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更改后编审批的签字也变更可以算是不符合项吗
今天在检查资料室的技术文件时发现,有的技术人员在更改文件时将原来的文件废掉,重新打印重新签字,在更改后的地方做了更改标识。因此造成了更改后的文件与原文件其他页面的签字日期与人员的不同,原因是找不到原来签字的人。
请教各位有什么好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作业文件采用刮改很不方便,重打印是最方便的,如果按新作成的日期签字又会造成与过去的版本不同。
还有,我们的管理文件并未明确规定更改后的文件必须延用原来的签字,这个能算为一个不符合项吗?
请教各位有什么好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作业文件采用刮改很不方便,重打印是最方便的,如果按新作成的日期签字又会造成与过去的版本不同。
还有,我们的管理文件并未明确规定更改后的文件必须延用原来的签字,这个能算为一个不符合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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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108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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