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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废检测的探讨

公司推行14001也将三个年头,最近碰到关于三废检测之事,需要各位朋友多多予以指点了。公司制定了《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程序中对三废(噪声、废水、废气)的检测频率规定如下:每年检测一次,但是如果监测结果连续二年达标,监测频率改为每二年一次。 请问程序这样规定有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做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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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 (威望:2) - 就这样。。。。

赞同来自: 暮色吸血鬼

个人认为不可行。第一,环保局要每年来监控你,如果是重点污染行业,还会每季度监测一次,和随时随地的突击性监测;第二,审核员每年要看见你的在一年内的监测报告;第三,达标不等于就可以不监测。第四、程序文件的编制应该以法规为准绳。
你可能会问法律依据,我找找再告诉,记不清在哪里了。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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