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供方质量索赔单应由哪个部门开?
前段时间由于原材料品质问题较多,故重新整合了一下分供方管理流程和相关标准,其中提到了一点:原材料或外协件的品质不良索赔单应由哪个部门来开具? 该问题引起了各部门不同的意见:采购部门认为:质量部门只开具不良报废单就好了,至于是否索赔、索赔多少?应由采购和财务部门决定及开具品质索赔单;质量部门认为:为了更好的管理供应商及控制品质,品质不良索赔单应由质量部门及时开具;生产部门认为:........ 。 各位同行,您认为呢?在你们公司类似问题的一般做法又是怎样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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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eywang (威望:1607) (湖北 武汉) 电子制造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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