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应商审核各评审部门评分权重是否可以灵活调整
各位朋友,我现在的一家公司正在导入SQM体系,在起草的新供应商评分报告中有人提议各部门在整个评估过程中所占权重在审核供应商之前填写一个审核申请表,里面填写此次审核部门所占权重,有总经理审批,是否可行?其他公司是否也这样做?
我认为如果这样的话,所占权重将会倾向于申请部门(一般是采购),质量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若实行这种制度,相应比重也应该有个详细的规定,不能随意的填写。
我认为如果这样的话,所占权重将会倾向于申请部门(一般是采购),质量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若实行这种制度,相应比重也应该有个详细的规定,不能随意的填写。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1 个回复
keneth.wang (威望:0) (河南 郑州) 电子制造 经理
赞同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