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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个不合格项

认证公司给我司开了这样一个不合格项:《检验标准》(zk-3-01)中的抗拉强度:由≥85N改为≥80N;延伸率:由≥3.3%改为≥3.0%,未能提供更改审批记录。
说明:《检验标准》(zk-3-01)为我司的材料检验标准。我司基于成本原因,要采用低等级材料,因此要降低材料检验标准。当时只是由公司高层提出,技术部门进行试用没问题后,申请更改标准,获批后通知ISO办公室修改文件(在原文件上修改,加盖修改章)。申请更改表只是提及修改项目和简单说明修改原因,审批者也知道整个过程,只是整个试样生产和送客户试用(客户是不知道的)的过程没有留下任何记录。因此就有了该不合格项。
请教如何纠正?新材料已经采用半年,没接客户投诉材料性能问题,我司生产也正常,足够证明新标准有效。我们还要补回当时过程相关记录吗?当时的数据没留下来如何补?造假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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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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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补做数据了,只要补充进行一下审批就可以了,另外普查有无其它更改后未经审批的文件,有的话全部补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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