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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_888 (威望:0) (浙江 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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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_888 (威望:0) (浙江 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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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F对导则62的应用指南》曾指出,不符合是:"缺少或未能实施、保持一个或多个所要求的管理体系要求,或根据所得到的客观证据而对组织提供的事物的质量产生极大怀凝的情况";"认证机构可自行定义缺陷和改进领域的不同等级(如严重和轻微不符合项、观察项等)"。根据国内外各认证机构的经验,不符合项一般可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和观察项。
1. 严重不符合项:可认为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严重不符合或有较大的差距的事实,其表现为:
--导致质量管理体系失效;
--同一体系要求在多个部门未实施或某个、某些部门发现多个不符合项,而导致体系部门过程功能失效;
--对产品质量或客户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
--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一般不符合项:可认为是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轻微不符合或违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孤立的、轻微事实,其表现为:
--不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对客户利益或产品未造成严重影响;
--不导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观察项:可认为是潜在的一般不符合项或可导致出现不符合的趋势。观察项一般不要求组织提出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