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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项判定

各位同行大家好:

前两天公司组织了一次全面性审核,但觉得以下问题在判断时有一点疑问:
1.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是不是建立一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体系?但在审核时发现很多地方操作不符合逻辑,但没有依据来证它不符合,该如何判定呢?
2.生管科的制令单没有分发到使用车间,只发一张计划表,这属于不符合吗?不符合哪条?
3.品管科没有形成检验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和AQL值),判定是属于8.2.4条款吗?

以上问题请各位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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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ding (威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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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如果文件没有规定一定要发制令单,那发计划表也是可以的,只要计划表上有要求的产品和数量、交货期等信息,然后生产接到计划表后安排生产。
这个指令单应该就是生产工单的意思吧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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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feiwenyong
feiwenyong

水暖卫浴产品专业,具备研发、生产、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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