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建筑施工组织,删减7.3如何表述?
某三级资质建筑施工组织(很普通的一个施工企业),删减了7.3条款,删减的理由是这样写的:
“本公司依据顾客或其它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故删减标准7.3“设计和开发”的要求。对此条款的删减并不影响本公司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
结果审核员说“删减7.3的理由表述不充分”。不知道还应该如何表述,头痛!:(
大家请帮忙指教指教!谢谢了!
“本公司依据顾客或其它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故删减标准7.3“设计和开发”的要求。对此条款的删减并不影响本公司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
结果审核员说“删减7.3的理由表述不充分”。不知道还应该如何表述,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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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天柱 (威望:0) (北京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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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组织不涉及设计和开发的相关活动,因此删减7.3不影响组织体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或责任,故对7.3条款予以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