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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审不符合项报告回复

外审时提出个不符合项,描述如下:
部份文件控制不充分,不符合条款4.2.3。如:《FR-4UV胶液配制工艺操作规程》(2005-4-18),WI-PR-01-05《黄胶树脂配制FR-4UV胶液操作方法》(2009-6-22)均规定了FR-4UV的配方,但无各自的适用范围的界定。
问题引起的原因是,文件编制时考虑第一份文件后续可能还要使用,故未废除。现在纠正措施为回收并作废第一份文件,但预防措施怎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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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seweixiao (威望:4) (广东 中山) 机械制造 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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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文件评审
我以前所在的公司是1次/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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