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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明确对来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确保其质量符合产品要求和相关等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用直接原材料及辅料的质量的检查和验证。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进货的标识、送检和入库及不合格来料的退货。
4.2 品质部负责生产用直接原材料及辅料的检查和验证。
4.3 仓库管理部负责办理各种经检验合格的物料的入库手续。
5 运作过程
5.1 生产用直接原材料的接收、检验
5.1.1 生产用直接原材料到货后,采购人员开《送检单》通知品质部进行进货检验,同时将来料放置在来料待检区。未经品质部批准,来料不可随意搬离来料待检区。
5.1.2 IQC收到《送检单》核对《合格供应商名单录》,是合格供应商则接收:如不是合格供应商,则IQC直接判不合格。如果属于新开发供应商店的来料以及新产品用来料,需在《送检单》上注明“样品”字样,按《样品试用管理规范》作业。
5.1.3 IQC根据《抽样检验指导书》、《来料检验规范》、相关图纸或实物样板等其他相关技术文件,对来料待检区物料进行检验;对于《来料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需要试用的物料,品质部还要填写《样品试用跟踪单》,交制造部进行试用,根据试用结果进行判定。
5.1.4 IQC将结果记录在《进货日志》和《IQC检验记录表》上,交品质工程师核准。
5.1.5 若检验合格,IQC贴“合格”标签,注明物料名称、规格、供应商、数量、IQC及检验日期等,并将合格原材料移入来料合格区。
5.1.6 若检验不合格,经品质部负责人审核后,IQC在不合格物料上贴 “不合格”拒收标签,并将不合格原材料转移到来料不合格品区,同时填写《不合格材料通知及追查单》反馈给采购部。
5.1.7 仓库管理员根据《IQC检验记录表》的判定结果,办理已贴“合格” 标签的原物料的入库手续。对已贴“不合格” 标签的原物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 紧急放行
5.2.1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实施来料检验时,由需求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品质工程师批准后,IQC贴“紧急放行”标签在紧急放行物料上。
5.2.2 IQC通知仓库办理已作紧急放行标识的物料的入、出库手续。需求部门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IQC的要求留足样本让IQC检验。
5.2.3 IQC按5.1中的相关条款对样本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或在生产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应立即核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如经检验合格,IQC在使用紧急放行物料的生产流程卡标明检验结果。
5.2.4 领用部门需在生产流程卡上注明采用了紧急放行物料,并对以下产品进行标识,确保可追溯性:
a. 待加工的紧急放行物料;
b. 采用紧急放行物料加工成的半成品;
c. 采用紧急放行物料加工成的成品。
5.2.5 留检样本经检验确认合格前,即IQC没有在生产流程卡上注明检验合格时,所有由紧急放行物料加工成的成品不得入库
5.2.6 当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立即进行追溯,转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 采购部每月统计生产用直接原材料的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如供货的及时性、准确性;品质部统
计原材料的合格率报采购部,作为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资料。
6.0 质量记录
记录编号 记录名称 贮存期 贮存部门 备注
JZXT/QR-062A 《进料日志》 2 年 品质部
JZXT/QR-059A 《IQC检验记录表》 2年 品质部
《样品试用跟踪单》 2年 品质部
7.0 参考文件
7.1 《采购运作规范》 - PUR/GF-01A
7.2 《仓库管理规范》 - WH/GF-01A
7.3 《样品试用管理规范》
7.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 JZXT/QP8-04A
7.5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 - PD/GF-03A
8 附录
8.1 来检验流程图
(见下页)
1 目的
明确对来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确保其质量符合产品要求和相关等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用直接原材料及辅料的质量的检查和验证。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进货的标识、送检和入库及不合格来料的退货。
4.2 品质部负责生产用直接原材料及辅料的检查和验证。
4.3 仓库管理部负责办理各种经检验合格的物料的入库手续。
5 运作过程
5.1 生产用直接原材料的接收、检验
5.1.1 生产用直接原材料到货后,采购人员开《送检单》通知品质部进行进货检验,同时将来料放置在来料待检区。未经品质部批准,来料不可随意搬离来料待检区。
5.1.2 IQC收到《送检单》核对《合格供应商名单录》,是合格供应商则接收:如不是合格供应商,则IQC直接判不合格。如果属于新开发供应商店的来料以及新产品用来料,需在《送检单》上注明“样品”字样,按《样品试用管理规范》作业。
5.1.3 IQC根据《抽样检验指导书》、《来料检验规范》、相关图纸或实物样板等其他相关技术文件,对来料待检区物料进行检验;对于《来料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需要试用的物料,品质部还要填写《样品试用跟踪单》,交制造部进行试用,根据试用结果进行判定。
5.1.4 IQC将结果记录在《进货日志》和《IQC检验记录表》上,交品质工程师核准。
5.1.5 若检验合格,IQC贴“合格”标签,注明物料名称、规格、供应商、数量、IQC及检验日期等,并将合格原材料移入来料合格区。
5.1.6 若检验不合格,经品质部负责人审核后,IQC在不合格物料上贴 “不合格”拒收标签,并将不合格原材料转移到来料不合格品区,同时填写《不合格材料通知及追查单》反馈给采购部。
5.1.7 仓库管理员根据《IQC检验记录表》的判定结果,办理已贴“合格” 标签的原物料的入库手续。对已贴“不合格” 标签的原物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 紧急放行
5.2.1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实施来料检验时,由需求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品质工程师批准后,IQC贴“紧急放行”标签在紧急放行物料上。
5.2.2 IQC通知仓库办理已作紧急放行标识的物料的入、出库手续。需求部门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IQC的要求留足样本让IQC检验。
5.2.3 IQC按5.1中的相关条款对样本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或在生产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应立即核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如经检验合格,IQC在使用紧急放行物料的生产流程卡标明检验结果。
5.2.4 领用部门需在生产流程卡上注明采用了紧急放行物料,并对以下产品进行标识,确保可追溯性:
a. 待加工的紧急放行物料;
b. 采用紧急放行物料加工成的半成品;
c. 采用紧急放行物料加工成的成品。
5.2.5 留检样本经检验确认合格前,即IQC没有在生产流程卡上注明检验合格时,所有由紧急放行物料加工成的成品不得入库
5.2.6 当检验结果不合格时立即进行追溯,转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 采购部每月统计生产用直接原材料的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如供货的及时性、准确性;品质部统
计原材料的合格率报采购部,作为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的资料。
6.0 质量记录
记录编号 记录名称 贮存期 贮存部门 备注
JZXT/QR-062A 《进料日志》 2 年 品质部
JZXT/QR-059A 《IQC检验记录表》 2年 品质部
《样品试用跟踪单》 2年 品质部
7.0 参考文件
7.1 《采购运作规范》 - PUR/GF-01A
7.2 《仓库管理规范》 - WH/GF-01A
7.3 《样品试用管理规范》
7.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 JZXT/QP8-04A
7.5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 - PD/GF-03A
8 附录
8.1 来检验流程图
(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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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40831084 (威望:52) (广东 广州) 汽车制造相关 主管 - 啥都知道一点,又啥都不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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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有点.....
合格供应商就接受,不合格供应商就NG,感觉怪怪的。合格了就不管产品的好坏,统统要;不合格了就闭着眼睛全拒收。
如果是指接收《送检单》并检验的话,最好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