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报告内产品型号(OS#)问题
我公司属于全球性集团,亚洲/欧洲/北美均有工厂,现在一类产品从欧洲工厂转到天津工厂,产品机构和零部件并未发生变化,但因为生产地不一样,所以产品型号(OS#)与欧洲原厂不一样了,现在UL的报告中列入了天津工厂,但产品在天津工厂的型号(OS#)并未列入(只有欧洲工厂的型号名),这在每季度一次的UL审查中是否会被认为是问题,开出VN(Variance notice)?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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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ers (威望:1) (陕西 商州) 在校学生 主管 - 一个漫游在天际边的人!边走边瞧眼前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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