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REACH见解,供参考

1、提问:你生产的产品是属于物质?配置品?还是物品?

----〉如果为物品的生产厂家,进入2。

2、提问:你的产品是直接出往欧盟?还是卖给下游客户进一步组装?

----〉如果为非直接出往欧盟,进入3。

3、提问:外资且是欧资的公司?还是其他?

----〉如果为其他类型,进入4。

4、非欧盟投资的物品生产厂家因为客户有出货到欧盟而引起的REACH义务,在众多客户REACH调查还未正式展开调查时如何积极准备?

回答:

本类企业因为同欧盟不存在任何直接的交易关系,单纯从REACH法规的规范上来讲,无任何责任或义务需要履行。有REACH相关的义务或责任的为该类型企业的客户(和欧盟有直接贸易往来者)。从REACH法规上讲,该类企业无需为REACH法规的实施作出任何的应对。

作为这类企业的客户,也就是和欧盟有直接贸易往来者,完全可以单独应对REACH,无需将调查向上层供应链逐层推进。此话何解?该客户有2种义务:1、含有潜在释放物质且该物质大于1吨时---注册(该条和部品供应商撤不上边,不进一步分析)2、含有SVHC的含量大于0.1%(wt),需要信息公告。考虑义务2,其SVHC的含量计算分母为Article产品的重量,非ROHS指令中的含量计算分母为均质材料的重量。因而,此客户完全可以将整机产品拿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整机的15种SVHC含量即可,省事又迅速。试想,如果客户要求供应商通告SVHC含有率情况,供应商势必又要调查上游供应商的SVHC含有率情况,即使不需要第三方检测报告,仅仅是供应链上展开相关讯息的调查就是很费时费人力的。其实,最终成本还是转嫁到客户头上。聪明的客户,应该自己有人应对REACH事务,就完全可以应付欧盟的REACH了。



上述是从企业经济的角度考虑,一个新的贸易技术壁垒(REACH、ROHS…)出现时,从生存及获利的角度上讲,当然是刚刚好应付得了相关指令、法规即可,无需作出多余的投入,否则就是浪费。



但是,从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讲,企业不能仅仅追逐的是获利;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作为供应链上的一环,将本环节的化学有害物质含有信息通过供应链一级一级地传递下去,可以为保护环境及人类的健康做出积极的贡献。也就是非EU领域的供应链,出于保护环境及人类健康的考虑,即使不受REACH法规规定也因该象欧盟境内的企业做出SVHC信息传递责任。







以上小结电子信息类产品、配件生产厂家如何对应REACH:



1、从企业追逐获利的角度上讲,这些中间商无需REACH任何对应动作。(分析见前)

2、从企业社会责任、保护地球环境上讲,这些中间商在供应链上展开SVHC信息的传递,是否有意添加?/含量超过0.1%(WT)?(不需要做第三方检测)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jony52 (威望:0) (广东 东莞) 汽车制造相关 经理

赞同来自:

我也是很模糊,不知道怎麼應對,高人出招呀!

6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