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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04基础知识

ISO14001标准的理解要点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9月1日正式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它是整个系列标准的核心。它既是认证机构审核组织的依据,同时也是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依据。
ISO14001标准共分六部分即:引言、范围、引用标准、定义、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附录A、B、C。标准的引言部分重点阐述了ISO14001标准产生的背景、标准的目的、作用及运作模式与要求,是准确认识本标准的基础。
ISO14001标准的第二部分规定了本标准的应用范围。它分为两部分,其一规定了本标准所要解决环境问题的范围,其二适用于组织的范围。标准的第四部分对本标准中使用的十三个述语进行了定义,明确说明了它们在标准中的具体内涵。
ISO14001标准中第五部分是本标准中的中心内容,规定了各类组织在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最基本的要求,它是各类组织获得ISO14001认证的必要条件。深刻理解本部分内容是掌握运用ISO14001标准的关键。第六部分中特别是附录A是对条款内容的进一步解释与说明,避免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导致执行上的错误。附录B是对ISO14001与ISO09000要素要求的比较。
一、ISO14001标准的特点
ISO14001标准以其系统化的思想和广泛的适用性,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强调污染预防、持续改进
标准从始至终强调的是预防为主的原则。其强调全过程的管理,重在污染源头的削减和全过程污染控制,体现了当前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趋势。
标准未对最终的运行结果规定,这是与以往其它标准最大的不同点。标准只强调组织应不断对自己的环境绩效进行比较,发现自身的不足,然后加以改进,力争做到逐步改善的目的。这与环境的自然发展规律相一致。环境问题的出现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只有不断减少这种积累,环境问题才能得以彻底解决。
(二)强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标准以遵守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为最低要求。其在方针中要求承诺遵守法律,在法律及其它要求中要求获取法律;在目标、指标中要求依照法律;在监测测量中要求评价法律的符合性。
而且标准要求组织一改往日被动守法的局面,由被动守法变为主动找法、守法。
(三)强调系统化管理
系统化的管理就是最优的组合,最优化的结果。最优化的组合不代表最先进的技术组合。应根据自身实际,充分考虑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经济能力,经济发展等方面因素。在解决环境问题过程当中应使这些方面能够协调一致,实现最优化的组合。
(四)强调相关方的观点
标准要求组织应重视相关的观点,同时也应影响相关方,带动相关方。环境问题是一全球性问题,只靠局部的改善是无济于事的,只有一个带动一体,一个影响一片,威胁人类的问题才能得以根除。标准充分认识到这点,因此其要求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就应想到自身的、可影响的因素。
(五)强调文件化
系统化的管理需要将制度、要求文件化,以使人们“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因此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化,将要做的事情写下来,当然应该是一个简洁而又是操作性很强的文件化体系,而非繁杂空洞的体系。

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按标准要求所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实际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为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所需要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操动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其运行模式如下图:
本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与其它管理的运行模式相似,共同遵守由戴明博士提供的管理模式,他将企业的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即:
1、规划(策划)阶段(PLAN):组织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方针,建立组织总体目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2、实施阶段(DO):为实现组织总体目标,明确职责,根据活动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文件化管理程序及技术标准来对活动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
3、验证阶段(Check):就是在组织活动实施过程中,应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相关过程进行监控和审核,加强预防,从根源上纠正所出现的偏离组织总体目标的现象。
4、改进阶段(ACTIONS):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定期对组织所建立的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达到不断改进的目的。
由戴明博士提供的规划策划(PLAN)、实施(DO)、验证(CHECK)和改进(ACTION)运行模式可简称PDCA模式(如下图)。

但环境管理体系除了遵循PDCA模式之处,它还有自身的特点,那就是持续改进,也就是说它的环线是永远不能闭合的。

三、ISO14001术语与定义
为便于理解和把握,在此将ISO14001中的13个定义按相互关系分为五组。
一、环境 — 环境因素 — 环境影响
环境: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在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部延伸到全球系统。
定义中所强调的运行即指一个组织的具体活动或操作,从这意义上讲环境可以理解为一个组织的活动或操作的外部存在。
外部存在是多种介质的组合,如水、空气、土地等。
外部存在还包括受体,即当介质改变时会受到影响的群体,如动物、植物、人。受体往往是被保护的对象,动物、植物自我保护能力有限,需人类的特别保护才能得以生存。
自然资源是环境的特殊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如石油、煤、各类矿物、水、海洋等等。
环境并不是以上四个方面的零散集合,而是一个有机整体,包括以上所有物质与形态的组合,即相互关系。它们共存于环境中,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并保持着一定的动态平衡。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益或有害的变化。
环境影响强调一种“变化”:如上述环境的组成要素或相互关系发生了改变,即具有了环境影响。如河流水质的改变、空气成分变化等都是改变后现象,是结果。这些变化可能是有害的,也可能是有益的。我们更关心的是有害的变化,是负面的环境影响。这些负面的影响可能威胁到保护对象的生存与发展,其中造成较大的损失和严重的后果的是重大的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的根源在于“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可包括组织的生产、管理、后勤、经营等多种类型,是人类有目的、有组织的进行。产品或服务是组织生产与经营的产出,如汽车和汽车的维护与保养。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是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具有的某种特性,这种特性能与环境发生作用,其结果就是造成了环境的变化即影响。
如汽车行驶中尾气的排放,造成了城市空气污染。那么汽车的使用是活动,尾气的排放是环境因素,空气污染,进一步影响人体的健康是环境影响。
可以简单地认为:环境因素是导致环境影响的原因,环境影响则是环境因素作用于环境的结果,因素与影响互为因果。
环境因素的重要性与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是一致的,就组织内部而言,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是相对的,而非绝对。
二、组织 — 相关方
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营或私营。
组织的形式可能是: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也可能是这些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组织的形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必须有其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权限。从事某种活动、生产某类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同时它也必须有其自身的行政管理能力,能够管理、控制、改变这些活动、产品或服务,使其完成规定的职能。
对于结构形式较为复杂的组织,可以按其运行单位分为多个组织、每个运行单位应具有独立的职能和行政管理权限。如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厂与分厂、大学与分校等。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相关方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他们可分为两类即:
受到组织环境绩效影响的相关方。如与该组织相邻的组织或个人、邻厂、周围的居民、下风向的企业等;组织的经营生产活动相关的如股东、供应方、客户、员工等。这类相关方往往会提出各种要求或建议来改善组织的环境绩效。这些要求或建议应纳入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应予以特别重视。
关注组织环境绩效的相关方:这类可能包括:银行、政府部门(如规划部门、环境部门等),环境保护组织等。
三、环境绩效 — 持续改进 — 污染预防
环境绩效:一个组织基于其环境方针、目标、指标,控制其环境因素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成效。
绩效即为成绩和效果。该定义强调行为的结果,而非行为本身。
这一结果,是根据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的要求,控制环境因素得到的。因此环境绩效可通过对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的完成程度来描述,并体现在具体某一或某类环境因素的控制上。
同时这一结果也应是可测量的,可用数据的方式表达。它是可以比较的,但这种比较中能停留于组织自身以前与现状的比较。
持续改进: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境方针,改进整体环境绩效。
持续改进可以从两方面去考虑:即环境管理体系自身不断完善的过程和环境问题不断减少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是相辅相成的。其具体体现在体系不合理现象减少,制定更高的目标、指标,加以规划并实现。
但需注意的是改进的过程“不必发生在活动的所有方面”。这主要是因为,对于任何一种环境问题,组织由于技术与经济问题,对其实施控制是有一定限度的。因此,持续改进往往体现于环境绩效的某一或某几个方面。
污染预防: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污染预防是建立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的主导思想。其具体做法可分为三个层次,即:
源头控制:从产品的设计、工艺的设计、原材料的选择开始,充分考虑避免环境问题的产生。
过程控制:当产品和工艺设计无法避免环境问题出现时,则应在生产的过程中,加以控制,如优化工艺结构,强化过程管理,从而减少资源的消耗及污染物的排放。
末端治理:目前的工艺生产技术很难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对于最终产生的污染物,则是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手段加以处理,从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实现污染预防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管理手段也包含了有效的技术措施,定义中仅列举了几种普遍采用的方法: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有效利用、材料替代等,是否做到了污染预防,其最终的体现是效益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
四、环境管理体系 —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环境管理体系: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环境管理体系是全面管理体系一个组成部分,它对组织其它管理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能够起到促进作用。因此它需要溶入组织的整个管理当中。
管理体系是一些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管理要素彼此组成的有机整体,应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规划和策划活动;包括组织为环境管理提供的资源、即人力、物力与财力资源;同时也包括组织的管理过程和操作规章。
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与运作的所有过程将围绕环境方针展开,包括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等若干过程。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客观地获取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该组织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系统化,并形成文件的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结果呈报给管理者。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一个系统化的、获取证据的评价过程,这一评价过程应满足客观性、系统性和文件化
的要求。本标准中的审核是指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审核对象是组织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这一体系是以ISO14001为依据建立的。审核应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的结果,审核准则是由组织自己确定的。一般应包括:ISO14001标准、组织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审核过程应是系统化的,审核应覆盖环境管理体系的17个要素、重点围绕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和控制状况;审核时应有计划和有步骤地进行,得到系统的控制,满足审核过程的客观性要求。审核过程应文件化,并有文件程序的支持。
审核完成后应形成报告,并呈报给管理者。
五、环境方针 — 环境目标 — 环境指标
环境方针:一个组织对其全部环境绩效意图与原则的陈述,它为建立组织的行为及环境目标、指标提供了一个框架。
环境方针是一个组织基于其自身现状的环境管理的总体的指导方向,是组织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与工作原则的概括性表述,体现了组织对环境管理所要取得成效与意图。它可为组织制定环境管理目标提供依据和出发点。
环境目标:一个组织依据其环境目标,是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环境指标: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是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环境绩效要求,它们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环境目标是依据环境方针制定的,是将环境方针具体化和量化。
环境指标:其直接来源于环境目标,是对环境目标的分解与量化。
通俗讲,环境方针是宏观的方向性的。目标、指标是具体的、量化的。如方针中强调改进工艺,环境目标则应具体体现哪项工艺需改进,环境指标则应反应工艺改进的具体步骤。

四、ISO14001标准要求与理解要点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是ISO14001标准中核心的部分,它论述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要素构成与要求。
一、总要求(4.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整个第四节叙述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
理解要点:
该条款是一个总体性的要求,其要求组织应从系统化、结构化的管理来改进组织的环境绩效。条款当中的两个词是值得注意的即:建立和保持。
“建立”通俗讲就是指从无到有,从残缺不全到完整的过程。就环境管理体系而言应包括决策、策划、体系文件的编制、组织机构的配置,人力资源的配置及试运行改进等。
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往往较重视体系的建立过程,而对体系的保持要求则重视不够。这一条款不仅要求体系的建立应满足17个要素的要求,建立这后也应继续按17个要素的要求进行运作。
二、环境方针(4.2)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对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遵守的其它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传达到全体员工;
f) 可为公众所获取。
理解要点:
条款的第一句话规定了具体的职责,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确定方
针,此处提到的最高管理者是指对组织负有执行职责,具有决策权的人或集团。
环境方针的内容中必须包括:(b)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c)对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要求的承诺;(d)建立和评审目标、指标的框架。
环境方针表达了组织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是任何一个组织的责任与义务,为此在方针中首先应对此做出郑重承诺,以表明其对保护环境的态度,在履行这一承诺时,必须和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相吻合。
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表明组织最高管理者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反映组织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也明确了改善环境绩效的方法与途径。
环境方针为组织制定目标、指标提出了框架要求,反应了最高管理者的意志,也规定了各职能和层次人员的工作方向。
环境方针在制定时应注重:(a)适合于组织的特点;(e)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f)具有公开性。
环境方针要体现组织自身的规模、性质和特点,避免大而全,空洞无物。
环境方针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全体员工应了解环境方针,可将其要求体现在实际的工作中。
环境方针应具有公开性,使相关方需要时易于获取,制定时也要考虑相关方的要求,这里所说的公开性或可为公众所获取,并不是指组织必须将其方针向外界主动分发、传递或通知等,而是指相关方需要时能方便容易的获得。
组织应当对环境方针进行定期评审及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条件和要求,如果该组织从属于一个更大的组织,其方针应符合后者的环境方针并得到后者的认可。
三、规划(策划)(4.3)
1、环境因素(4.3.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以及可以期望对它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便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它的环境目标时,考虑与这些重大影响有关的因素。
组织应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理解要点:
条款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该程序用来:(a)识别出环境因素;(b)从a中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c)及时更新环境因素的信息。
首先条款是程序化要求;要求用程序来指导规范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对新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时同样应遵照此程序执行。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重点是对重要的环境因素的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多个内容均是在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基础上实现的,如目标的设立、管理方案的制定、运行控制程序的内容、监测的项目等。
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组织的生产管理活动,也应考虑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识别因素时要包括组织可控制的,如生产现场的产品原材料等,也应考虑组织可希望施加影响的,如供应商、废物处理方等。
评价环境因素的目的是确定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是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因而必须比较环境影响,确定因素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包括:3种状态、3种时态和7种类型。
3种状态是: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化工企业生产过程许多是连续几个月,甚至几年运行生产的,这在化工企业是正常状态。生产车间的开车、停机、检修等情况下,环境问题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属异常状态,如一个贮罐,平时的环境问题可能仅是阀门的维护与保养,有少量的泄漏,但检修时可能就有一整罐的气体要释放出来,贮罐底部还贮物的残留液,更换部件时也会造成液体的排出。紧急状态则是如发生火灾、事故、洪水等情况,对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中存在的环境因素,应有相应的措施、计划,以保证其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如一个地区每年都受到洪水的威胁,那么在评审阶段里必须对这种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予以全面的考虑,并制定应急的措施与办法。
3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组织在对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进行充分考虑的同时,也要看到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原材料的来源与生产过程,考虑到产品出厂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将来潜在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问题。还有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组织要尽可能宽地考查其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方面,拓开思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对可以加以影响的环境因素施加影响并促使其改进环境行为。
7种类型:水、气、声、固废是我们平常较易想到的环境问题种类,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与标准中也较多涉及到这几个方面。在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这一标准时,应考虑到的环境因素却不仅仅是这些,还包括了材料的利用、土地的污染等方面。即应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考虑: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对社区的影响;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其他地方性环境问题。
这里的7种类型也不能包括所有环境问题,对于特种行业的环境问题,在组织运行时也要进行专门的考虑。环境因素不再仅仅与环境问题有关,而与全部社会生产、社会消费紧密联系在一起,仅从污染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是远远无法达到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的,应由各部门、各层次的员工共同参与才能全面完成。
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应建立在与其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重大环境影响的基础之上。环境因素的确定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该过程也包括明确潜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组织自身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及相关方要求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在标准中明确提出要求组织及更新这方面的信息。
2、法律与其他要求(4.3.2)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适用法律,以及它所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理解要点: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程序中应规定如何确定与它活动、产品或服务环境因素相适用的法律,以及它所遵守的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这里所说的法律与其他要求是指与组织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为进行行业、企业或地方管理而制定的,是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转化形式。确定适用于组织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不是简单地将法律、法规罗列出来,而是要明确其中的要求,并以此做为管理的依据。
不少与环境相关的要求,并不以环境保护法律的形式出现,这就要求组织有自身的能力确认出适用性。其它要求的种类较法律、法规更为广泛,一般包括:a产业实施规范;b与官方机构的协定;c非法规性指南;d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等。我国的不少地区、不少企业受到行业与地方双重管理,组织应全面掌握这些要求。
组织应有畅通的渠道能及时获取这些新的法律和其他要求,保证组织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法律制度的健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仍在不断地制定和补充完善之中,不少法律、法规经过了多少次修订,组织应通过这些渠道及时掌握信息。
3、目标与指标(4.3.3)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每一个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并形成文件。
组织在建立与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他要求,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
目标的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预防污染的承诺。
理解要点:
组织的环境目标是依据环境方针制定的具体环境目的,是环境方针的具体体现。要实现这些目标,组织需要确定环境控制指标。
标准要求组织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凡属可行目标要具体要量化,指标应是明确并可测量的。在制定组织目标、指标时,应考虑设置可测量环境绩效的参数,为环境管理和体系运行提供信息。
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的目的是组织的环境行为得到整体改善,标准要求做到持续改进,而持续改进可见证性的数据就是反映在每年不断更新的目标和指标上。
目标、指标是根据其环境方针,考虑组织的规模、经济技术等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且要体现出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重大环境因素的连续性。另外标准要求目标、指标是有层次的,是一个逐渐细化、分解的过程。目标要符合国家环境规划的要求,环境技术政策的要求,指标的制订要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可调整性和量化的要求。
组织应注重目标、指标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一个组织不能为通过认证而制定出不可行、不合理的、空洞的目标。否则,目标和指标不能完成也有可能成为认证通不过的原因。
如一个电冰箱厂经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认为CFC类物质的使用是一个重要的环境因素,为此设立了相应的环境目标:到2000年底全部完成CFC类物质的替代工作。
以此目标相配套的指标可以进一步分解为每年的任务和相应工序的指标:
1998年较1997年使用量减少50%,其中发泡工序减少使用60%,制冷剂不做改变;
1999年再减少1998年使用量30%,其中发泡工序减少使用60%,制冷剂不做大的改变;
2000年全面完成替代工作,减少1996年使用量其余的20%,其中发泡工序减少使用20%,制冷剂减少30%。
从上述例子中也充分反映出体系的结构化的特点。目标必须符合这种结构特点,才能被有效实施与完成。
4、环境管理方案(4.3.4)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
(a)规定组织的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与该项目相适应。
理解要点:
环境管理方案应明确两项基本要求:一是规定职责;二是实现的方法和时间表。
条款中明确规定“旨在实现目标、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这充分反应两者的一一对应性。既然目标、指标是具体的、有层次的,实现这些目标、指标的责任也是、指标的责任也是有层次的,要细化分解,并落实到组织的各个职能部门。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也就是具体的实施计划。环境管理方案要具体,有方案完成的时间,有具体的负责人,及用什么方法完成,方案实施的费用分析及指标情况,以保证方案实施的有效性。
上述例子中要求减少CFC类物质的使用,其方案必须依照指标设定的要求,进行资源的调配。如1998年生产部与技术部共同完成投资,改变冰箱的制冷系统,完成70%的产品转型,由某部门全面负责项目改造事宜;技术部进行发泡剂转型研究与试验,完成试验性设备的改造。1999年重点完成归泡工序的改造,投资100万元引入关键设备,替代其中60%,对制冷剂转型生产的产品进行跟踪,进一步完善质量和产品的稳定性。2000年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产品制冷和发泡剂的替代工作。
这里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实际方案要较之复杂的多,必须经过技术和经济的论证,才可能进入公司或企业的决策之中。
环境管理方案是环境管理体系成功实施的关键要素,是组织实现环境方针的关键。环境管理方案是按其优先次序确定该组织为实现目标和指标的专项活动。环境管理方案有助于改进组织的环境行为。方案应是动态的,定期予以修订以反映组织目标和指标的变化情况。
环境管理方案通常应包括: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的要求;详细的行动计划、时间表及方法;方案形成过程的评审和方案执行中的控制;项目的文件记录方法。
另外,为满足实现目标、指标,方案也应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如工艺的改变,生产条件变化等。
四、实施与运行(4.4)
1、组织机构与职责(4.4.1)
为便于有效的环境管理,应当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管理者应为实施与控制环境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术能、技术以及财力资源。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代表,除了其他职责以外,还应明确他(们)在下列方面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a) 确保按照本标准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b) 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管理体系的绩效,并为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理解要点:
条款要求对组织各层次的职责、作用和权限作用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传达,各级管理者应为完成环境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资源。
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组织的全体员工的参与,不能认为只有环境职能部门才负有这方面的责任,组织内的其他所有部门都不能置身事外。环境管理的特点本身就决定了它管理内容的广泛性,不仅包括生产制造过程的环境因素的管理,也包括动力、后勤、物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
整个体系是否能够被很好的建立与保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高管理者的参与程度。为此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专门的代表(即环境管理者代表),代其全权处理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事务,其职责是建立、实施、维护环境管理体系,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由于环境代表所维护的环境管理体系覆盖面很大广,所以其应具有权限与能力来协调、支配组织的相关活动、部门人员。
除了环境管理代表之外,各管理、职能部门也承担着各自的职责。生产部门自然应负责生产线环境因素的管理与控制,动力部门除了要保障动力供应外,还负责用电、用水、用气进行统计,核定消耗、制定节能措施等。这些职责不能完全独立于原有职责之外,要尽可能融合起来,利用原有的系统发挥作用。
最高管理者还应确保提供环境管理体系人实施与保持所需的必备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力及物力等各方面,还应有相应的技术支持。
2、培训、意识与能力(4.4.2)
组织应确定培训的需求。应要求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处于每一有关职能与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重大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他们在执行环境方针与程序,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验,胜任他所担负的工作。
理解要点:
该条款首先要求组织应确定的培训的需求,确保相关的人员都经过培训。应制定相应的程序,规定培训工作如何展开。培训应满足组织人员的有关意识与能力的要求,不定期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标准首先强调了组织应确定培训需求,不同层次的人员,其需求是不同的,要求与重大环境影响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经过相应的培训。这就是要求组织识别环境因素时,将重要环境因素与组织的活动、相关的工作岗位联系起来。例如,某公司将危险化学品意外泄漏作为重要环境因素,那么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岗位就包括:采购、仓库管理、运输部门、使用、废弃化学品管理等。这些人员都应得到培训。
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是这一条款的要求之一。不少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环境意识不高、缺乏严格的规定或不按照程序的规定操作引起的,因此,通过有效的培训过程,使有关人员认识到:a严格执行环境方针和有关程序的重要性;b不符合程序规定的潜在后果;c能否在本岗位改进提高;d如何处理紧急情况。
对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岗位,仅有相应的意识的要求是不够的,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应针对不同的管理、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需求,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如对环境管理体系内审人员应进行有关环境管理审核的培训,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有效。对于在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的人员就应了解监测的方法与实验操作规定,并比较数据,确保能及时发现水处理过程中的不合格现象。
3、信息交流(4.4.3)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 组织内各层次和职能间的内部信息交流;
(b) 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成文和答复。
组织应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
理解要点:
条款要求组织对与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信息进行程序化管理,保证内部与外部信息能够畅通有效的交流,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还应做到有序的、文件化的接收、处理与答复。
这里讲述的信息指与环境因素及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信息,如与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改变了、生产工艺调整后废水成分的变化,有关化学物质的毒性、安全数据;环境管理代表的任免、环境管理方案实施中的困难等等都可成为环境信息交流的内容。
内部信息交流应确保各部门、各层次间的及时有效的沟通,可体现在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上,如技术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合作,保证环境因素不仅得到良好控制,而且技术经济指标也得以不断的改进,又如环境管理者代表并不对各部门直接负责,但要对组织的环境事务进行全面的管理,这就要求各部门向环境管理代表上报有关事宜,环境管理者代表是通过组织的相互联系开展其业务活动。内部信息的迅速是体系运行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任何信息的停滞和不畅都可能使体系运行失效。
外部交流是标准特别强调的,即组织要重视相关方的要求,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问题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有关环境事件的投诉增多,组织的环境形象已成为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一个组织如何对待这些问题,反应出组织对环境的总体态度。外部信息的交流包括以对所有环境事件、环境意见的处理及反馈。这些过程应有记录。
信息交流是双向的,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交流应有相应的程序,并有相应的记录反应出交流的内容,并可了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
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4.4.4)
组织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 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b) 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理解要点:
条款要求以文件的形式描述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并提供相关文
件的查询途径,一般应形成一套环境管理文件系统,全面支持现有的环境管理体系,为组织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审核提供依据。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应足够详尽,能充分描述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情况,这里所指的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可理解为管理的基本要素,即ISO14001的17个要素。
组织在编写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时,可参考组织原有的管理体系文件,如ISO9000体系文件,可包括手册、程序及作业指导书、表格记录、及其他文件多个层次和类型。环境管理体系并不严格地要求组织拥有环境管理手册,也不支持采用复杂的文件系统。
所有上述文件都是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和外部审核,各层次文件间应指出查询途径。另外,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与其他体系文件相协调,可以将环境文件纳入其它体系文件中或引用其它文件。同时也需要提供查询办法。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可以以传统的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先进的电子媒体形式建立和保持,也可两种形式并存。
5、文件管理(4.4.5)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管理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从而确保:
a、文件能够定位;
b、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如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c、凡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d、及时将失效文件从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由于法律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保存的失效文件,予以适当标识。
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期间内予以留存。应规定并保持有关建立和修改各种类型文件的程序与职责。
理解要点:
文件控制是指对文件的批准、发放、使用、更改、报废、回收等的管理工作,组织应制定文件化的程序,并依此进行文件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系统应包括所有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各类文件,如手册、程序、作业指导、操作规范、表单、环境法律、法规等。
建立和执行文件管理程序,程序内应明确管理内容并确保执行:
— 文件有明确的存取位置和简便的查访方法。
— 对文件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确认其有效性和适应性。修订文件的审批应有授权人员执行。一般由原审批人进行审批,以保证文件的连续性。
— 确保对环境控制和管理起关键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的文件,确保操作者按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如环境代表应全面掌握体系情况,又如重大因素的岗位应按现行有效版本的规定进行操作。
— 文件失效后及时将其从所有曾经发放的部门和使用场所收回,并采取必要的销毁等措施,以免继续使用,致使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失效。
— 法律要求有些文件失效后还应继续保留,以备必要时提供法律所需的信息,或者出于保留知识或信息的要求不能将其销毁,对这些文件应进行适当标识,并和有效文件能明显区别,这些文件包括环境影响的验收报告、许可证、法定部门的监测报告、环保设施图纸等。
所有文件都应字迹清楚,注明批准日期,文件修改后应注明修订日期,文件的标识要明确,易于查找。文件要妥善保管,应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及其类型,规定和修订文件和程序和职责。
文件控制的目的是要组织运作有法可依,不出现由于缺乏规定而造成的环境影响。组织应将主要注意力放在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及其环境绩效上,而不应过分追求一个繁琐的文件控制系统。
6、运行控制(4.4.6)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确定与所认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应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加以规划,确保它们给以妥善策划,确保它们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考虑到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成文的程序;
(b)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c)对于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可标识重要环境因素,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与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
理解要点:
组织要根据其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确认哪些运行与活动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并对这些活动进行程序化管理,确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程序化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这些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减少环境影响。
这类运行控制程序中应对以下内容做出规定:
a、对于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运行情况,应制定程序以规定运行要求,预防可能的失误。
B、应在程序中规定如何进行操作,操作具体要求和标准规定;
c、若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存在可标识重要环境因素,也应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将有关的管理要求和程序通报供方和承包方,使他们的行动符合组织环境方针和其它要求。如为组织运输货物的运输公司,将不得在早晨6点以前来厂提货,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
运行控制是环境管理体系中最具实际工作内容的要素之一,它直接体现了组织环境管理要求,控制对象即是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管理与生产活动,可包括产品设计开发、采购、贮运、生产与维护过程、废物处理等。对供方和承包方的管理更是将一半管理体系的要求扩展到组织的上下游组织,带动环境保护的社会化进程。
7、应急准备与响应(4.4.7)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以及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
必要时,告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程序予以评审与修订。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理解要点:
标准要求对可能的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程序化管理,程序中应确定组织存在哪些可能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规定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做出响应,减少环境影响。这类程序应定期检验、评审和修定。
首先应分析确定组织可能遇到的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采取事先预防措施和应急计划;其次应考虑紧急事故发生时,如何采取措施以便使由此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事故和紧急情况多为突发性,后果难以估计。与正常情况相比,它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往往更为集中,更为严重。
一旦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根据程序的规定分析原因,对应急程序评审和修订,以从根源上杜绝同类现象再次发生。
在条件可行时,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设施及程序进行试验,以判断现有设施及程序,用来预防和控制紧急情况的有效性,以便做出调整。这一过程应有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程序重点应放在事故的预防上,如为防止火灾的发生,在生产现场或仓库就应规定严禁烟火,并规定不得将火种带入等。其次才是防止环境影响的扩散,而不是简单的应急救护。预防及应急的设施以减少环境影响为目的。
五、检查与纠正措施(4.5)
1、监测(4.5.1)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成文的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其中应包括对环境绩效、有关的运行控制、对组织环境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跟踪信息记录。
监测设备应予校准并妥善维护,并根据组织的程序保存校准与维护记录。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理解要点:
这一条款要求用文件化的程序来规定组织的环境监测活动,监测的内容应包括组织的环境绩效、组织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控制、组织的目标、指标的更改情况;组织用于监测的设备应用程序来规定其校准和维护办法,校准与维护工作应有记录。标准条款特别强调应定期评审组织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审工作应程序化并严格执行。
监测是环境管理体系中环境影响的运行情况的要素,是对自身环境管理状况的掌握。监测的对象是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性。这些关键特性需从重要环境因素出发,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有关的运控制:如废水处理站的日常操作、固废的分类、消防设施的点检情况等,它与组织所规定的运行控制程序密切相关,可与生产现场管理、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能源管理结合起来。
(b)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组织所设定的目标、指标是通过环境管理方案来实现的,大多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在这一段时间内应保证方案的正常执行,当发现不能按时间表完成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目标、指标的实现。为此要经常性地监控方案的执行情况。
(c)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测项目或环境绩效评估的内容:环境绩效需通过具体的指标或参数来评估,一般将包括法律所规定的内容。这些项目均是可测量的,通过仪器或数据统计进行分析和比较,并判断组织对法规的符合情况如何。
监测的结果应记录下来,反映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监测所使用设备仪器是得到校准和良好维护的,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可靠性。监测所使用的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监测方法的规定。仪器校准的频率与方法应在程序中予以规定。
监测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改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监测结果本身并不能反映问题所在,而要对监测的结果进行评估,判断组织的环境绩效、运行控制、目标、指标等的执行或完成情况,特别要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做出认真评审。
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4.5.2)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对不符合进行处理与调整,采取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并予完成。
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它们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对成文程序的更改,组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理解要点: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用来处理不符合现象的程序,程序应规定如何调查处理发生的不符合现象,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产生的环境影响并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发生的不符合现象和相应采取的措施均应记录。
凡违背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管理活动等均称为不符合。包括违反日常操作规定、监测结果不符合法规要求,内审中的问题,管理评审中的问题等。
在体系运行中,出现不符合现象是难免的,重要是应按程序的规定对不符合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首先要确定引起不符合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特别是出现紧急事故时更应先解决问题,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完成后,还需验证措施的效果;调查不符合的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增加维护硬件设施,或补充修改管理办法,或进行必要的培训等等。
组织出现的不符合现象是多种多样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也应根据不符合现象的严重程度,规定相应的职责权限,分级分层次解决。
在设定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过程中,应根据不符合发生后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及伴随的环境影响的程度。措施应与实际相符,避免产生小题大做或大题小作的现象。
组织应对发生过的问题以及事后的处理结果给以详实的记录。
3、记录(4.5.3)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与处置环境记录。环境记录中应包括培训记录和审核与评审结果。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保存和管理的环境记录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记录。
组织应保存记录,对其体系及自身适宜时,用来证明符合标准的要求。
理解要点:
组织应对环境记录实施程序化管理,记录的管理包括记录的标识、保存、处置等。环境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清晰可辨,记录的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和丢失。
环境记录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证据,反映了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可用来证明与ISO14001 标准的符合程度。组织应制定程序对环境记录进行标识、收集、编排、归档、保存、查阅、处理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良好的记录管理也是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不可缺少的,其具有对体系运作的可追溯性。
重点管理的记录应为实施与运行管理体系所需的记录及环境目标和指标实现程度的记录。以及体系运行保障中产生的记录,环境记录包括:
— 有关法律与其他要求的信息;
— 投诉记录;
— 培训记录;
— 内部信息交流记录;
— 产品信息;
— 检查、维护与校准记录;
— 有关的供方与承包方信息;
— 事故报告;
— 应急准备与响应信息;
— 重要环境因素信息;
— 审核结果;
— 管理评审等。
环境记录要妥善保存,要针对不同的记录规定不同的保存期限。记录本身应做到字迹清楚、标识明确。保存记录场所应避免损坏、变质和遗失,保管方法便于存取、检索、查阅。
4、环境管理体系审核(4.5.4)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定期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与程序,目的是:
(a) 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是否符合环境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组织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涉及活动的重要性和以
前审核的结果。为全面起见,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和方法,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理解要点: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指组织内部审核,是组织的自我检查与评判,内审的过程应在程序指导下进行,需定期开展。内审是针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是否符合计划,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判断,并向管理者汇报。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为此内审应全面完整,应覆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中的所有要求,覆盖组织的所有重要环境因素,并对组织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序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应包括组织内所有的部门,部门所涉及的关键要素。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应保证其客观性、系统性和文件化的要求,应符合审核程序。实施审核一般可分为两种方式;集中式,即一次性全面审核,包括所有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和管理部门;滚动式,即将各部门要素分开,一次审核一个或几个部门或要素,在一段时间内完成全部要素与部门的审核,需要严格的计划安排。
内审程序应包括:a、待审核的活动与区域;b、审核的频次;c、管理与实施审核的职责;d、审核结果的通报;e、审核员的能力;f、实施审核的方法与步骤;g、审核问题的处理。
在开展每次审核前应制定审核计划(方案),包括人员与时间的安排。审核的内容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内部审核的效果往往取决于内审员的能力,审核工作可由组织内部人员或组织聘请外部人员承担。
六、管理评审(4.6)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定期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方针、目标以及环境管理体系的其他要求。
理解要点: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内容是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方针、目标、指标和其他体系要素的适宜性等,管理评审应对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判断。管理评审前应收集到足够的必要的信息,如内审的结果,外部要求的变化等。
管理评审是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定期实施的通过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全面评价,提出新的要求与方向,从而实现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管理评审的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评审之前收集足够的信息,这些信息与评审的内容大致如下:
— 审核的结果;
— 目标、指标的实施程度和组织的环境绩效;
— 变化的信息:如法律、法规的变化、组织机构或新产品、活动的变化等。
— 相关方关注的问题:如市场的要求等;
— 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评价。
管理评审完成后,应对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和适宜性作出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修改或提高,对体系其他要素是否需加以修正也应做出判断。
管理评审工作应形成评审的结果、结论或建议。这些结果与建议都应在评审后予以落实,加以实施。评审过程应形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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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长的,是不是少了点实际指导的东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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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cheng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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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ter_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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