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和开发与产品开发疑问
现在我公司有两类产品,一类是新产品,没有做过的需要设计开发的。 另一类的产品是同一类的产品已经做过的,但是每次不同客户的要求图纸工艺也是不同的,因此也是需要每次出图纸和工艺的,类似于非标的产品。现在做体系的时候我想把这两种情况分开,前一种属于7.3,后一种呢该放到哪个条款呢?
或者是不是也可以把这两者都写在7.3里面呢?
或者是不是也可以把这两者都写在7.3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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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t (威望:0) (广东 珠海) 生物医药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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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还是改进的或者稍改的,都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只是复杂程度或需要确认的量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