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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部审核时,审核员要求查看8~11月份的销售合同。审核员在合同单上的“执行标准”栏内看到填写的内容多为“执行国标”或“按用户要求”。审核员问一位业务员:“执行国标的编号是什么?”业务员说:“我忘了。”
请问不符合项开6.2好还是7.2.1好?
审核组对某企业进行第三次监督审核。在供应科查看合格供方的评价记录,看到企业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共有20家,而对这些供方的评价材料还是两年前做的。审核组问供应科长:“对这些供方所供物资的合格率是否有统计?”供应科长说:“我们没有统计。但是如果有什么问题,检验科会告诉我们。”审核组请供应科出示对供方再评价的记录,供应科长说没有。
请问这样的统计资料是由采购部门掌握好还是由品质部门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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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五 (威望:0) (湖北 襄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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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五 于 2009-2-24 17:16 编辑

在追查有国标的情况下,以业务员“忘记了国标的编号”为依据就开不符合且开到6.2.2 ,对此不敢苟同,也不明白,如果是我,我不会开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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