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些地区节能减排采取拉闸限电措施看质量管理怪象
本帖最后由 Q168 于 2010-11-10 08:10 编辑
某些地区为了满足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指标,在年底10月、11月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导致工厂采用自备发电机供电,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现象解决不了问题,相反排放污染更严重,违反了当初制订指标的原意。在现实质量管理中,也存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纠正措施。欢迎大家参与交流!
某些地区为了满足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指标,在年底10月、11月采取拉闸限电措施,导致工厂采用自备发电机供电,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现象解决不了问题,相反排放污染更严重,违反了当初制订指标的原意。在现实质量管理中,也存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纠正措施。欢迎大家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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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yang971 (威望:0) (湖北 仙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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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见到个悉眉苦脸的企业家,他的企业效率不错,却被拉闸限电。一家大有前景的企业无端遭灾。
这并非个案,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钟永生在浙江台州进行调研时了解到,一家企业总投资数亿元人民币,刚刚建成完工,新招员工也进行了上岗培训,万事俱备准备生产之际,却突然遭遇强制“停电”,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被动。可以想象,这时企业在资金、员工、社会多方面承担着怎样的巨大压力。
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了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按照“时间表”,很多企业要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累积到“算总账”之时,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在考核时过关,居然采取全民限电的“怪招”。
拉闸限电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最愚蠢的行政手段,这一手段无法筛选出哪些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更高,哪些企业的使用效率更低,哪些企业是未来中国高效节能经济的希望所在,哪些企业需要被淘汰。拉闸限电是计划经济思维与行政权力的野蛮结合,在河北安平县甚至出现不惜扰乱居民生活达到节能指标的荒谬之事,更让人感慨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核心区域温州等地居然也出现了拉闸限电的怪事。
为了完成年底节能减排的目标,保护自己的官位,拉闸限电的地方官们不顾居民生活的起码便利,不顾合法纳税企业对于基础设施的法律使用权,想拉就拉个痛快。弱势的企业对此非法行为无可奈何,显示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土壤多么薄弱。
拉闸限电还是国进民退的帮凶。以钢铁企业而论,僵化的行政命令下建设的节能社会必定成为大型国企的保护者,他们很难从市场出发认真计算单位能耗,也无法通过制度激励选择出高效企业。那些大型钢铁厂在保护之列,自然不会受拉闸限电之苦,而一些小型钢厂不管效率如何,不管产品如何受欢迎,统统在受限之列,成为天然的劣等种族。
节能指标被列入政绩考核,拉闸限电的消息频频出炉。这无助于建立节能社会,却有助于强化官僚权威。这些官僚没有服务意识,没有法律意识,有的只是惟上是从、威权对下的心态,以漂亮的数据糊弄上司成为惯用手段。
拉闸限电产生连串负面效应。媒体报道,拉闸限电令小发电机成了宠儿,当地的发电机一度热卖,商家看到商机购进大量发电机准备“大赚一把”。而买发电机的,不只是医院、学校等大单位,相当比例的小门市、小作坊也购置了小功率的发电机。另一个负效应是加剧柴油紧张,一个现代能源社会居然家家购置小功率发电机,推衍开去,中国遍地成为发电小作坊,这到底是节能还是耗能,到底是经济转型还是保住乌纱?
有关方面知道拉闸限电的荒谬之年,9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在显著位置发表文章——《河北省安平县采取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停限电做法应该纠正》,指出河北省安平县错误采取限停居民用电的做法,既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也与节能减排的宗旨不符。10月28日,国家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绝不允许个别地区以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为名,采取拉闸限电影响群众生活的行为。此论不错,要追问的是,非居民的用电难道可以想拉就拉?
中国市场改革三十年,让人遗憾,市场思维仍未能扎根。
建立节能社会有两套运作系统:一是从既有的行政体系出发,以规模大小、产能多寡决定企业的命运,否则一概在消灭之列;二是从市场出发,在业已进行的能源交易平台上发展碳交易,让那些低碳企业通过低碳获利、降低成本,刺激企业发展低碳的动力。
每当行政与市场手段博弈时,市场手段毫无还手之力,保护市场的法律规则与效率意识,大多数时候还停留在纸上。
注:建立节能社会的初衷,却成为小发电机浪费能源的罪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