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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案例:
某公司09年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划这样发放:
每月按原定月工资40%发放;其余到年底视公司业绩与年终奖一起发放50%;其余再待次年9月份发放(如果你在此期间离开公司,这部分的收入就无法消受了)。
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或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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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狐 (威望:2) (广东 佛山) 咨询业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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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从国家的工资管理条例来看,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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