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体系高手:删除了设计开发,用什么样的理由比较好
公司刚开始做认证的时候,由于开发部人员不够,自己决定删除设计开发。给予的理由是“时机不够成熟,延后完善设计开发”,莱茵TUV认证公司说理由不够充分。如果现在开始补全所有设计开发的文档也不现实(公司产品非常多,细分下来可能有几千种),是否可以只补2~3种产品的设计开发文档?不知这样外审的时候能不能通过?请赐教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32 个回复
尼尼 (威望:0)
赞同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