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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对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的监督频次的要求.

这里是否有生产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同仁?对于CNCA-02C-065: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提到的,对于工厂监督审核原则上是每半年一次,但对符合要求的可申请进行一年一次的监督审核,各位生产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同仁你们是否进行过申请或有通过申请的?
我上次跟CQC-NJ联系过此事,说是满足条件后CQC会自动申报的,但怎么会自动申报呢,我公司也基本上满足认证规则的要求,但为什么不自动申报呢?还是不太明白,想请教下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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