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绩效考核
这是看到的一份品质绩效考核办法,不知各位大侠有何建议?请多多指导,谢谢!
质保部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制定本办法旨在提高质保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品质意识,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作业,以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品质损失。确保提升品质人员的积极性,而积极的参与公司品质改善活动。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品质工作者的绩效考核的实施。
3、职责与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批准以及出现争议状况的最终裁决;
3.2 质保部主管: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过程的监督、呈报;
3.3 质保部:负责本办法的起草、奖惩申请提出、考核分数统计与通报的提出;
3.4 财务部:负责依据本办法对批准后之考核统计工资的计算。
4、考核细节:
4.1 处罚细节
序号 考核细则内容说明 考核标准
1 迟到、早退(包括会议迟到) -1分
2 请假未按照要求(未提前提出者、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 -2分
3 旷工(除行政处分外) -20分
4 不服从管理者(除行政处分外) -15分
5 工作态度消极、不积极者(对工作避重就轻者) -8分
6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玩手机、看报纸、聊天、吃零食等) -1分
7 对待错误不主动承认和改善者(除行政处分外) -2分
8 未按照要求进行首件、巡检、抽检者 -2分
9 样品、图纸等资料遗失 -2分
10 首件失误造成批量不良(除行政处分外) -5分
11 无正当理由首件未在0.5H内完成或其他检验工作未及时完成者 -2分
12 检验未按照要求填写检验记录或检验记录不真实者(除行政处分外) -3分
13 未依据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标准等要求进行检验者 -3
14 检验报表未及时上交者或未按照要求保管者 -3分
15 现场产品未进行状态标示或标示错误 -2分
16 发现重大异常未按照要求开具书面《不合格品控制单》上报,私自隐瞒事实者 -5分
17 客户抱怨、退货(除行政处分外) -5分
18 上工序投诉检验失误经确认不良属实(态度不好加重处罚) -3分
19 出货资料未备齐全引起客户抱怨者 -3分
20 不合格品未及时处理、标示隔离不清 -2分
21 由于人为操作引起检测仪器、制具损坏或遗失(除赔偿损失外) -3分
22 巡检失误造成批量不良(除行政处分外) -5分
23 不爱护团体,与部门或相关同事协调不顺畅,与其他人员配合不佳 -3分
24 工作无恒心,精神不振,态度傲慢,不满现实。 -5分
25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日常工作经常出错者 -5分
26 不求上进,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对日常工作不能正常完成 -5分
27 上级交办事情不能及时完成到位 -10分
28 其他(视实际情况论处)
4.2 奖励细则
序号 考核细则内容说明 考核标准
1 主动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足,避免不良发生者 +5分
2 爱护团体,工作态度积极,经常帮助其他同事或新进员工,工作成绩优秀者 +5分
3 及时发现重大品质问题或隐患 +5分
4 自发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品质成本,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者 +7分
5 能积极主动教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 +7分
6 当月生产中,QA、QC无严重不良流出,且客诉少于10起。 +10分
7 长期以来对工作任劳任怨,竭尽所能的去完成交代任务 +10分
8 工作质量精确,一个月下来从未出现错误,且能提前完成任务 +10分
5.0 绩效工资计算细则:
5.1 总分为100分,员工绩效奖金金额标准如下:
1)试用期一个月以内不计算绩效工资;
2)试用期一个月满后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150元;
3)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绩效工资200元;
4)半年以上的绩效工资300元;
5)绩效工资根据在职时间,由财务部门按照本办法自行性调整(本部门不再特别申请);
6)试用期满后员工,但未满全勤者根据实际缺勤比率扣除绩效工资(即:假如员工满勤绩效工资为300元,但他在本月内请假5天,他本月的绩效工资则为:300-(5÷30)×100%×300=250元)。
5.2 绩效工资结算方式:
1)考核分数>100分按绩效工资全额×(1+超出比例)结算;
2)考核分数≥95-100分按绩效工资全额结算;
3)考核分数90-95分按绩效工资的90%结算;
4)考核分数85-89分的按绩效工资80%结算;
5)考核分数在80-84分的按绩效工资的70%结算;
6)考核分数在75-79分的按绩效工资50%结算;
7)考核分数在60-75分绩效工资为0;
8)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绩效工资为0,同时基本工资按90%计算;
9)品质员连续3个月绩效分在60分以下者,将考虑辞退处理。
5.3 考核补充:
1)对于因模具、设计、客户或上级指示生产等原因造成的客户抱怨,与QC无直接责任的不计算在内;
2)每天的考核,月底汇总。每月底考核的结果向本部门所有人员公开;
3)QC总的绩效奖金见5.1规定,若违反本办法则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因工作失职或故意等方面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除扣除绩效分以外,行政处分依据公司厂纪厂规执行)
4)此考核办法旨在提升品质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是以公司“厂纪厂规”为基础的补充规定,与“厂纪厂规”无任何冲突。
编制/日期 修订状态 更改/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A B C D
批准/日期 E F G H
质保部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制定本办法旨在提高质保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品质意识,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作业,以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品质损失。确保提升品质人员的积极性,而积极的参与公司品质改善活动。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品质工作者的绩效考核的实施。
3、职责与权限:
3.1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批准以及出现争议状况的最终裁决;
3.2 质保部主管: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过程的监督、呈报;
3.3 质保部:负责本办法的起草、奖惩申请提出、考核分数统计与通报的提出;
3.4 财务部:负责依据本办法对批准后之考核统计工资的计算。
4、考核细节:
4.1 处罚细节
序号 考核细则内容说明 考核标准
1 迟到、早退(包括会议迟到) -1分
2 请假未按照要求(未提前提出者、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 -2分
3 旷工(除行政处分外) -20分
4 不服从管理者(除行政处分外) -15分
5 工作态度消极、不积极者(对工作避重就轻者) -8分
6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玩手机、看报纸、聊天、吃零食等) -1分
7 对待错误不主动承认和改善者(除行政处分外) -2分
8 未按照要求进行首件、巡检、抽检者 -2分
9 样品、图纸等资料遗失 -2分
10 首件失误造成批量不良(除行政处分外) -5分
11 无正当理由首件未在0.5H内完成或其他检验工作未及时完成者 -2分
12 检验未按照要求填写检验记录或检验记录不真实者(除行政处分外) -3分
13 未依据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标准等要求进行检验者 -3
14 检验报表未及时上交者或未按照要求保管者 -3分
15 现场产品未进行状态标示或标示错误 -2分
16 发现重大异常未按照要求开具书面《不合格品控制单》上报,私自隐瞒事实者 -5分
17 客户抱怨、退货(除行政处分外) -5分
18 上工序投诉检验失误经确认不良属实(态度不好加重处罚) -3分
19 出货资料未备齐全引起客户抱怨者 -3分
20 不合格品未及时处理、标示隔离不清 -2分
21 由于人为操作引起检测仪器、制具损坏或遗失(除赔偿损失外) -3分
22 巡检失误造成批量不良(除行政处分外) -5分
23 不爱护团体,与部门或相关同事协调不顺畅,与其他人员配合不佳 -3分
24 工作无恒心,精神不振,态度傲慢,不满现实。 -5分
25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做事粗心大意,日常工作经常出错者 -5分
26 不求上进,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对日常工作不能正常完成 -5分
27 上级交办事情不能及时完成到位 -10分
28 其他(视实际情况论处)
4.2 奖励细则
序号 考核细则内容说明 考核标准
1 主动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足,避免不良发生者 +5分
2 爱护团体,工作态度积极,经常帮助其他同事或新进员工,工作成绩优秀者 +5分
3 及时发现重大品质问题或隐患 +5分
4 自发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品质成本,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者 +7分
5 能积极主动教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 +7分
6 当月生产中,QA、QC无严重不良流出,且客诉少于10起。 +10分
7 长期以来对工作任劳任怨,竭尽所能的去完成交代任务 +10分
8 工作质量精确,一个月下来从未出现错误,且能提前完成任务 +10分
5.0 绩效工资计算细则:
5.1 总分为100分,员工绩效奖金金额标准如下:
1)试用期一个月以内不计算绩效工资;
2)试用期一个月满后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150元;
3)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绩效工资200元;
4)半年以上的绩效工资300元;
5)绩效工资根据在职时间,由财务部门按照本办法自行性调整(本部门不再特别申请);
6)试用期满后员工,但未满全勤者根据实际缺勤比率扣除绩效工资(即:假如员工满勤绩效工资为300元,但他在本月内请假5天,他本月的绩效工资则为:300-(5÷30)×100%×300=250元)。
5.2 绩效工资结算方式:
1)考核分数>100分按绩效工资全额×(1+超出比例)结算;
2)考核分数≥95-100分按绩效工资全额结算;
3)考核分数90-95分按绩效工资的90%结算;
4)考核分数85-89分的按绩效工资80%结算;
5)考核分数在80-84分的按绩效工资的70%结算;
6)考核分数在75-79分的按绩效工资50%结算;
7)考核分数在60-75分绩效工资为0;
8)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绩效工资为0,同时基本工资按90%计算;
9)品质员连续3个月绩效分在60分以下者,将考虑辞退处理。
5.3 考核补充:
1)对于因模具、设计、客户或上级指示生产等原因造成的客户抱怨,与QC无直接责任的不计算在内;
2)每天的考核,月底汇总。每月底考核的结果向本部门所有人员公开;
3)QC总的绩效奖金见5.1规定,若违反本办法则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因工作失职或故意等方面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除扣除绩效分以外,行政处分依据公司厂纪厂规执行)
4)此考核办法旨在提升品质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是以公司“厂纪厂规”为基础的补充规定,与“厂纪厂规”无任何冲突。
编制/日期 修订状态 更改/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A B C D
批准/日期 E F G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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ā┳小野┛ (威望:0) (江苏 苏州) 电子制造 员工 - 认真,肯吃苦,可有时会有点急噪,尤其是在某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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