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綠色十大新聞回顧以及2008年綠色發展趨勢
引述自:http://green.pidc.org.tw/RoHS/edm/第十三期_41a46f08-c56f-4e07-86bc-4f75e888600c.htm
2007年十大新聞回顧以及2008年發展趨勢
塑膠中心產業管理輔導組 劉佳宜
隨著全球對於環保議題的關注節節提升,各國對於自身環境以及產品安全、國家形象的維持愈來愈重視,如何節能以及減少對環境與人類健康造成更嚴重的傷害都是今年各國以及各大企業首要努力的方向。
以下十條新聞是對2007年的回顧,另外也根據資料提供未來可能趨勢發展。這些新聞大都可在RoHS資訊網中搜尋到;另外,本文所參考引用的資料和網站也會列於文章最後。
1.中國的RoHS指令於2007年3月1日生效
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又稱中國RoHS)於2007年2月28日頒布,而《廢棄電子電器回收處理法案》(又稱中國WEEE)也已進入立法審查階段。而於2006年11月6日公布實施的中國RoHS三個配套標準分別為SJ/T 11363-2006《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SJ/T 11364-2006《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以及SJ/T 11365-2006《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也可以在從網站上下載取得。而用於與SJ/T 11364-2006《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配合使用的《電子信息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也於2007年11月9日通過中國之專家評審審查,將作為業界正確標示產品環保使用期限以及有害物質資訊指引之用。
今年,除了注意預計於農曆春節前公佈的《廢棄電子電器回收處理法案》之外,《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出爐的時間雖未公布明確的時間表,但還是提醒業者密切注意其發展和動態。
中國將來有更多的環保法規以其配套標準的制定和施行陸續推出是可以預見的。
2.歐盟REACH指令於2007年6月1日生效
歐盟REACH指令已於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截至2007年底,於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共提供5份業界指引(1.登記指引Guidance on registration; 2.資料分享指引Guidance on data sharing; 3.中間體指引Guidance for intermediates; 4.單體及聚合物指引Guidance for monomers and polymers;5.科學研究發展及產品及過程導向研發指引Guidance on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Product and Process Orient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PORD))。
根據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資料得知,化學總署預計於2008年1月公布下游使用者之角色及義務指引(Guidance on roles and obligations of downstream users)以及下游使用者準備REACH指引(Guidance on how Downstream Users can prepare for REACH)此兩份最貼近業界需求之指引。目前於歐盟化學署(European Chemicals Bureau)網站(http://ecb.jrc.it/reach)的文件區(document)中點選RIP最終報告(RIP Final Reports),便可讀取RIP 3.5下游使用者要求(Downstream users requirements)此部份的RIP也將會被納入預計於今年1月公布的下游使用者準備REACH指引。
另外,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上格式(Formats)專區(網址為http://reach.jrc.it/formats_en.htm)也將在未來提供REACH法規所規定要繳交文件之格式下載(例如:提供製造商/進口商使用之化學品安全報告、提供下游使用者之表格、提供成品製造商/進口商使用之表格)。
3.韓國RoHS於2008年正式生效
韓國的電子電機設備及車輛回收法案(又稱韓國RoHS)之實施條例(Enforcement Ordinance)以及實施細則(Enforcement Regulation)分別於2007年12月28日及12月31日公布於韓國總統令第20480號(Presidential Decree No.20480)及環保法規第267號。法令中主要管制的項目如危險化學物質的登記、年回收率、回收資訊的規定等都即將於2008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因此,2008年7月1日之後上市的產品都必須符合此韓國RoHS的規定及實行方法的要求。而在2008年1月1日之後、7月1日之前上市的產品,則必須於2011年1月1日前符合法規要求。
4.挪威PoHS
挪威於2007年6月8日向世界貿組織(WTO)提出其“消費性產品中禁用某些危險化學物質” (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PoHS)要求。同年9月也完成與業界共同召開諮詢會議。
原訂於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挪威PoHS也因在諮詢會議上提出之許多議題尚未有共識而延期,目前尚未得知挪威PoHS正式生效的日期。挪威PoHS為挪威產品法規(Norwegian Product Regulations)之其中一章,而電子電器產品的要求在現有挪威產品法規的第3-17、3-18、3-19部分。
挪威產品法規全文可由以下網址連結取得:http://www.sft.no/seksjonsartikkel____30217.aspx
5.RoHS指令新增排除條款目前正徵詢業界意見
第一次RoHS指令相關利益者諮詢會議預計於2008年1月召開,會中將重新審視(Review)目前29項排外條款以及3項新提出的排外條款提案。此相關利益者諮詢會議將為期八星期。除RoHS限制的六項限用物質之外,歐盟也考慮加入其它危害物質並決定RoHS和REACH何者可以最有效的管理電機及電子設備中的危害物質。需要提醒廠商,目前被納入排外條款之項目並不表示永遠都將受到法令之排除,因此建議各廠商仍要密切注意未來排外條款的發展及動向。另外,各大廠的自願性規範也可做為未來法規制定之趨勢。
Oko-Institut顧問公司被選為負責管理RoHS指令審視過程以及提出建議的單位。Oko-Institut公司也特別架構一網站,讓大眾可以隨時上網觀看最新審視消息。此網站網址為: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
6.歐盟EuP指令未來發展
於2005年7月22日制定的EuP指令,規定歐盟成員國須於同年8月11日前把EuP指令轉化為國內法。根據2008年1月10日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網上的文章指出,目前歐盟各會員國轉化EuP指令速度不一,而已將EuP指令轉化為國內法的國家現得知有英國、愛爾蘭及瑞典。
目前已經完成第3類個人電腦(桌上型及膝上型)以及電腦螢幕、第5類(消費性電子產品:電視機)、第6類(待機與關機狀態仍耗損能源之耗能設備)、第7類(電池充電器以及外接式電源供應器)、第8類(辦公室照明設備)、第9類(公共街道照明設備)等的先期研究報告。而從歐盟網站上也能得知其各類之先期研究報告進度以及下載報告全文http://ec.europa.eu/energy/dem ... d.pdf
另外,EuP指令第16條第1項要求歐盟執委會制定未來三年的工作計畫(work plan)。制定工作計畫目的為列出具指示性的產品群組清單。當未來實施方法(implementing measures)被採用時,產品群組清單所列出的產品將被優先考慮受到管制。而上述的研究報告即為提供歐盟執會制定工作計畫的參考依據。此份工作計畫完整研究報告已可在製作報告之一的EPTA公司網站下載。
7.中國玩具含鉛事件引發各國對於玩具品質的關注
2007年中國爆發玩具含鉛的事件,引發全世界對於中國玩具品質安全極高關注。
根據中國寧波出口網(http://cn.ningboexport.com/ad/ ... 4.htm)資料得知,去年發生玩具頻頻被美國召回的主因為1.中國製造商不了解美國的玩具安全標準;2.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所頒布的產品標準只屬於行業規範並不是強制性標準。而根據台灣工業總會1月16日所發佈之消息,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國際項目和政府間事務主任Richard O’Brian表示,美國國會即將於2008年1月15日復會有關玩具和兒童產品安全的草案,屆時,也將明確提出含鉛量的標準。
今年中國將致力於提升並扭轉世界對於中國製造生產產品印象,因此相信於執法方面將會更加嚴格。也提醒玩具廠商注意歐盟以及美國方面所發布有關玩具安全之法規,以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損失。接下來第八點的部份,也是與玩具相關的綠色法規。
8.美國加州通過AB1108法案
美國加州州長於2007年10月簽署AB1108法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嬰幼兒玩具含有有毒物質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的州。
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主要用於塑膠料製品中聚氯乙烯塑料(PVC)之塑化劑,用在軟性塑膠玩具中以及其他嬰幼兒用品如嬰幼兒長牙時咬的玩具、洗澡書、以及橡皮鴨等等產品。由於鄰苯二甲酸酯會釋放到環境中,而嬰幼兒又偏向將玩具或物品放入口中。一旦此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將干擾荷爾蒙,致使青春期提早開始,也可能危害肝臟及甲狀腺,或是睪丸癌。
美國加州是繼歐盟於2007年1月16日規定兒童玩具中的化學物質指令實施之後,美國第一個跟進實施相關指令的州。歐盟玩具指令規定,含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此六類鄰苯二甲酸酯化學物質在玩具或兒童用品中的塑料濃度不得超過0.1%。
後續,美國其他州是否會跟進,陸續執行的相關法令也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9.英國於2007年發生首起RoHS違規事件,2008年將加強市場抽查檢測
英國於2007年首次發生電子產業業者因違規(產品被驗出含鉛)被起訴之案件,同時這也是電子業業者因不符合歐盟RoHS指令而被政府起訴之首例。雖然此案最終因為業者態度良好,願意立刻採取應對措施(將產品下架)而達成庭外合解,但仍算是一次司法判例。
北歐三國-丹麥、瑞典及芬蘭現也正積極對25類消費性產品進行大規模的RoHS符合性抽查,其抽查結果原定於2007年12月公佈;在去信詢問丹麥環境部環保局的Torben Norlem先生後,得到回答為:由於調查以及實驗室測試仍在進行階段,因此RoHS符合性抽查報告尚未公佈。正式報告結果預計在接下來的2~4個月內完成。而報告完成後也會由媒體發出公告,或是可以自行登錄丹麥環境部網站www.mst.dk進一步了解相關訊息。
10.無鹵的推動
目前尚無國際法規公告無鹵時程,目前只有業界對於無鹵自願性規範;國際大廠例如蘋果Apple、戴爾Dell、富士康等也都開始關切無鹵素要求之議題。因此建議一些尚處於觀望態度的廠商,可留意世界各大廠的發展趨勢及廠商自願性規範,因為國際法規通常在業界技術成熟之後制訂。
以上十點摘錄自去年受到大眾關注之綠色相關新聞;同時,也提供後續可能發展的方向讓業界參考。後續相關綠色新聞資訊也會不定期公佈在中小企業RoHS資訊網http://green.pidc.org.tw/ROHS,期與各界共同交流分享。
參考資料來源:
http://ec.europa.eu/energy/dem ... udies
2007年十大新聞回顧以及2008年發展趨勢
塑膠中心產業管理輔導組 劉佳宜
隨著全球對於環保議題的關注節節提升,各國對於自身環境以及產品安全、國家形象的維持愈來愈重視,如何節能以及減少對環境與人類健康造成更嚴重的傷害都是今年各國以及各大企業首要努力的方向。
以下十條新聞是對2007年的回顧,另外也根據資料提供未來可能趨勢發展。這些新聞大都可在RoHS資訊網中搜尋到;另外,本文所參考引用的資料和網站也會列於文章最後。
1.中國的RoHS指令於2007年3月1日生效
中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又稱中國RoHS)於2007年2月28日頒布,而《廢棄電子電器回收處理法案》(又稱中國WEEE)也已進入立法審查階段。而於2006年11月6日公布實施的中國RoHS三個配套標準分別為SJ/T 11363-2006《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SJ/T 11364-2006《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以及SJ/T 11365-2006《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也可以在從網站上下載取得。而用於與SJ/T 11364-2006《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識要求》配合使用的《電子信息產品環保使用期限通則》也於2007年11月9日通過中國之專家評審審查,將作為業界正確標示產品環保使用期限以及有害物質資訊指引之用。
今年,除了注意預計於農曆春節前公佈的《廢棄電子電器回收處理法案》之外,《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出爐的時間雖未公布明確的時間表,但還是提醒業者密切注意其發展和動態。
中國將來有更多的環保法規以其配套標準的制定和施行陸續推出是可以預見的。
2.歐盟REACH指令於2007年6月1日生效
歐盟REACH指令已於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截至2007年底,於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共提供5份業界指引(1.登記指引Guidance on registration; 2.資料分享指引Guidance on data sharing; 3.中間體指引Guidance for intermediates; 4.單體及聚合物指引Guidance for monomers and polymers;5.科學研究發展及產品及過程導向研發指引Guidance on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Product and Process Orient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PORD))。
根據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資料得知,化學總署預計於2008年1月公布下游使用者之角色及義務指引(Guidance on roles and obligations of downstream users)以及下游使用者準備REACH指引(Guidance on how Downstream Users can prepare for REACH)此兩份最貼近業界需求之指引。目前於歐盟化學署(European Chemicals Bureau)網站(http://ecb.jrc.it/reach)的文件區(document)中點選RIP最終報告(RIP Final Reports),便可讀取RIP 3.5下游使用者要求(Downstream users requirements)此部份的RIP也將會被納入預計於今年1月公布的下游使用者準備REACH指引。
另外,歐盟化學總署(ECHA)網站上格式(Formats)專區(網址為http://reach.jrc.it/formats_en.htm)也將在未來提供REACH法規所規定要繳交文件之格式下載(例如:提供製造商/進口商使用之化學品安全報告、提供下游使用者之表格、提供成品製造商/進口商使用之表格)。
3.韓國RoHS於2008年正式生效
韓國的電子電機設備及車輛回收法案(又稱韓國RoHS)之實施條例(Enforcement Ordinance)以及實施細則(Enforcement Regulation)分別於2007年12月28日及12月31日公布於韓國總統令第20480號(Presidential Decree No.20480)及環保法規第267號。法令中主要管制的項目如危險化學物質的登記、年回收率、回收資訊的規定等都即將於2008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因此,2008年7月1日之後上市的產品都必須符合此韓國RoHS的規定及實行方法的要求。而在2008年1月1日之後、7月1日之前上市的產品,則必須於2011年1月1日前符合法規要求。
4.挪威PoHS
挪威於2007年6月8日向世界貿組織(WTO)提出其“消費性產品中禁用某些危險化學物質” (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PoHS)要求。同年9月也完成與業界共同召開諮詢會議。
原訂於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挪威PoHS也因在諮詢會議上提出之許多議題尚未有共識而延期,目前尚未得知挪威PoHS正式生效的日期。挪威PoHS為挪威產品法規(Norwegian Product Regulations)之其中一章,而電子電器產品的要求在現有挪威產品法規的第3-17、3-18、3-19部分。
挪威產品法規全文可由以下網址連結取得:http://www.sft.no/seksjonsartikkel____30217.aspx
5.RoHS指令新增排除條款目前正徵詢業界意見
第一次RoHS指令相關利益者諮詢會議預計於2008年1月召開,會中將重新審視(Review)目前29項排外條款以及3項新提出的排外條款提案。此相關利益者諮詢會議將為期八星期。除RoHS限制的六項限用物質之外,歐盟也考慮加入其它危害物質並決定RoHS和REACH何者可以最有效的管理電機及電子設備中的危害物質。需要提醒廠商,目前被納入排外條款之項目並不表示永遠都將受到法令之排除,因此建議各廠商仍要密切注意未來排外條款的發展及動向。另外,各大廠的自願性規範也可做為未來法規制定之趨勢。
Oko-Institut顧問公司被選為負責管理RoHS指令審視過程以及提出建議的單位。Oko-Institut公司也特別架構一網站,讓大眾可以隨時上網觀看最新審視消息。此網站網址為: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
6.歐盟EuP指令未來發展
於2005年7月22日制定的EuP指令,規定歐盟成員國須於同年8月11日前把EuP指令轉化為國內法。根據2008年1月10日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網上的文章指出,目前歐盟各會員國轉化EuP指令速度不一,而已將EuP指令轉化為國內法的國家現得知有英國、愛爾蘭及瑞典。
目前已經完成第3類個人電腦(桌上型及膝上型)以及電腦螢幕、第5類(消費性電子產品:電視機)、第6類(待機與關機狀態仍耗損能源之耗能設備)、第7類(電池充電器以及外接式電源供應器)、第8類(辦公室照明設備)、第9類(公共街道照明設備)等的先期研究報告。而從歐盟網站上也能得知其各類之先期研究報告進度以及下載報告全文http://ec.europa.eu/energy/dem ... d.pdf
另外,EuP指令第16條第1項要求歐盟執委會制定未來三年的工作計畫(work plan)。制定工作計畫目的為列出具指示性的產品群組清單。當未來實施方法(implementing measures)被採用時,產品群組清單所列出的產品將被優先考慮受到管制。而上述的研究報告即為提供歐盟執會制定工作計畫的參考依據。此份工作計畫完整研究報告已可在製作報告之一的EPTA公司網站下載。
7.中國玩具含鉛事件引發各國對於玩具品質的關注
2007年中國爆發玩具含鉛的事件,引發全世界對於中國玩具品質安全極高關注。
根據中國寧波出口網(http://cn.ningboexport.com/ad/ ... 4.htm)資料得知,去年發生玩具頻頻被美國召回的主因為1.中國製造商不了解美國的玩具安全標準;2.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所頒布的產品標準只屬於行業規範並不是強制性標準。而根據台灣工業總會1月16日所發佈之消息,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國際項目和政府間事務主任Richard O’Brian表示,美國國會即將於2008年1月15日復會有關玩具和兒童產品安全的草案,屆時,也將明確提出含鉛量的標準。
今年中國將致力於提升並扭轉世界對於中國製造生產產品印象,因此相信於執法方面將會更加嚴格。也提醒玩具廠商注意歐盟以及美國方面所發布有關玩具安全之法規,以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損失。接下來第八點的部份,也是與玩具相關的綠色法規。
8.美國加州通過AB1108法案
美國加州州長於2007年10月簽署AB1108法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嬰幼兒玩具含有有毒物質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的州。
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主要用於塑膠料製品中聚氯乙烯塑料(PVC)之塑化劑,用在軟性塑膠玩具中以及其他嬰幼兒用品如嬰幼兒長牙時咬的玩具、洗澡書、以及橡皮鴨等等產品。由於鄰苯二甲酸酯會釋放到環境中,而嬰幼兒又偏向將玩具或物品放入口中。一旦此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將干擾荷爾蒙,致使青春期提早開始,也可能危害肝臟及甲狀腺,或是睪丸癌。
美國加州是繼歐盟於2007年1月16日規定兒童玩具中的化學物質指令實施之後,美國第一個跟進實施相關指令的州。歐盟玩具指令規定,含DEHP、DBP、BBP、DINP、DIDP、及DNOP此六類鄰苯二甲酸酯化學物質在玩具或兒童用品中的塑料濃度不得超過0.1%。
後續,美國其他州是否會跟進,陸續執行的相關法令也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9.英國於2007年發生首起RoHS違規事件,2008年將加強市場抽查檢測
英國於2007年首次發生電子產業業者因違規(產品被驗出含鉛)被起訴之案件,同時這也是電子業業者因不符合歐盟RoHS指令而被政府起訴之首例。雖然此案最終因為業者態度良好,願意立刻採取應對措施(將產品下架)而達成庭外合解,但仍算是一次司法判例。
北歐三國-丹麥、瑞典及芬蘭現也正積極對25類消費性產品進行大規模的RoHS符合性抽查,其抽查結果原定於2007年12月公佈;在去信詢問丹麥環境部環保局的Torben Norlem先生後,得到回答為:由於調查以及實驗室測試仍在進行階段,因此RoHS符合性抽查報告尚未公佈。正式報告結果預計在接下來的2~4個月內完成。而報告完成後也會由媒體發出公告,或是可以自行登錄丹麥環境部網站www.mst.dk進一步了解相關訊息。
10.無鹵的推動
目前尚無國際法規公告無鹵時程,目前只有業界對於無鹵自願性規範;國際大廠例如蘋果Apple、戴爾Dell、富士康等也都開始關切無鹵素要求之議題。因此建議一些尚處於觀望態度的廠商,可留意世界各大廠的發展趨勢及廠商自願性規範,因為國際法規通常在業界技術成熟之後制訂。
以上十點摘錄自去年受到大眾關注之綠色相關新聞;同時,也提供後續可能發展的方向讓業界參考。後續相關綠色新聞資訊也會不定期公佈在中小企業RoHS資訊網http://green.pidc.org.tw/ROHS,期與各界共同交流分享。
參考資料來源:
- 中國信息產業部 http://www.mii.gov.cn
- 歐盟化學總署http://echa.europa.eu/
- Korea EU REACH Helpdesk http://www.korea-helpdesk.eu/
- Oko-Institut顧問公司 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
- 歐盟執委會有效使用能源網
http://ec.europa.eu/energy/dem ... udies
- 香港貿發網 http://www.tdctrade.com/
- 美國加州AB1108法案http://www.leginfo.ca.gov/pub/ ... d.pdf
- RoHS資訊網 http://green.pidc.org.tw/RO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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