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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S2002中可以删除的条文

在TS培训中,老师一再强调:TS中可以删除的只有7.3部分可以删除
同时TS上边也强调:允许的排除不包括制造过程的设计
随着推行TS的深入
有一个疑问,请教高手:
对于供方来说:因为没有产品设计和开发职责,所以可以删除7.3,但是不能免除制造过程的设计;
但是对于整车厂来说,它把某个零件外包,比如:顶盖。然后整车厂承担就进行顶盖的设计和开发,那它还须进行顶盖这一单一零件的制造过程的设计吗?如果需要,那不是多余的吗?
如果不需要,又不符合TS的要求。
请问高手,如何解释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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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orz (威望:3) (湖北 武汉)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 6SQ武汉俱乐部网址: http://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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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了,如果涉及到设计方面的工内容就不能删除7.3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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