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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悟 (威望:0) (浙江 杭州)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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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悟 (威望:0) (浙江 杭州)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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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条 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取得资格证书。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气瓶定期检验单位有效期满当年2月底前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有效期满后不得从事气瓶定期检验。
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进行资格考核,并取得气瓶定期检验资格证书。
第68条 气瓶检验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 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 对气瓶附件进行更换;
3. 进行气瓶表面的涂敷;
4. 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第69条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 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4.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
5.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6.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