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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生产管理,我愤怒了

做品质7年了,在一家300左右的私营企业负责品质,管理比较乱,生产与品质的矛盾比较突出,下面是我忍无可忍之下发出的联络文,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近期生产部一再出现下列极其不配合IPQC工作事件,品管部已反馈上报相关人员,但无人作出任何回复:
1.08年4月4号IPQC在B组生产拉尾成品包装处用手机抽测出1PCS喇叭单边无声,经工程确认分析确认为喇叭掉线。IPQC即时对所发现批量(约100PCS)产品进行标示NG标签,并知会生产拉长,但其拉长表态“IPQC不是QA无权对此检验判定,此批送QA抽检出不良再说”,并私自撕掉NG标签将NG品与其它成品混放置一起。
2.08年4月8号IPQC在C组生产拉尾OK品处抽出5PCS作落地实验结果第三次咪壳裂开,经分析原因为打胶水过少。IPQC即时知会生产拉长改善并对NG品进行NG标示,但其拉长表态“此产品尚未送检QA,NG品不给予处理”并私自撕毁NG标示。
3.08年4月8号B组FQC在返工喇叭无声时,将半包未返工的NG品和良品放在一起。IPQC提醒并知会生产拉长,拉长表态“IPQC无资格提出任何意见及采取任何措施”。
如此管理,如此态度,请问产品品质谁来监控???谁来保证???IPQC?QA?拉长?主管?厂长?
针对上述问题,品管部如下声明:
一、IPQC,QA在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内,拥有检验、判定、标识和监控权,非担当品管员任何人无权擅自毁损品质标识,
二、产品质量监控流程与职责,请详读公司相关程序文件及岗位职责或学习参照其它工厂运作流程。
三、即日起如再有发生此类事件及行为,品管部将作出以下对应措施:
a.品管部立即撒除该品管员在事件现场一切岗位工作,直至相关人员回复并采取纠正与预措施为止。
b.由此而产生任何不良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引发事件责任单位/人员承担,品管部不接收任何方式让步处理及变相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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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 (威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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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做法有违常理,应该按照公司程序操作,而不应意气用事,你单方面的声明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请LZ考虑是否文件没有界定IPQC和QA职责从而使拉长产生误解.质量与生产应该是协作关系,而不是剑拔弩张的对头
建议如下:
1.根据文件定义与该位拉长明确IPQC和QA的职责
2.如果拉长依然如初,找其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以期改善
3.如果其领导没有反应,则向你的老板汇报
4.你也可以通过内部投诉单进行操作(如有投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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