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03-12-11)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3〕160号精神,现就200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3日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级别和范围仍按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发〔2000〕123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时间一律计算至2004年底。
三、考试形式和要求
200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本人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复印件;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
4、申请免试人员另外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市属单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属各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经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始证件,在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收费
考试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35元。
六、组织管理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请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处联系,文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见资料下载栏目):
1、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需求、教
材征订表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属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3〕160号精神,现就200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6月13日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级别和范围仍按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发〔2000〕123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时间一律计算至2004年底。
三、考试形式和要求
200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本人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复印件;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
4、申请免试人员另外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市属单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属各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经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始证件,在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收费
考试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35元。
六、组织管理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请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管理处联系,文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见资料下载栏目):
1、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需求、教
材征订表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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