成重伤;也曾有远足出行时,同行的亲友死亡的惨痛教训);有心脏病、高血压病的人,尤其不要参加危险性的活动(如乘坐过山车等);在旅行游玩、娱乐时,要有节制,以免身心过度疲惫,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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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上海女大学生之死
去年11月27日晚10点左右,一名家住长宁的女大学生外出做完家教,在返回至住所门口时,遭尾随其后的歹徒袭击并被扼死在消防通道内。一名从事治安防范工作的警官,在了解整个案件过程后,不由为这名女大学生扼腕痛惜,如果她有必要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这名女大学生做家教已有一段时间,回到家都在10点以后,而从车站到家这一段路程,行人稀少,比较僻静(案发当天又下雨)。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她和家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在下车后,到家前与家人保持电话联系,家人要在回家的路上等侯接送,随身带上一两件护身物品(哨子、小型的警报器或喷雾器)。据案犯交代,当天其在女大学生家附近闲逛时,发现被害人单身回家,顿起歹念,就一直尾随其至住地。这种临时起意的犯罪,在开始试探的阶段,如果发现目标很警觉或有防范(如一直与家人保持电话联系,有家人等侯接送等),往往不会有实质性举动。
深夜单身回家的女性行路要保持警惕,要多回头看看,提防身后有“尾巴”。如果发现有人跟踪尾随,要向附近住户,商店,超市等人多的地方走去,或停下来打电话与亲友联系,情况紧急要立刻拨打110报警。女大学生从车站到小区,再从小区到大楼,最后到电梯口走了将近十多分钟的路程,毫无戒备的她并没有注意到一个陌生人一直跟在后面。
到电梯口了!女大学生这才发现身后有一个陌生人,怎么办?夜晚一定要避免单独与陌生人同乘一部电梯!这是非常重要和基本的女性防范常识。女孩完全可以让陌生人先乘,自己在电梯大堂等候,对案犯而言,在随时有人来的电梯大堂间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太大了。女孩想的只是赶快回家,于是……
女孩进了电梯,歹徒也跟了进来。按的停靠层面比女孩高,这意味着他不会比女孩早离开,风险骤然上升。到了此时,女孩如果及时采取措施依然可以化险为夷,首先可以用手机与家人联系,并大声告知到电梯门口来接她--其实也是在警告对方(手机一直就在女孩的手里),还可以站到电梯的控制键旁,对方一有举动就按响警铃,或把所有楼层的按钮都撸一遍,这样每到一层电梯停一次,获救机会就大大增加。电梯终于到了,面对渐露狰狞的歹徒,女孩慌不择路,只顾夺门而去,却把整个背部完全暴露在歹徒面前(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越到此时越需要冷静和镇定,要正面与之对峙,周旋,呼救,甚至反抗!---毕竟己到了家门口,只要不被歹徒一招至死,就有极大可能获救),歹徒举起随身携带的雨伞向女孩头部狠狠砸去……
根据警方对两拦案件的分析,夜晚单身回家女性最容易成为侵害对象。而象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由于加班,学习,娱乐等原因夜晚单身回家的女性颇多,尽管这名女大学生的遭遇是一个特例,尽管上海的夜晚是安全的,但都市女性对夜晚单身回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持有侥幸心理。古语说: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就是不要寄希望于歹徒不来找你,而是要依靠自己有所准备,真正重视自我安全防范问题,学会并掌握一定的防范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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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还有这种骗子,两个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在前面的那个一手拿着个黑袋子,里面装的是早已破碎的瓶,然后找个路人,故意撞你一下,手上的黑袋子就掉在地上,可以听到玻璃碎的声音,然后说这是什么贵重的药,要你怎么办.,是赔钱还是到大药店去?????这些家伙在东门和布心经常出现.
昨天晚上下班,9点10分左右在天安下车走路回家(东村),在路上不小心与一路人相撞,其实我没有撞他,是他故意撞我,而后他把我叫住,说我把他的药水(注射液,红色的)撞破了,要我赔钱。我跟他纠缠了好久,他拿出一张很破旧的收款收据,上面写明398元(这张收据很破旧,说明歹徒已利用它做过很多起案),说要我赔400元。我说没有钱,他硬要我赔,说这是什么药,在这里买不到,要到广州才能买到。这时刚好旁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停了好几部车。有一个家伙在旁边骑一部女装摩托车过来,假装打电话说这里出现交通事故,尽快派人来处理。与我相撞的那个家伙说他是来处理交通事故的,他不停的跟我说:你知道我是什么人(这句话说了有好几遍),我问他是什么人,他又不说,随后假装要打电话,把手机拿出来一看,说手机没有电,要我借手机给他打,我当时很糊涂,很乐意地把手机给了他,他拿着我的手机假装要打电话,然后一下子上了摩托车跑了,等我发觉之后。才知道被骗。
骗子是两个人,讲广东话,年轻(25岁左右),一个是方型脸,另一个脸稍圆,骑一辆红色女装摩托车。一个人会故意撞你,而另一个人骑着摩托车过来,假装警察,说要把你抓回警察局。
今天早上给同事讲了这件事,大家一听,有好几个人说他们也碰到过此事,也被要赔几十块到几百块,甚至是手机。他们在坂田--龙华--布吉一带作案。请大家单独外出时要提高警惕!如果遇到这种事请立即打110报警。
点评:知道这种骗局的人,自然不会上当,碰到这样的事,会象邮件中所说的那样,打110报警。不知道这种骗局的人,可能还真以为自己撞了人家,给人家造成了损失,奉上赔款不说,可能还会向不法分子赔不是。我们将这个案例上网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擦亮眼睛,识破敲诈勒索者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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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钱包骗局又出“新版本”,6月5日,从湘潭来长沙打工的刘小姐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毫不动心,但还是掉进了骗子精心设下的圈套,白白损失了几千元钱。
刘小姐告诉记者,前日上午9时许,她路过湘雅医院附近时,忽然两位中年妇女拦住了她。其中一位妇女手中拿着一个鼓鼓的黄色钱包。这位妇女热情地问刘小姐是不是丢了钱包。刘小姐看了钱包一眼,发现这个钱包不是自己的,便如实相告。两位妇女听后,有点失望地走了。
没想到刘小姐刚走了不远,又有一名中年妇女从后面追了上来。该妇女声称刘小姐捡到她刚才丢的钱包,钱包中有一张卡,卡中存有2万元钱。刘小姐反复辩解说,自己没有捡到钱包,不过刚才恰好碰到两个捡到钱包的人。但该妇女说什么也不相信她的话,一再要求刘小姐把钱包拿出来看看,以证明她说的是真话。无奈中,刘小姐拿出自己的钱包和银行卡。该妇女仔细看了银行卡后,竟说刘小姐的卡和她的银行卡很像,需要到银行验证一下。于是当着刘小姐的面,她拨通了一个“银行服务电话”。“服务员”在电话那头要求刘小姐说出自己的密码,刘小姐为了防止密码泄露,特意走到一边,小心地把自己的姓名和密码告诉了对方。听到“服务员”的答复后,该妇女说了句“对不起,找错人了”后走了。结果掉进了骗子精心设下的圈套,白白损失了几千元钱。
点评:
我们在以前的安全案例宣传中,曾告诫大家:为了防止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不要有贪心,小心
被天上掉下的金陷饼砸昏了头脑。这个案例又给了我们新的启示:要防止被骗,仅仅没有贪心是
不够的,还必须掌握一定的防骗技巧。银行密码是保障我们资金安全的防火墙,将银行密码轻率
地通过电话告诉陌生人,无易于自拆了防火墙。为了防止上当受骗,我们再次提醒您:请守护好
自己的“防火墙”,无论什么时候,你的密码只有你自己知道,其他任何人(包括银行)都无权
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除非你有意将资金授予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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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蒙你眼偷你东西
在大梅沙海滩上,游客丢失财物是常有的事情。管理人员说,几乎每天都有穿着泳衣泳裤瑟瑟发抖的游客前来求助。昨天,一名来深度假的外国人被偷得只剩下一条游泳裤,护照、钱物等全丢失。虽然海滩为游客提供了存衣服务,但许多游客为了方便将财物直接带上沙滩,即使有游客看管,但还是防不胜防。有时,不法商贩借兜售泳衣泳具之机,一个人(常常是女人)和游客攀谈,分散其注意力,另一个人快速抱走游客身边的财物。有时,不法人员“温柔”地蒙住游客的眼睛,游客往往以为是朋友或者亲人,待睁开眼睛,蒙眼人和财物都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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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在科技园南区鬼使神差的被5个老外骗去或者说抢去1000元钱,提醒大家注意,对老外也不能相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中午我从一号楼穿过深南大道在高新区内向滨海大道方向走,想去看看阳光带海滨城的房子,在威新软件科技园那个路口过马路,一辆黑色小轿车驶过路口时停了下来,一个老外(好像是印度或者巴基斯坦那一带的人?)手里拿着一张100元人民币向我招手并用英语向我问好,我走近他们,知道他们想换零钱。我告诉他们我没有零钱,可老外不相信,一付可怜的样子。为了表明我真的没零钱,不是不想帮他们,我把钱包拿出来给他看,哪知这个老外竟然直接从我钱包往外拿钱,我当然不同意,迅速从他手里把钱要回来,放回钱包,然后他们调头快速离开,我也继续往前走。但我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于是拿出钱包数数钱,发现少了1000元!我这才知道被那个老外拿去了,因为我出门时专门数过,还没有动过钱包里的钱。报警、警察询问,也没什么结果,他们也没办法,因为我没注意是什么车或者车号。其实即使记住也没用,钱不多,他们不会管的。想想真气,在深圳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骗,竟然还是老外,在我们的国土!5个老外,三女两男,开车的是女的。他们就是利用了中国人的诚实,行使他们骗子的伎俩,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训,记住,连老外都不要相信!其实我是真的想帮他们,对他们没有一点戒心,没有任何的思想防备。其实后来想想,他们开着车,怎么可能在那里需要换钱?我的脑子多转个弯也不会相信他们呀,可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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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押注。几个碗倒盖地下,骗子凭借很快的手法,将一粒棋子放在某个碗下,让你去猜。如果你押50元,猜中了他倒赔你50,猜错了这50元就输了。这样的骗子,往往会有一群骗子来故意充当观众,起哄或者押钱。最近广州太平洋电脑城附近很多。
投币式的储藏柜小偷会先存放物品,再把钥匙拿去复制,以後就可开箱。
我手上拿的是105号储藏柜钥匙,我前面一位太太正在打开105号储藏柜,她不知道我才是真正主人,後来她发现我一直看著他,她不好意思说:“这钥匙有问题。”
只要是投币式的储藏柜都有发生!!!现在的小偷太可怕了。
昨晚我将手提包存放在投币式的储藏柜中.(内有钱包,手机,钥匙,证件...等全部家当,等到要离开时,打开柜子发现理面的包包不是我的,那时心想,这钥匙是怎么回事,随便哪个柜子都可以开,太危险了!!当时还认为可能是不小心开错柜子了.但试了几个柜子发现钥匙都不对,再次check钥匙的编号,确定是我们第一次开的柜子没错,这才知道大事不妙了!为了确定我的包包没被锁在别的柜子中,我拨了我的手机,第一次电话有接通,但储藏柜附近并未有铃声,第二次再拨手机就被关机了.这时我就确定被偷了!
我赶紧电话挂失信用卡/提款卡,在挂失的过程中与服务人员讨论怎会发生这种事,由于柜子完好无伤,因此我一开始都没想到可能是被偷了,他们说或许是有心人刻意锁定几个柜子,将这些柜子的钥匙拿去复制,待人不注意的时,再去开锁拿东西.
一般来说,投币式的储藏柜,只要你投钱就可利用柜子,锁上柜子钥匙便可拿走对那些动歪脑筋的人说,想偷东西太简单了,只要复制一把钥匙,然後大摇大摆开锁去拿就好了.
我从来都没想过上了锁的储藏柜也会发生这样的事.实在太可怕了!奉劝各位出入公共场所,重要物件还是随身携带,虽然一时不方便但确可省却事後的一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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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彩弹对抗击残同事右眼
2003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这起案件对在度假时,应该如何来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因而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飞来横祸:彩弹击中右眼
余童身高1.75米、今年24岁,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他于2001年7月从重庆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被重庆市某局录用,并签订了1年的试用合同。刚刚踏入社会的余童,就找到一份称心而稳定的工作,他感到非常幸运。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都被一次周末游玩葬送了。
那是2002年4月5日下午,那天是星期五,余童和30余名同事到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公园游玩。铁山坪公园的彩弹对抗射击游戏非常刺激,余童和同事们在第二天上午参加了该游戏。在射击场,他们有几个人参加了彩弹对射活动。按照游戏规则,他们每6人一组,分为两组进行对射活动。游戏对于这些人来说,是紧张而又刺激的,然而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紧张的活动中竟然潜伏着危险。
余童和同事们高兴地跑进了射击场,工作人员讲完活动规则,双方队员就开始了交战。一时间,“砰、砰”的“枪声”此起彼伏。队员们大喊大叫,这样的活动真是刺激又过瘾。正在这个时候,头戴蓝色防护面罩的余童发出了几声惨叫:“别打了,我的眼睛被射到了!”惊险刺激的对抗射击游戏被迫停止。
当时的场面让余童永生难忘,他称,就在他一个转身的时候,对方的枪响了,他的头盔也松动了,子弹透过缝隙射中了他的右眼,恍惚中,那人又朝他开了两枪,他依稀觉得朝他开枪那个人是同事唐晖。当时,他感到像被拳打中了一样,又肿、又胀、又麻。
同事们上前一看,余童一脸痛苦,一颗彩弹在他的右眼处炸裂,并流出了丝丝血迹,迅即,他的整个脸庞也血迹斑斑。由于余童的伤势严重,同事紧急将余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数天的辗转治疗,最后医生清楚地告诉他,他的右眼必须摘除。
2002年6月7日,余童在第3军医大学进行右眼摘除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意外地失去了右眼,带给余童莫大的肉体痛苦,可等待他的还有另一件让他不得不惊诧的现实。就在他受伤不久,他一直坚信唐晖就是射伤他的那个人,但没有人愿意证明那天打中他的人就是唐晖。
突如其来的灾难让余童和他的家人们难以承受,余童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自己是公司招聘的合同工,医疗费用自然成了大问题。自从余童受伤之后,他的家人便多次找过单位的领导。然而单位领导告诉他们,这是私自组织的春游活动,余童不属于工伤,单位不予解决。
在整个治疗过程,余童光医疗费一项就花去了1.5万余元。2002年7月1日,在与原单位签订的1年试用合同期满后,由于他的健康状况,余童没有被单位续聘。残酷现实使余童雪上加霜,在他失去右眼后不久,又失去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而就在这个时候,11名参加对抗射击游戏的同事对此事都进行推诿,均称此事与自己无关,没有谁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同时,公园射击场的主办单位也否认自己有责任,他们称,余童的伤残是他和他的同事违反游戏规则而造成的后果。
2003年3月,在家人的帮助下,余童将原单位、射击场和唐晖告上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
现场模拟:这一枪到底是谁开的
这颗彩弹究竟谁打出来的?造成余童眼睛受伤的时候,他当时正在干什么?他是不是确实曾把那个面罩摘下来或挪到一边去了呢?2003年5月30日,法院的法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模拟考察表明,从当时双方所处的位置来看,唐晖根本就不可能射击到余童,即使能击中对方,也只能击中到余童的左眼。由此,余童只告唐晖一人的诉讼请求就没了足够的证据,余童只好将钟斌等另外参加活动的11名同事追加为被告。
开庭激辩:谁该为致残者买单
2003年7月,此案在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余童戴着墨镜坐在原告席上面无表情。而他的昔日领导和同事也没有过来与他打招呼,直接坐到了被告席上。
余童在法庭上陈述称,他和同事是乘单位的公车到铁山坪公园的,这实际上是单位对这一集体活动的默许,由于其组织不严密、安全观念不强,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而单位应负主要责任。
“当初发生事故时,我的头盔偏移,露出了右面脸部,正准备恢复头盔位置。”11名同事相距不太远,发现异常情况时,完全可以停止射击从而避免事故发生,但他们却心存侥幸,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次要责任。
而公园管理方疏于管理、未尽告知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余童还强调称,由于他右眼完全失明,今后的光明世界对他来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一半”。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
第一被告否认了余童关于“单位组织春游”的说法。其代理人称,此次春游是职工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自发邀约出行的,为方便职工出游,单位派车相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在引发事故的彩弹射击游戏是队员各自买票参加的,大家实行的是AA制。所以,被告的人生健康受损害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被告,即他的11名参与“枪战”的同事共同聘请的代理律师辩称,余童的受伤是因其怕热而违反了游戏规则,擅自将面罩揭开造成的。由于游戏以互相对射为内容,以击中对方队员的次数评判胜负,因而11名同事在游戏中猛烈开火并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在面罩中弹被涂料模糊的情况下,队员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戴好面罩,因而余童关于同事心存侥幸,在危险的情况下继续开火的说法没有证据。该代理律师认为,由于11名射手没有过错,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11名同事均出面证实,这次春游活动是自发而不是单位组织的。
第三被告公园管理方则认为,他们在活动现场张贴了大量的“游客须知”。在游戏前,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则尤其是严禁取下面罩等条款均作了特别强调,因而无过错所言。
头盔究竟能不能左右移动?摘取是否方便?审判长决定当场予以验证。拿起透明的玻璃钢眼罩式头盔,余童在法庭上现场演示起来,结果证明射击场头盔没有问题。
一审判决:11名同事各赔5千
法院认定,由于余童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春游活动系单位组织,而11名同事也一致称他们系自发出游,因此对余童要求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庭在对射击方现场勘察和收集其它证据表明,管理方张贴有相应的警示标志,且提供的游乐设备没有安全瑕疵,法庭认为公园管理方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在的共同危险行为理论,从本案纠纷来看,原被告实施的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在游戏开始后由于有人违反游戏规则,向不特定指向射击的情形,共同危险已经现实存在。全部行为人都有疏于注意安全义务的过失,且各行为人的过失内容相一致,已构成共同过失。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进行了宣判,余童6万余元的医疗费、伤残费的经济损失由12人共同承担,11名同事每人承担5000余元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一份由余童自己负责。余童的其它诉讼请求被法院一并驳回。
胜诉的余童,并不显得十分高兴,他称,自己一只眼睛没了,对于他来说是异常残酷的,他宁愿什么也不要,也不愿失去一只眼睛。
点评:
一位风华正茂的帅小伙儿,一个一帆风顺的年青人,意外地在一次娱乐活动中,乐极生悲,不仅丢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还丢了一只眼睛,实在令人婉惜!毫无疑问,他的人生道路因此将发生不可逆转的重大转折,他的生活质量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严重影响。从此,在他不顺心的时候,他会默默地追忆健康时的美好时光,也会回味之前那份令人称羡的好工作,他会为自己在那次活动中没有遵守游乐园的安全管理规定而悔恨,他甚至会后悔参加了那次有危险性的活动!
公司243号文件规定:公司禁止各部门、各小组以组织名义组织员工到离开公司办公所在地30公里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以及不管距离远近,禁止组织有危险的活动,如爬山、游泳,并禁止到不安全、不健康的地方活动。员工自发组织的活动,组织者、倡议者担负起安全责任来,对出现的事故要负以责任。
国庆长假将至,大家或多或少都会参加一些室外的休闲、娱乐活动,我们要提醒您的是,一定要遵守游乐场所的管理规定,一定要认真做足活动场所规定的保护措施,不要无谓地冒险(本案例中的受害人,就是因为没有戴好头盔,“违反了游戏规则,擅自将面罩揭开”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曾有一名员工在玩室内攀岩时,不小心摔下,造成重伤;也曾有远足出行时,同行的亲友死亡的惨痛教训);有心脏病、高血压病的人,尤其不要参加危险性的活动(如乘坐过山车等);在旅行游玩、娱乐时,要有节制,以免身心过度疲惫,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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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上海女大学生之死
去年11月27日晚10点左右,一名家住长宁的女大学生外出做完家教,在返回至住所门口时,遭尾随其后的歹徒袭击并被扼死在消防通道内。一名从事治安防范工作的警官,在了解整个案件过程后,不由为这名女大学生扼腕痛惜,如果她有必要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这名女大学生做家教已有一段时间,回到家都在10点以后,而从车站到家这一段路程,行人稀少,比较僻静(案发当天又下雨)。对由此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她和家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在下车后,到家前与家人保持电话联系,家人要在回家的路上等侯接送,随身带上一两件护身物品(哨子、小型的警报器或喷雾器)。据案犯交代,当天其在女大学生家附近闲逛时,发现被害人单身回家,顿起歹念,就一直尾随其至住地。这种临时起意的犯罪,在开始试探的阶段,如果发现目标很警觉或有防范(如一直与家人保持电话联系,有家人等侯接送等),往往不会有实质性举动。
深夜单身回家的女性行路要保持警惕,要多回头看看,提防身后有“尾巴”。如果发现有人跟踪尾随,要向附近住户,商店,超市等人多的地方走去,或停下来打电话与亲友联系,情况紧急要立刻拨打110报警。女大学生从车站到小区,再从小区到大楼,最后到电梯口走了将近十多分钟的路程,毫无戒备的她并没有注意到一个陌生人一直跟在后面。
到电梯口了!女大学生这才发现身后有一个陌生人,怎么办?夜晚一定要避免单独与陌生人同乘一部电梯!这是非常重要和基本的女性防范常识。女孩完全可以让陌生人先乘,自己在电梯大堂等候,对案犯而言,在随时有人来的电梯大堂间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太大了。女孩想的只是赶快回家,于是……
女孩进了电梯,歹徒也跟了进来。按的停靠层面比女孩高,这意味着他不会比女孩早离开,风险骤然上升。到了此时,女孩如果及时采取措施依然可以化险为夷,首先可以用手机与家人联系,并大声告知到电梯门口来接她--其实也是在警告对方(手机一直就在女孩的手里),还可以站到电梯的控制键旁,对方一有举动就按响警铃,或把所有楼层的按钮都撸一遍,这样每到一层电梯停一次,获救机会就大大增加。电梯终于到了,面对渐露狰狞的歹徒,女孩慌不择路,只顾夺门而去,却把整个背部完全暴露在歹徒面前(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越到此时越需要冷静和镇定,要正面与之对峙,周旋,呼救,甚至反抗!---毕竟己到了家门口,只要不被歹徒一招至死,就有极大可能获救),歹徒举起随身携带的雨伞向女孩头部狠狠砸去……
根据警方对两拦案件的分析,夜晚单身回家女性最容易成为侵害对象。而象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由于加班,学习,娱乐等原因夜晚单身回家的女性颇多,尽管这名女大学生的遭遇是一个特例,尽管上海的夜晚是安全的,但都市女性对夜晚单身回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持有侥幸心理。古语说: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就是不要寄希望于歹徒不来找你,而是要依靠自己有所准备,真正重视自我安全防范问题,学会并掌握一定的防范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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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还有这种骗子,两个人,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在前面的那个一手拿着个黑袋子,里面装的是早已破碎的瓶,然后找个路人,故意撞你一下,手上的黑袋子就掉在地上,可以听到玻璃碎的声音,然后说这是什么贵重的药,要你怎么办.,是赔钱还是到大药店去?????这些家伙在东门和布心经常出现.
昨天晚上下班,9点10分左右在天安下车走路回家(东村),在路上不小心与一路人相撞,其实我没有撞他,是他故意撞我,而后他把我叫住,说我把他的药水(注射液,红色的)撞破了,要我赔钱。我跟他纠缠了好久,他拿出一张很破旧的收款收据,上面写明398元(这张收据很破旧,说明歹徒已利用它做过很多起案),说要我赔400元。我说没有钱,他硬要我赔,说这是什么药,在这里买不到,要到广州才能买到。这时刚好旁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停了好几部车。有一个家伙在旁边骑一部女装摩托车过来,假装打电话说这里出现交通事故,尽快派人来处理。与我相撞的那个家伙说他是来处理交通事故的,他不停的跟我说:你知道我是什么人(这句话说了有好几遍),我问他是什么人,他又不说,随后假装要打电话,把手机拿出来一看,说手机没有电,要我借手机给他打,我当时很糊涂,很乐意地把手机给了他,他拿着我的手机假装要打电话,然后一下子上了摩托车跑了,等我发觉之后。才知道被骗。
骗子是两个人,讲广东话,年轻(25岁左右),一个是方型脸,另一个脸稍圆,骑一辆红色女装摩托车。一个人会故意撞你,而另一个人骑着摩托车过来,假装警察,说要把你抓回警察局。
今天早上给同事讲了这件事,大家一听,有好几个人说他们也碰到过此事,也被要赔几十块到几百块,甚至是手机。他们在坂田--龙华--布吉一带作案。请大家单独外出时要提高警惕!如果遇到这种事请立即打110报警。
点评:知道这种骗局的人,自然不会上当,碰到这样的事,会象邮件中所说的那样,打110报警。不知道这种骗局的人,可能还真以为自己撞了人家,给人家造成了损失,奉上赔款不说,可能还会向不法分子赔不是。我们将这个案例上网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擦亮眼睛,识破敲诈勒索者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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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钱包骗局又出“新版本”,6月5日,从湘潭来长沙打工的刘小姐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毫不动心,但还是掉进了骗子精心设下的圈套,白白损失了几千元钱。
刘小姐告诉记者,前日上午9时许,她路过湘雅医院附近时,忽然两位中年妇女拦住了她。其中一位妇女手中拿着一个鼓鼓的黄色钱包。这位妇女热情地问刘小姐是不是丢了钱包。刘小姐看了钱包一眼,发现这个钱包不是自己的,便如实相告。两位妇女听后,有点失望地走了。
没想到刘小姐刚走了不远,又有一名中年妇女从后面追了上来。该妇女声称刘小姐捡到她刚才丢的钱包,钱包中有一张卡,卡中存有2万元钱。刘小姐反复辩解说,自己没有捡到钱包,不过刚才恰好碰到两个捡到钱包的人。但该妇女说什么也不相信她的话,一再要求刘小姐把钱包拿出来看看,以证明她说的是真话。无奈中,刘小姐拿出自己的钱包和银行卡。该妇女仔细看了银行卡后,竟说刘小姐的卡和她的银行卡很像,需要到银行验证一下。于是当着刘小姐的面,她拨通了一个“银行服务电话”。“服务员”在电话那头要求刘小姐说出自己的密码,刘小姐为了防止密码泄露,特意走到一边,小心地把自己的姓名和密码告诉了对方。听到“服务员”的答复后,该妇女说了句“对不起,找错人了”后走了。结果掉进了骗子精心设下的圈套,白白损失了几千元钱。
点评:
我们在以前的安全案例宣传中,曾告诫大家:为了防止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不要有贪心,小心
被天上掉下的金陷饼砸昏了头脑。这个案例又给了我们新的启示:要防止被骗,仅仅没有贪心是
不够的,还必须掌握一定的防骗技巧。银行密码是保障我们资金安全的防火墙,将银行密码轻率
地通过电话告诉陌生人,无易于自拆了防火墙。为了防止上当受骗,我们再次提醒您:请守护好
自己的“防火墙”,无论什么时候,你的密码只有你自己知道,其他任何人(包括银行)都无权
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除非你有意将资金授予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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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蒙你眼偷你东西
在大梅沙海滩上,游客丢失财物是常有的事情。管理人员说,几乎每天都有穿着泳衣泳裤瑟瑟发抖的游客前来求助。昨天,一名来深度假的外国人被偷得只剩下一条游泳裤,护照、钱物等全丢失。虽然海滩为游客提供了存衣服务,但许多游客为了方便将财物直接带上沙滩,即使有游客看管,但还是防不胜防。有时,不法商贩借兜售泳衣泳具之机,一个人(常常是女人)和游客攀谈,分散其注意力,另一个人快速抱走游客身边的财物。有时,不法人员“温柔”地蒙住游客的眼睛,游客往往以为是朋友或者亲人,待睁开眼睛,蒙眼人和财物都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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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在科技园南区鬼使神差的被5个老外骗去或者说抢去1000元钱,提醒大家注意,对老外也不能相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中午我从一号楼穿过深南大道在高新区内向滨海大道方向走,想去看看阳光带海滨城的房子,在威新软件科技园那个路口过马路,一辆黑色小轿车驶过路口时停了下来,一个老外(好像是印度或者巴基斯坦那一带的人?)手里拿着一张100元人民币向我招手并用英语向我问好,我走近他们,知道他们想换零钱。我告诉他们我没有零钱,可老外不相信,一付可怜的样子。为了表明我真的没零钱,不是不想帮他们,我把钱包拿出来给他看,哪知这个老外竟然直接从我钱包往外拿钱,我当然不同意,迅速从他手里把钱要回来,放回钱包,然后他们调头快速离开,我也继续往前走。但我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于是拿出钱包数数钱,发现少了1000元!我这才知道被那个老外拿去了,因为我出门时专门数过,还没有动过钱包里的钱。报警、警察询问,也没什么结果,他们也没办法,因为我没注意是什么车或者车号。其实即使记住也没用,钱不多,他们不会管的。想想真气,在深圳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被骗,竟然还是老外,在我们的国土!5个老外,三女两男,开车的是女的。他们就是利用了中国人的诚实,行使他们骗子的伎俩,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训,记住,连老外都不要相信!其实我是真的想帮他们,对他们没有一点戒心,没有任何的思想防备。其实后来想想,他们开着车,怎么可能在那里需要换钱?我的脑子多转个弯也不会相信他们呀,可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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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押注。几个碗倒盖地下,骗子凭借很快的手法,将一粒棋子放在某个碗下,让你去猜。如果你押50元,猜中了他倒赔你50,猜错了这50元就输了。这样的骗子,往往会有一群骗子来故意充当观众,起哄或者押钱。最近广州太平洋电脑城附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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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ben (威望:1) (浙江 杭州) 电子制造 经理 - 枫叶并不是因为红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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