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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eihong (威望:0) (广东 深圳) 机械制造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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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eihong (威望:0) (广东 深圳) 机械制造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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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1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与实现双赢的原则签署本协议。本协议旨在建立甲乙双方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及货物质量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明确合作双方在货物质量保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必须符合甲方的制造、组装等的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机能、性能、配件、包装等),乙方向甲方保证提供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的货物,不得使用假料、旧料、废料、再生料。
1.2有效期限
1.2.1本协议生效日期始于甲乙双方《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日期,并随甲乙双方业务规定终止的时间而终止。
1.2.2本协议有修改更新时双方依需要协商签署。
1.3适用范围
1.3.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从乙方采购的所有货物。
1.3.2 本协议及其附件与《采购框架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一整套完整的采购体系协议,双方应遵守采购体系协议中各文件的内容。
1.4适用文件
1.4.1《规格书》、《图纸》、《质量附录》、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其他文件(如有)。《规格书》、《图纸》与《质量附录》、行业标准、国际标准与其他文件(如有)均应作为本《供货质量框架协议》的附件,双方应签字认可。
1.4.2 如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协议有任何冲突,以要求高者为准。
第二章 质量保证
2.1质量保证体系
2.1.1 质量体系:乙方承诺应用并推进一套质量管理体系,如ISO9000等,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持续改进。
2.1.2 设计:若乙方存在设计环节,则乙方的设计控制程序应符合ISO9000等要求。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能及时提供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的文件以证明其成熟、充沛的设计能力。
2.1.3 来料控制:乙方为保证供应给甲方货物的质量,承诺对其供应商进行来料质量管控,并确保
有完善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
2.1.4 过程控制:乙方的过程控制应符合ISO9000等体系要求.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能及时提供
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的文件证明其成熟的过程控制能力。具体要求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如
有任何背离要求的情况, 乙方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的改进计划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1.5 出货质量控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按双方约定适用的标准进行货物在发货前的自我检验,出货时附上出货检验报告(如有环保要求的则需附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环保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可靠性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关键指标测试等,否则甲方可以拒收该货物。
2.1.6 货物:
2.1.6.1任何违背双方协议的货物或服务,甲乙双方均不予接受。双方均应遵守持续改进的原则与达成零缺陷的目标。乙方应制定货物的质量可靠性改进计划,并将质量、可靠性方面的改进过程等告知甲方。任何经确认不是由甲方制程导致的货物问题,甲方有权对该货物退货。
2.1.6.2甲乙双方按照甲方的项目计划,就双方参与的质量检验达成协议。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货物样板;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能证明其货物符合协议要求或符合有关参考标准的材料。
2.1.6.3乙方用于制造货物使用的物料,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第三方采购,乙方须对其制成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责任。
2.1.6.4乙方应该确保供应给甲方的货物通过国家性、区域性强制性认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甲方有要求的)。
2.1.7 联合质量管理:为确保质量问题的有效沟通与交流,质量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乙方应提供专
门接口甲方质量部门的直接联络通道,并努力推行联合质量管理。
2.1.8质量记录
2.1.8.1乙方应保存至少三年所有货物相关资料:如生产流程质量记录、质量监控测试记录或其他甲方特别要求的记录,以便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
2.1.8.2对于有安全法规要求的货物,乙方对于该货物的相关质量记录,如生产流程质量记录、质量监控测试记录等应至少保留五年,以便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如安全法规要求保留时间长于五年,按安全法规要求保留。
2.2 专家交流
在项目实施阶段,乙方应派出专家至甲方现场,确保货物的适用性,防止甲方最终货物中含有任何质量隐患。应甲方的要求,乙方还应保证参与甲方组织的特殊会议。乙方有责任推进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标,根据现状制定改善计划并以此为推进目标,乙方最长不超过每季度一次派质量技术专家到甲方现场,就货物的质量改善目标和解决方案驻厂交流,具体派驻人员、交流频次及驻厂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2.3 审核
2.3.1甲方在通知乙方后,可以对乙方的质量体系与生产过程进行现场和/或文件审核。甲方可以通过审核手段检查乙方的质量管理方法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一个过程、或一个货物进行。必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
2.3.2甲方有权在不预告乙方的情况下, 对乙方的质量体系与生产过程进行现场和/或文件审核。在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客户代表可以加入审核。
2.4 外协厂管理及外包管理
2.4.1原则上,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必须均由自身生产加工或由原厂提供,涉及到需要外协厂
协助的项目,必须提前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外协厂进行现场审核。
2.4.2原则上,甲方不接收乙方的外包货物。对于没有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外包形成货物并供应给甲方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严重程度给乙方相应处罚。因为产能、工艺、设备等原因必须外包的情形,乙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章 变更及异常管理
3.1 变更控制
3.1.1 乙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订货物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乙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需获得甲方的认可同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变更:
3.1.1.1 货物设计变更
给甲方交货开始后,订货物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货物包装及包装方式变更等)时;
3.1.1.2 新造、更新、改修模具
制造订货物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3.1.1.3 变更制造工艺
订货物品制造工艺(工程、加工、流程、制造设备及检查、测试的方法等)发生变更时;
3.1.1.4 制造场所、乙方外协厂变更
制造订货物品的乙方工厂或乙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乙方工厂
时);
3.1.1.5 乙方采购资材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3.1.1.6 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更时;
3.1.1.7工装和设备在停止批量生产6个月以后重新启用的情况时。
3.1.2 甲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对订货物品实施3.1.1.1、3.1.1.2、3.1.1.3各项之一变更时,需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
3.1.3 乙方对订货物品所做的改动及以上六种变更情况下,乙方应将变更事宜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应附变更的缘由,并提供变更后该货物仍能达到原定技术与质量规格的证明,并履行实际的质检过程,同时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由甲方验证认可后,乙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货物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甲方认可,乙方仍需按原生产参数提供货物。
3.2投诉处理、异常处理
3.2.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全面的技术支持,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时出现的任何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投诉后,必须立即予以处理,改善;乙方在收到书面投诉后,必须在 一(1)个作日内提供临时改善对策,并在三(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解决计划。
3.2.2乙方应根据SCAR的格式或自行根据8D(八个解决问题的标准步骤)做出报告。对于乙方返工后重新提交的货物,乙方应负责提供所有相关信息,便于甲方对修复后的货物进行鉴定;双方应协商对此类货物采取适当跟踪措施。
3.2.3由于乙方货物的质量不良致使甲方生产的延续性受到影响(或有受影响的危险),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临时改善对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改进,在最短时间内派驻足够专家力量到甲方现场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问题,向甲方相关工厂、分包商工厂或客户工厂提供协助。必要时,甲方授权代表可以接触并使用乙方的分析工具。
3.2.4 如乙方明显地不可能达到双方协议的要求,如不能满足质量特性、期限、发货数量,设计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预想或已发生了与质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质量异常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还应在发货后将这些已知的变化情况通知甲方。为了能迅速解决问题,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实际情况。
第四章 质量要求
4.1 技术标准
4.1.1 乙方货物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标准,甲方未提供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企业标准包含了货物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
4.1.2甲方验收乙方货物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板为准。但甲方不知道封样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乙方交付的货物与样品相同,其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货物的通常标准。
4.1.3 有关订货物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物品前、交货前或质量要求等发生变更时,均须对以下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确认。
4.1.3.1 由甲方做成,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含甲方委托乙方做成之图纸、规格书、样品等,以下称采购标准)。
4.1.3.2 由乙方做成,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标准)。
4.1.4 乙方向甲方交订货物品,必须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4.1.5乙方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则必须保证其制造商生产的产品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时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并为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代理商/经销商需传递甲方的相关品质要求及文件要求给制造商。
第五章 质量检验
5.1 货物检验、监控与报告
5.1.1 甲方根据企业标准及来料检验规范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进行验收,没有企业标准及货物检验标准的按照图纸、货物规格书进行验收。未经过验收而免检进入甲方生产、使用范围之中的物料,甲方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法进行查验。
5.1.2 乙方应按照双方书面协议控制货物的质量。如有任何偏离协议之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交纠正预防措施。作为甲方批准过程之一,必要时,甲方代表有权到乙方处进行现场检验。
5.1.3 验收检查、抽查不合格时,甲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换货或按
甲方指示进行处理。
5.1.4 非第一次验收、抽查时(上一次验收、抽查结论为不合格),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所进行的不
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的见证性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
欠产,进而影响甲方订单完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于将上一次验收、抽查的不合格货物
再次提供给甲方的情况,甲方将扣除该批次全部货款,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
5.2 样品检查
5.2.1 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交货或设计、制造条件等变更后初次向甲方交货前,按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的规定,乙方将该订货物品样品进行报验,并将该批样品制造的全数、全项检查报告附上(如果订货物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到模具,则检验报告还应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艺参数检验项目)。
5.2.2 为保证乙方新订货物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协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按与乙方协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对订货物品样品实施检查、试验(以下称样品检查)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5.2.3 乙方按第1项向甲方交纳样品后,所有订货物品样品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但得到甲方特
别承认时,可在样品检查合格之前开始生产。
5.2.4 货物样品不合格时,按5.1.3、5.1.4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法律法规要求及货物安全
6.1环境与社会责任
6.1.1 乙方应承诺应用并推进符合ISO14001的环境管理体系,甲方可协助乙方推进相关环境改进项目。
6.1.2 乙方应系统地确认该货物是否含有环境禁用物质或超量含有限用物质,确保货物符合规定。
6.1.3 任何情况下,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相关的环境、健康、安全法规(如ROHS、REACH、SVHC等),遵守相关环境法规进行标识与资源重复利用。
6.1.4 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其它规章,以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反对雇佣童工,反对胁迫性劳动,反歧视,反对惩戒性措施;保证健康和安全,鼓励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遵守法定工作时间、报酬、管理系统等。当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其它规章与本协议的规范不同时,应采用其中最严格的条款。
6.2货物安全性
6.2.1 对要求通过一个或多个授权第三方安全认证的货物,在该货物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进行质量检验时, 乙方应提供能证实该货物符合所有相关安全标准的必需资料。乙方提供的安全认证还应附有能使甲方进行核查测试、另行做出测评的必要资料。如果甲方的测试结果显示该货物与相应安全标准不符,乙方必须立即改善,并对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6.2.2 货物安全及乙方承诺
6.2.2.1 化学品
a乙方承诺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资格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暂无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适用)的容器。
b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最新版中文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加盖乙方公章。
6.2.2.2 非化学品货物
a乙方及其关联机构向甲方及其关联机构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及的货物。
b乙方承诺所有货物的生产、经营、包装和运输符合国家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
c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货物能够得到安全使用。
d乙方承诺所有货物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安全可靠,不会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或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
6.3货物安全责任
6.3.1 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货物失效或其它货物质量问题、货物包装运输不当、提供的信息不全或有误、技术支持和培训不足造成的人身、环境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6.3.2 乙方在运输、搬运和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乙方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后不遵守甲方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3.3 因乙方违反其他承诺事项导致的人身、环境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6.3.4 因乙方责任出现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将对隐患进行评估。
6.3.5 经过评估,属于一般隐患(可能导致人员受到轻微伤害或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导致火灾或剧毒化学品泄漏),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警告并要求乙方改善, 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报告改善情况。
6.3.6经过评估,属于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环境重大破坏、火灾、剧毒化学品或放射线泄漏等重大安全事故,损失预期将在两万元以上);或者虽然属于一般隐患,但是乙方在接到甲方警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不采取任何措施,则甲方有权根据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单独或者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6.3.6.1处以该批次货物货款1%-10%的罚款;
6.3.6.2终止双方的合作;
6.3.6.3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质量不良处理
7.1当乙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与质量相关问题时,甲方可以对乙方实施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对不合格货物的处理、取消订单、迟延付款、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降低供应商等级及供货比例。
7.1.1对不合格货物的处理:
7.1.1.1退货,并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货物的等值金额货款,如果是预付款,乙方
应返还预付款及利息。
7.1.1.2退回不合格货物,并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重新交付合格货物;乙方做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
7.1.1.3要求乙方承担费用对缺陷货物进行维修。
7.1.1.4让步接收:货物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甲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所发货物应标有双方认可的特殊标识,同时甲方有权进行折价,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甲方的折价。
7.1.1.5报废:对需要退货、返修的不合格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乙方仍未办理退货,甲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乙方做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甲方。在此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1.2当乙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且此问题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有关该货物的订单,待问题解决后,再下新订单。情节特别严重,甲方可迟延付款。
7.1.3因质量不合格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7.1.3.1返工、返修、选别及报废的费用:返工、返修费用为“所需附加物料成本费用+人工费用
(每人每小时人民币 30 元,含一般管理费)”;选别费用为“全部人工费用(每人每小时人民币 30 元,含一般管理费)”;若造成甲方成品或半成品报废:“物料的所有成本费用+人工费用(每人每小时人民币 30 元,含一般管理费)”。
7.1.3.2报关、运输、仓储、检验、误工费用。
7.1.3.3停线损失(停线损失通过甲乙双方协商后单独计算)。
7.1.3.4 由于乙方提供的物料质量不良,造成甲方客户对甲方的扣款、罚款以及客户方面的挑选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具体按照客户的即时标准执行。
7.1.1.5因此而带来的其他损失。
7.1.1.6所有的费用计算以已确认的报告为基准。在发生以上情形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确认损
失情况,否则以甲方提出的报告为准。
7.1.4支付违约金:
7.1.4.1同一乙方提供的同一型号的货物出现连续重复性的质量不良,乙方应按照质量不良重复
次数分别以该批货物货款金额的1%、5%、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货物质量不良连续重
复三次以上,甲方将暂停乙方供货资格,改善验证后双方再行协商继续供货事项。(注:乙方第一次供货的货物出现的第一次质量不良除外)
7.1.4.2对于将上一次验收、抽查的不合格货物再次提供给甲方的情况,甲方将不予支付该批次的货款,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
7.1.4.3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能私自更改品牌或商标,一旦发现,乙方应支付该批货款2倍的
违约金给甲方,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若提供假品牌或以次充好,乙方应支付货款3倍的违约金给甲方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7.1.4.4一旦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甲方将通过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以邮件回复或其他书面方式做出反馈,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解决方式。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做出反馈,则每违反一次应支付违约金__500___元。
7.1.5对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赔偿、违约金、罚款、扣款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应该支付的赔偿、违约金、扣款等,若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2工作日)给与书面反馈,甲方视同乙方承认处理方法,并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7.1.6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在甲方要求改善的时间内没有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一般事宜
8.1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1.1 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8.1.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生效。
8.1.3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一方因故需要修改、中断或废止,应经
双方同意后,另立协议或撤消协议。
8.1.4 双方签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附属协议、文件,具备同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8.2附件(可根据实际要求提供)
附件一:乙方货物批准程序提交文件列表
提交等级
文件提交要求表
要求 提交等级
新货物 工程变更
1 外观及包装批准报告 S *
2 标准货物 S S
3 规格书 S *
4 工程更改文件(如有) * S
5 可靠性测试 S *
6 全功能检测 S *
7 国家强制性认证测试报告 S *
8 常规安防测试报告(劳保三品) S *
9 安全运输批准报告(化学品) S *
10 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化学品) S *
11 环境管理物质第三方测试报告(化学品) S *
S – 提交给甲方 * – 如甲方要求, 则需提交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签 字: (签名) 签 字: (签名)
职 务: 职 务: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