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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重量的问题!

对于槽车产品收货;过磅重量与对方送货单标明重量差异多大时可以接受?有无相关法规遵循?(每次收货均超过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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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虎 (威望:0) (江苏 苏州) 石油化工 经理 - 管理,数据分析及统计,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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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很长时间去查;终于有点眉目;实际上在国际间的贸易中有惯例可以遵循;就是用水尺鉴重是千分之五,用衡器鉴重是千分之二(因为衡器的准确度比水尺高千分之二到三),因此用衡器称重的允许误差在千分之二,但国际间的贸易一般以千分之三作为允许误差!
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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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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