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漏检责任鉴定的问题
我司有一批采购的物料,按照既定的抽样规则,我们进行了抽检,判定合格入库;但是在生产过程使用时,发现了较大比例的不合格品(约8-10%),根据我司的管理规定,这就是检验员发生了批次漏检;
但是,综合来看,检验员可能有些冤枉,因为他是按既定的抽样规则,随机抽样检验的,理论上抽样风险已经通过检验标准放在了公司层面,不是检验员一个人的责任;
关于此事我也很矛盾,理论上讲,如此高比例的不合格品理应抽样获取,但实际上亲自去检,也得到了检验员一样的结果,大家讨论下如何界定这个问题?
但是,综合来看,检验员可能有些冤枉,因为他是按既定的抽样规则,随机抽样检验的,理论上抽样风险已经通过检验标准放在了公司层面,不是检验员一个人的责任;
关于此事我也很矛盾,理论上讲,如此高比例的不合格品理应抽样获取,但实际上亲自去检,也得到了检验员一样的结果,大家讨论下如何界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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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