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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罚

本帖最后由 win-win 于 2009-4-17 15:57 编辑

这个事情有点乱,所以来这跟大家讨论一下:
昨天收到一份客户投诉,一台产品因偶发因素造成某项功能失效,但是属于生产漏检。我回复完客户的8D报告后,按照公司的考核规定,应对漏检责任人开罚单,前提是生产知道要测这项功,但没书面规定。人员变更频繁,有些人对该项测试的问题确实比较模糊。
生产回复说可以罚,但作业指导书没规定,工艺人员也得罚,设备的偶发因素总解决不了且工装有缺陷,设备人员也得罚,品质人员对这些问题没及时提出也得罚。
工艺人员说研发的标准没要求所以作业指导书漏项,设备说这个问题全公司多年也解决不了,工装是特殊的,要从客户处购买,我申请了很久,客服也没从客户处买回来。研发跟品质说,我们来时标准就是这样定的,一直没出问题啊。
漏检是肯定要处罚的,但如果涉及的人员都罚,是不是面太宽了,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好的加分。
补充一下:解决问题跟承担责任是两回事,这里我们只讨论处罚问题,因为公司有这项制度,法不责众是否适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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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va7 (威望:2) (江苏 南京) 家电或电器 工程师 - 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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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应该明确你罚的意思在哪里?
不能因罚钱而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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