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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霆案,看车间管理(轉載)

【许霆案始末】--- 一个小伙子名叫许霆的,2006年4月21日晚10时,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狂喜之下,许霆将此事告诉同伴郭安山。小郭和小许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事发后,小郭主动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被抓获的小许日前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霆atm取款案的一审判决引起了强烈的争议!九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2008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但这样的结果却被不少媒体和专家用“心里很不是滋味”来定义.

其实从以上的案例可以隐射出现在企业管理上的一些方面:
1> 不是自己流血,不疼!
有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喜欢用开除手段和重典进行管理.熟不知,开除对与一个打工的人员意味着什么,那就是很难很难找到工作,有的而且还很得意,认为有魄力和有办法.我不反对"乱世用重典"的措施,但希望管理者在进行开除手段时要三思(其实按规定一般部门主管以下没有这个权利的,但很多公司连线长都可以使用),在一些异常的处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量刑处理,其实也有一些规范的企业,对于达到严重的处理标准的时候,交由公司的专门处理委员会处理,比如罚款超过200元以上的异常.
正如许霆案中,因为ATM机的故障,他付出了多大的责任,当官的是感觉不到疼的。
2> 没有考虑弱势人员的利益
作为管理人员要多多为底下的员工着想,多想想办法防止异常的办法,持续改善。有的管理人员在发生异常或损失的时候会把一切责任推给下面实际操作的人员,开除,罚钱反正不是我的态度进行管理(虽然有的公司会制定连带责任,一级一级,我想算到主管那里几乎不在乎了。)
在许霆案中,银行有没有责任,决大部分人都认为是主要责任,因为会有多少人比许霆高尚?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先是判无期,最后在压力下改判5年。这种ATM故障,取款记录很容易获得,损失也会追回,但对于这样的判决,我穷想了一条给官和当官者一个理由:“如果判许霆无罪,会引起今后ATM机使用的混乱,怕银行的ATM机工程师和外人勾结,恶意取款,造成负面效果,所以必须要判刑”,那么如果真的会发生银行的ATM机工程师和外人勾结,恶意取款,是否可以追到元凶,那是肯定的,那么这次ATM机的故障是机器本身问题还是人为失误导致,如果是人为造成,有没有进行追究,所以这个不是理由,判无罪应该不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能够督促银行内部人员的规范操作,而不是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
再说我们的管理,有许多管理人员可以预见异常发生的可能,但没有及时进行改善,当发生了,全部归为直接操作者,认为他们工作不用心、不用脑、粗心大意等等一大堆抱怨,管理者最多的是“纳闷”而且还很生气!其实我们更应该看看自身的管理和流程是否有问题,用好的制度去约束他,用及时的巡查去提前发现他,比如,对于员工严重违反安全操作(包括人员安全和质量安全),我们应该及时制止纠正,这时不要漠不关心,这时“骂他”对他负责,对公司负责。正如银行如果有好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人为造成的异常,许霆就不会“有机可乘”,也不会付出如此大的惩罚,因为毕竟他不是穷凶极恶。当然这样喜欢把自己的工作失误,造成对他人的惩罚,在我们的管理和流程中还有很多的例子。
针对许霆案面对媒体和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与争辩,从无期改判到5年,看似是民意的"胜利",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到底是谁在主导法律.
举一个产线的例子:
*产线的状况:
1)生产产品:手机主板(零件个数还是比较多的)
2)贴片机器:NXT(15个模组)+一台XP
3)人员配置:印刷工位1人,贴片工位1人
4)SOP规定:印刷工位的人员需要帮助贴片工位的人员工作;
印工位的人员需要对印刷质量进行100%全检;
印刷工位的人员需对印刷质量负权责,如有漏检流下的;
熟悉产线状况的人员,一眼就可以看出,在这样的生产条件下,印刷工位的人员无法真实的完成任务,
这样不合理和科学的流程经过管理人员的时机的进行交涉,工程部门终于对SOP进行的修改,修改如下:
印工位的人员需要对印刷质量进行100%全检;
印刷工位的人员需对印刷质量负权责,如有漏检流下的;
我们在结合许霆案看这样的修改结果,其实工程部门在流程修改前后的责任根本没有变化(还是不需要对印刷品质进行负责),只不过是产线印刷工位的人员减少了帮助贴片工位作业的职责,使贴片工位的工作量增加,可能造成无法达成的责任,且印刷工位对印刷质量的责任根本没有减少,其实细看以下,在印刷质量方面,工程人员不须承担任何责任,即使除掉作业人员造成的人为问题,连钢板异常、机器的不稳定、工程参数的设定等责任最后都推给了印刷工位人员漏检,没有及时卡下,长期以往,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印刷品质越来越不稳定,印刷品质得不到工程部门的高度重视,更不要说持续改善了。记得在华硕工作的时候,对印刷质量责任的考量是这样的,印刷后发现质量问题制程工程师需对异常进行分析调查,先调查印刷工位的作业人员是否按SOP规定的单小时检查一次连续5片的印刷质量、钢板是否按照规定频率进行人工擦拭、印刷工位的5S状况是否合乎要求、正在使用的印刷卷纸里是否有异物等,然后在从机器设置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给出责任人,这样的流程是合理的。因为他会给出接近真相的判决结果,给出公平的责任追究。再看上面的不合理的流程是否和许霆案改判有一点相似,他们没有追究真正的责任人(ATM工程师对参数设定错误的疏忽),找出真凶,而把责任简单的嫁获到弱势者上,工程老板给出的理由可能也会是“不然怕印刷工位的人员对印刷质量不重视,甚至不检”。
希望许霆案对我管理的启发能得到大家的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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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样的贴,我就想喊:什么世道啊.....
不过,回过头来看:饭还是要吃的,工作好是要做的,明天的阳光还是要普照的..........
光看这个,发点牢骚,还是不行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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