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工学所根着的自然观
品质工学所根着的自然观
支持品质工学的一个特征就是强烈的目的意识。为了更有效率地达到目的,而寻找更合理的方法、理论就是品质工学。其实,这个想法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别的类似方法也有。
但是品质工学与众不同的点在于捕捉目标的方法。
表面上看得到的管理目标、规格以及问题项目的改善,并不是真正的目的。品质工学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达成这些眼前的指标。而是具有有效性的高标准,也就是说技术的素质、DNA。
所以,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就不会再理睬以前的“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的常识。就不会再考虑品质水准,也不会追究问题的原因。这是一种无视水面的微波而直视水面下的暗流的姿态。是抛却表象,研究事物本质的姿态。
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其实因为存在下面所讲的自然观。
技术的最终目的就是创造出能给人帮助的工具和系统。技术者的使命就在于利用自然界存在的物质,通过组合,变形创造出自然界不存在的东西。
就因为是自然界没有的东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是完全不可预测的。当然,不管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完全是创造这个东西的技术者的责任。
如果是科学家,主要是解释自然现象以及用理论加以诠释。如果自己的理论不正确、不完全,最多也就是影响自己科学家的名声及信用度,对世界对他人不会产生什么过分坏的影响。
但是,技术者就不同。正因为提供了原本这个世界没有的工具或者系统,那么这些开发设计如果不充分或者发生问题,那么就会对他人对世界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技术者作为造物主承担了一切结果责任。
是否作为造物主承担责任,使科学家和技术者之间产生决定性的差异。而这个差异,就使得科学家与技术者所使用的方法论完全不同。
造物主的作用与责任
源源不断生产出产品的制造部门其实不属于造物主的范畴。工业产品真正的造物主其实是决定产品基本性质(称作DNA也可以)的产品开发部门。这包括产品、工艺的设计者,开发产品的技术及生产技术的技术者。
生产部门的责任是根据产品开发部门决定的规格把产品生产出来。也就是说,生产出与设计相符DNA的产品,使之满足所有的目标值。
所以,生产部门的品质就是看是否能生产出满足规格的产品。如果检查到没有符合规格的产品,那么就应该分析问题为什么发生,今后又该怎么防止,进行再发防止的对策。
由于在制造环节,产品的性质(DNA)是改变不了的,所以制造部门能做的就是以怎么建立使问题不发生的环境为中心。
以人的健康打个比方,如果这个人的体质是容易感冒,容易患糖尿病或者容易得癌症,那么就必须特别注意生活的环境,努力营造一个不容易患感冒、不容易生糖尿病、不容易得癌症的环境。还要经常进行身体的检查。这样的健康管理如同工业中的工程管理和检查。
总而言之,不属于造物主范畴的制造部门为了维持产品的品质,需要科学的品质管理的方法论。这种品质属于先前所讲过的第一种品质。是可以看得见的品质。
另一方面,作为造物主的产品开发部门,又如何呢?如果说创造人类的是神,神的工作不是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或者生活习惯,而应该是改善人的体制(DNA)吧。这样的话会比较有效果、有效率。
所以作为产品造物主的技术者,应该着眼于改善产品的DNA。产品开发的技术者,对于问题点进行原因分析和再发防止,是没有效率的工作。而可以对应这样那样的环境的产品、技术,追求理想的DNA,才是作为造物主所应该期待的。
当然,这时的品质就不是是否能满足目标值了。而应该是实际与理想的差距这个指标。品质工学恰恰以SN比来定义这个指标。
如果说做了改善使品质比现状的产品更接近理想状态50%,那么生产线上的不良也应该减少50%,市场上出现问题的几率也会减少50%。
总而言之,如果是产品的造物主,不是对具体问题进行对策,不是再发防止;进而应该可以达到未然防止,应该可以创造出不容易发生问题的体质。不是使用科学式的管理方法,工学式的、技术上的开发方法应该更为有效。
这样的品质,就是第二种品质。是看不见的技术品质。
支持品质工学的一个特征就是强烈的目的意识。为了更有效率地达到目的,而寻找更合理的方法、理论就是品质工学。其实,这个想法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别的类似方法也有。
但是品质工学与众不同的点在于捕捉目标的方法。
表面上看得到的管理目标、规格以及问题项目的改善,并不是真正的目的。品质工学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达成这些眼前的指标。而是具有有效性的高标准,也就是说技术的素质、DNA。
所以,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就不会再理睬以前的“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的常识。就不会再考虑品质水准,也不会追究问题的原因。这是一种无视水面的微波而直视水面下的暗流的姿态。是抛却表象,研究事物本质的姿态。
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其实因为存在下面所讲的自然观。
技术的最终目的就是创造出能给人帮助的工具和系统。技术者的使命就在于利用自然界存在的物质,通过组合,变形创造出自然界不存在的东西。
就因为是自然界没有的东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是完全不可预测的。当然,不管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完全是创造这个东西的技术者的责任。
如果是科学家,主要是解释自然现象以及用理论加以诠释。如果自己的理论不正确、不完全,最多也就是影响自己科学家的名声及信用度,对世界对他人不会产生什么过分坏的影响。
但是,技术者就不同。正因为提供了原本这个世界没有的工具或者系统,那么这些开发设计如果不充分或者发生问题,那么就会对他人对世界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技术者作为造物主承担了一切结果责任。
是否作为造物主承担责任,使科学家和技术者之间产生决定性的差异。而这个差异,就使得科学家与技术者所使用的方法论完全不同。
造物主的作用与责任
源源不断生产出产品的制造部门其实不属于造物主的范畴。工业产品真正的造物主其实是决定产品基本性质(称作DNA也可以)的产品开发部门。这包括产品、工艺的设计者,开发产品的技术及生产技术的技术者。
生产部门的责任是根据产品开发部门决定的规格把产品生产出来。也就是说,生产出与设计相符DNA的产品,使之满足所有的目标值。
所以,生产部门的品质就是看是否能生产出满足规格的产品。如果检查到没有符合规格的产品,那么就应该分析问题为什么发生,今后又该怎么防止,进行再发防止的对策。
由于在制造环节,产品的性质(DNA)是改变不了的,所以制造部门能做的就是以怎么建立使问题不发生的环境为中心。
以人的健康打个比方,如果这个人的体质是容易感冒,容易患糖尿病或者容易得癌症,那么就必须特别注意生活的环境,努力营造一个不容易患感冒、不容易生糖尿病、不容易得癌症的环境。还要经常进行身体的检查。这样的健康管理如同工业中的工程管理和检查。
总而言之,不属于造物主范畴的制造部门为了维持产品的品质,需要科学的品质管理的方法论。这种品质属于先前所讲过的第一种品质。是可以看得见的品质。
另一方面,作为造物主的产品开发部门,又如何呢?如果说创造人类的是神,神的工作不是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或者生活习惯,而应该是改善人的体制(DNA)吧。这样的话会比较有效果、有效率。
所以作为产品造物主的技术者,应该着眼于改善产品的DNA。产品开发的技术者,对于问题点进行原因分析和再发防止,是没有效率的工作。而可以对应这样那样的环境的产品、技术,追求理想的DNA,才是作为造物主所应该期待的。
当然,这时的品质就不是是否能满足目标值了。而应该是实际与理想的差距这个指标。品质工学恰恰以SN比来定义这个指标。
如果说做了改善使品质比现状的产品更接近理想状态50%,那么生产线上的不良也应该减少50%,市场上出现问题的几率也会减少50%。
总而言之,如果是产品的造物主,不是对具体问题进行对策,不是再发防止;进而应该可以达到未然防止,应该可以创造出不容易发生问题的体质。不是使用科学式的管理方法,工学式的、技术上的开发方法应该更为有效。
这样的品质,就是第二种品质。是看不见的技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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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2018 (威望:11) (湖北 武汉) 汽车制造相关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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