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安徽省质量工程师
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安徽省质量工程师
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方案
为了在我省推广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扩大此项工作在我省的影响力,安徽省质监局从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安徽省质量工程师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一)我省注册备案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均可申报;(二)申报人需要提交个人技术成果交流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评选以申报材料为主要依据;
1、申报材料必须是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或技术,解决实际质量问题的实例;
2、申报材料必须是本人负责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项目;
3、申报材料应有项目选题的依据、分析过程、解决措施和实际取得的成效;
(三)申报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技术成果交流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申报材料正文(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字)于2010年6月30日前提交到市局质量科,市局质量科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局质量处。
二、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比,评选出2009-2010年度10位“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局网站公布评选结果,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安徽省质量专家库”成员,并备案在册。
三、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均可视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习内容,并计入当年的学分。评选出的优秀申报材料(数量不限)将被汇编成册,作为下年度的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学习交流资料,并推荐在国家、省级权威质量杂志、网站的特定版块中发表。
四、综合各企业的参加“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评选人数、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备案人数以及相关情况(见附件3)评选出5家“安徽省质量工程师人才培养先进单位”,此次评选结果作为安徽省名牌和质量奖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评选有关费用从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费用中支出。
各市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做好相应的宣传、推广和推荐工作。
安徽省质监局质量处:董利娟 0551-3356077;
倪寒冰 0551-3356075
安徽省质监局省局培训中心:金开玄 0551-3356806
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方案
为了在我省推广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扩大此项工作在我省的影响力,安徽省质监局从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安徽省质量工程师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一)我省注册备案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均可申报;(二)申报人需要提交个人技术成果交流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评选以申报材料为主要依据;
1、申报材料必须是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或技术,解决实际质量问题的实例;
2、申报材料必须是本人负责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项目;
3、申报材料应有项目选题的依据、分析过程、解决措施和实际取得的成效;
(三)申报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技术成果交流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申报材料正文(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字)于2010年6月30日前提交到市局质量科,市局质量科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局质量处。
二、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比,评选出2009-2010年度10位“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局网站公布评选结果,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安徽省质量专家库”成员,并备案在册。
三、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均可视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习内容,并计入当年的学分。评选出的优秀申报材料(数量不限)将被汇编成册,作为下年度的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学习交流资料,并推荐在国家、省级权威质量杂志、网站的特定版块中发表。
四、综合各企业的参加“安徽省优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评选人数、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备案人数以及相关情况(见附件3)评选出5家“安徽省质量工程师人才培养先进单位”,此次评选结果作为安徽省名牌和质量奖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评选有关费用从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费用中支出。
各市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做好相应的宣传、推广和推荐工作。
安徽省质监局质量处:董利娟 0551-3356077;
倪寒冰 0551-3356075
安徽省质监局省局培训中心:金开玄 0551-335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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