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起,东莞最低工资调整为920元!!!!
破解南粤“用工荒”,广东再下“猛药”。记者昨日(17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获悉,从今年(2010年)5月1日起,我省将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两成。其中一类地区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现在的860元/月调至1030元/月;深圳则自行制订标准。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副巡视员黄林琰表示,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则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自行制订执行。
据悉,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省人保厅副厅长林王平表示,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1%。每个类别增长率都接近或超过20%,其中第四、五类增幅较大,分别为22.4%、24.5%。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通知》还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林王平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力地提高广东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既有利于缓解收入差距,也有利于缓解近期物价增长带来的生活压力,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报酬问题。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东的就业吸引力,引导外来劳动力回流,缓解广东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对于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着重要意义。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副巡视员黄林琰表示,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则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自行制订执行。
据悉,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省人保厅副厅长林王平表示,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1%。每个类别增长率都接近或超过20%,其中第四、五类增幅较大,分别为22.4%、24.5%。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通知》还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林王平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力地提高广东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既有利于缓解收入差距,也有利于缓解近期物价增长带来的生活压力,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报酬问题。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东的就业吸引力,引导外来劳动力回流,缓解广东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对于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着重要意义。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14 个回复
小刘 (威望:20) (广东 深圳) 电子制造 其它 - 知道的都知道……
赞同来自:
1500、1600都招不到工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030,能有多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