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 请开启后刷新浏览器获得更好的体验!
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搜索: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duomeiti (威望:4) (山东 济南)
赞同来自:
4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或注册
4 个回复
duomeiti (威望:4) (山东 济南)
赞同来自:
校准:在JJF1001-1998中,“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给测量仪器的特性赋值并确定示值误差,将测量仪器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比较链或校准链,溯源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上。
简单地说,校准是把被测仪器或测量系统与已知参考标准的比较过程,并报告比较的结果。校准证书给出测量不确定度,测量误差。
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除与校准一样的比较过程外,检定还要对照技术规范——通常是计量器具厂家给定的技术指标,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与检定的对象都是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或计量器具。但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
检定依据是检定规程,必须明确检定周期。
校准依据是技术规范,也可以是检定规程(部分内容),校准周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给出建议再校准的时间为一年。
今后发展方向:由于检定是法制计量行为,出检定证书的收入,计量部门要全部上缴财政;校准是市场行为,出校准证书的收入,计量部门可以提留。所以计量部门能校准的多校准,少开检定。并可以协议收费,不受财政,收费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