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我并不鼓励加班...

我从事质检相关工作,我并不鼓励、提倡加班,尤其是经常加班。
当然,生产因素确实需要加班,我也会尽量配合。但原则是,加班费的支付不能“一刀切”,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支付加班工资。否则,拒绝加班。另外,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因为今年9月,最高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称,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案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rachelhuying (威望:0) 机械制造 主管

赞同来自:

支持LZ,太有道理了。:D

20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Gavin.Ding
Gavin.Ding

质量技术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