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检测,又是一件让人气愤的事!
下面是某某检测机构在2006年给我司做的废水检测,我司评价使用标准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量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
样品名称: 生活废水
检测项目 结果 单位
BOD 317 mg/L
氨氮 10.6 mg/L
磷酸盐(以P 计) 1.74 mg/L
动植物油 30.7 mg/L
请行家看看是否超标,是不是超标很严重?
如果是超标的,那么检测机构有没有责任应该告诉我司这个是超标的?
样品名称: 生活废水
检测项目 结果 单位
BOD 317 mg/L
氨氮 10.6 mg/L
磷酸盐(以P 计) 1.74 mg/L
动植物油 30.7 mg/L
请行家看看是否超标,是不是超标很严重?
如果是超标的,那么检测机构有没有责任应该告诉我司这个是超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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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333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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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机构一方面是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另一方面他们也无权判定你公司污染排放适用的级别,如噪声,适用的是2级或3级标准,一般的机构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