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最新夜班管理制度,大家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1.目的
- 为明确夜班发生的生产问题及时正确处理、强调工作纪律,缩短夜班障碍时间而规定
2.问题现状
1) 夜班工作时间发生问题无法生产的情况,一直放置到第二天,不进行生产
2) 夜班现场无法解决问题时,本应呼叫可能解决问题的担当紧急解决,但生产并没有进行
紧急呼叫
3) 本应解决问题的担当,在夜间不接电话造成联络中断
4) 没有紧急解决问题的意志,也没有对应的管理规定
正常生产时,应紧急联系生产科长,生产部长 责任部门现场人员同时汇报本部门科长
2) 接到报告的生产科长,部长判断后联系可能解决问题的关联部门科长,
如果电话中不能解决,相关责任人需要立即回公司
3) 接到联系的担当1小时以内回公司解决问题
4) 解决问题后制作“异常发生报告书”再下班
5) 与夜班发生长时间(4小时以上)问题时,需要向 部长由有关部长向生产管理部长及厂长
进行电话汇报
6) 第二天生产部及发生问题部门部长,在早上 08:00 厂长上班后进行书面汇报并接受指示
7) 异常发生报告书在第二天上午 09:00会议时发表原因及对策
2) 现场组长进行了紧急联系,但生产部长生产科长未进行,即未呼叫可能解决问题担当的情况
3) 责任部门现场人员超过1小时未汇报本部门科长的
4) 生产科长,部长紧急呼叫可能解决问题的担当,但不接电话或联系不上的情况
5) 接到紧急呼叫但没有在1小时以内到达工厂拖延的情况
6) 分析原因的结果,发现夜班组人员完全可以解决,但并没有处理的情况
7) 已经停产4小时以上还未向生产管理部长及厂长进行电话汇报的情况
8) 第二天 09:00 日 会议时没有按时制作“异常发生报告书”而进行口头汇报的
2) 连续2次未遵守: 书面检讨总经理签字面谈
3) 连续3次未遵守:人事措施
- 为明确夜班发生的生产问题及时正确处理、强调工作纪律,缩短夜班障碍时间而规定
2.问题现状
1) 夜班工作时间发生问题无法生产的情况,一直放置到第二天,不进行生产
2) 夜班现场无法解决问题时,本应呼叫可能解决问题的担当紧急解决,但生产并没有进行
紧急呼叫
3) 本应解决问题的担当,在夜间不接电话造成联络中断
4) 没有紧急解决问题的意志,也没有对应的管理规定
- []夜班异常发生处理规定[/]
正常生产时,应紧急联系生产科长,生产部长 责任部门现场人员同时汇报本部门科长
2) 接到报告的生产科长,部长判断后联系可能解决问题的关联部门科长,
如果电话中不能解决,相关责任人需要立即回公司
3) 接到联系的担当1小时以内回公司解决问题
4) 解决问题后制作“异常发生报告书”再下班
5) 与夜班发生长时间(4小时以上)问题时,需要向 部长由有关部长向生产管理部长及厂长
进行电话汇报
6) 第二天生产部及发生问题部门部长,在早上 08:00 厂长上班后进行书面汇报并接受指示
7) 异常发生报告书在第二天上午 09:00会议时发表原因及对策
- []未遵守规定项目[/]
2) 现场组长进行了紧急联系,但生产部长生产科长未进行,即未呼叫可能解决问题担当的情况
3) 责任部门现场人员超过1小时未汇报本部门科长的
4) 生产科长,部长紧急呼叫可能解决问题的担当,但不接电话或联系不上的情况
5) 接到紧急呼叫但没有在1小时以内到达工厂拖延的情况
6) 分析原因的结果,发现夜班组人员完全可以解决,但并没有处理的情况
7) 已经停产4小时以上还未向生产管理部长及厂长进行电话汇报的情况
8) 第二天 09:00 日 会议时没有按时制作“异常发生报告书”而进行口头汇报的
- []处理规定[/]
2) 连续2次未遵守: 书面检讨总经理签字面谈
3) 连续3次未遵守:人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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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009yyh (威望:0) (北京 东城区) 在校学生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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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问题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