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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进料品管体系文件及AQL若干问题

1.在编写进料品管段程序文件,其中IQC发现来料无出货检验报告时一般如何规定处理?如生产急需?目前我只是规定“B. 品保IQC人员需检查进料内外包装是否均有合格标示,并仔细审查供应商所提供之品质确认记录,无合格标示或未附供应商出货检验报告时, 相应之物料不得检验”,但物料肯定要处理,可以退或只会供应商提供,但此段时间如急料生产,如何规定才恰当?是否可先检验后特采使用?
2.摘录一段“1.1.2AQL的意义
当提交批为一系列的连续批时,采用GB/T2828的抽样计划,主要目的是当批质量处于AQL时能以高概率接收,即在批质量处在合格质量水平时控制生产方的风险比较小。这样一方面保护生产方;一方面告诉生产方,只要他的产品的过程平均质量比AQL好。那么,绝大部分的批可以被使用方接收,这样就可以促使生产方保持和改进产品质量。”
-----过程平均质量是指制程不良率吗还是指经过全检返工等过程后出厂的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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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sm (威望:3) (江苏 苏州) 电子制造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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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出货报告时候,IQC第一时间知会SQE和采购.如情况来得及,可以待出货报告.如来不及,可以先检验,待出货报告后决定放与不放入产线.如情况依旧很急,采取紧急放行.但前提还是要检验.
2.过程平均质量水平与AQL是两回事.前者是多元的概念,你可以以过程的平均良率代替或者其它角度代替,而后者是可接受的质量水准,即接受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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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xiaojie786
xiaojie786

汽车行业质量规划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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