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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GB2828抽样数和判定基准

有关GB2828之抽样计划表抽样存在如下问题:
假设AQL中:MA=0.25,MI=0.65,按MA应抽50PCS,按MI应抽80PCS,以下有两种做法
1、抽样数是80PCS,MA按50PCS的判定基准(假如是0收1退),MA按80PCS抽样
2、按箭头所指的要求重新确定抽样数,如MA就变成抽50PCS,判定基准是0收1退。
请问那种正确,或以上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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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lv (威望:44) (北京 北京) 计算机相关 经理 - ASQ、项目质量经理、系统保证和RAMS经理

赞同来自: 哎呀,名字

严格的做法应该是分别抽样,分别判断。
对于这种简化手段,基本原则是只能够加严,不允许放宽。例如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将抽样数量增加,判定数组不变。如果查表应该抽50,0过1不过,则样本变为80后仍然应该是0过1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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