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物质削减计划如何制定更妥善
本公司在推行"化学物质管理体系"中有一个建立自社的"削减计划案",我们一般是根据客户的削减日期或禁止供货日期去执行的,但这一般有一个时间差,比如SONY SS00259第九版是2010.03.01正式发行的,我们一接到这条的标准后就立刻调整了自已的标准,但供应商供货有一定的安全在库,这一部分就无法进行调查取证啦!我们修订削减计划发行给供应商要求他们去执行时,他们对已经交过的货品不作保证,请教如何避免这样的分歧产生!
有劳大家啦!
有劳大家啦!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2 个回复
forthboywqh (威望:2) (甘肃 甘南藏族自治州) 机械制造 主管
赞同来自:
所以啊,超越客户期望的好处就是出新标准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了,SONY应多ROHS的时候不就是这样子嘛。
这样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看影响程度决定如何处理方式,一般依转化自身风险为处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