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保部的责任处罚的讨论
质量事故认定分析表
合同号 DS100803T
产品型号 MA5060
事故描述
1.发生时间: 2010年9月23日 2.产品不良细节:产品型号为MA5060数量为1200套的产品内需要放屏幕清洁剂,在产品包装时漏放,,导致公司还要用快递寄出此批屏幕清洁剂,而寄出后客户还需要返工把清洁剂放进彩盒子内。3.所以产生了快递费:RMB4745,以及返工费USD1700,合计造成经济损失16050元 。
生产单位: 质量部: 戴立建 采购:
生产单位意见:
质量部门意见:发生原因:一、业务部合同评审单中把BOM编号写错,应该是MA5060-0501错写成MA5060-0500,因MA5060-0500清洁剂是没有的。
" 二、生产车间在开领料单时,发现有问题时问了业务员,业务员确认是合同评审单中把BOM编号写错,但关键是发现错误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包括通知质保部,一直是到10月6 日在返单时发现问题才在电脑中修改了原来的合同评审单)
"
三、但是生产车间在开领料单时在确定发给哪个作业组时是参考包装要求表和产品要求表的,据车间开单的陈挺说.当开单时看到在包装要求表螺丝包中没有清洁剂,只看到在产品要求表中有,因此把清洁剂直接开到了包装组,包装组拿到领料单后到三楼领物料因没有领到清洁剂当时没有向车间回报,就把此事忘记了。目前包装要求表已加上了清洁剂,对于包装要求表进行修改确认:因工程部没有更改留底,无法确认(和陈东雷确认包装要求表和产品要求表的更改是由业务员直接修改的,也没有原始数据可查。)总的说来车间也存在管理上的失误。
四、检验员当时做首件首先是看合同评审单,然后再跟据单中的BOM编号查对BOM表,因此对于清洁剂没放当时是没有发现的。同样出货检验在检查是按照合同评审单和BOM加上说明书是发现不了的,还有一点这款是第一次放清洁剂,业务员也没另行通知。但是检验员没仔细看一下合同评审单内的备注,因为在备注中注明了要用清洁剂,所以检验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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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一、经和客户联系,由业务部负责给客户快递送去清洁剂,由客户帮我们返工这批
产品。
预防措施: 一、业务员在下单时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仔细核对,对于老产品有更改变化时,应发出相应的更改通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一旦发现错误也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避免问题扩大。
二、生产车间应制定相关的生产管理计划流程,避免在开相关领料单中和生产过程中出现错误。为了做到准确传递信息,要求所有首件报告都由生产线开出,检验员按报告表单内的信息做首件,避免出错。
三、质保部在把各项检验标准完善后应制定相关检验流程,关键工位应制作详细的SIP指导检验。检验员必须严格按照检验流程操作,并要做到仔细,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
三、仓库在完善管理和发货流程后,物料员也应按流程操作,所有领料单应做好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
制表 审核 批准
上面是我对公司的一个事故分析报告,公司副总收到我的报告后下结论:为以下:从你的分析来看业务部是首要责任?
首先,这个是批量性质量事故.质量和车间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业务承担次要责任.按照总损失的30%进行赔偿.
第二,业务员是有责任,但是在合同评审核表中,有明确的文字描述,需要有屏幕清洁剂和清洁布.BOM号和备注描述有冲突你们都没有发现吗?
第三,按照当时的情况(此订单是9月份生产的),能完全依靠BOM吗?
第四,仓库没有责任.原则上是,车间开什么领料单,仓库配什么料.当时,没有生管开生产制令单.
建议如下:
1.如实修改附件认定分析表并加入责任承担部分
2.品质承担总赔偿金额的47%(主管需要承担责任),车间承担48%(主管需要承担责任),业务员承担5%
3.如无疑义赔偿明细请各部在明天上午下班前提供
大家看一下,我们的副总处理是否合理?
合同号 DS100803T
产品型号 MA5060
事故描述
1.发生时间: 2010年9月23日 2.产品不良细节:产品型号为MA5060数量为1200套的产品内需要放屏幕清洁剂,在产品包装时漏放,,导致公司还要用快递寄出此批屏幕清洁剂,而寄出后客户还需要返工把清洁剂放进彩盒子内。3.所以产生了快递费:RMB4745,以及返工费USD1700,合计造成经济损失16050元 。
生产单位: 质量部: 戴立建 采购:
生产单位意见:
质量部门意见:发生原因:一、业务部合同评审单中把BOM编号写错,应该是MA5060-0501错写成MA5060-0500,因MA5060-0500清洁剂是没有的。
" 二、生产车间在开领料单时,发现有问题时问了业务员,业务员确认是合同评审单中把BOM编号写错,但关键是发现错误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包括通知质保部,一直是到10月6 日在返单时发现问题才在电脑中修改了原来的合同评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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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但是生产车间在开领料单时在确定发给哪个作业组时是参考包装要求表和产品要求表的,据车间开单的陈挺说.当开单时看到在包装要求表螺丝包中没有清洁剂,只看到在产品要求表中有,因此把清洁剂直接开到了包装组,包装组拿到领料单后到三楼领物料因没有领到清洁剂当时没有向车间回报,就把此事忘记了。目前包装要求表已加上了清洁剂,对于包装要求表进行修改确认:因工程部没有更改留底,无法确认(和陈东雷确认包装要求表和产品要求表的更改是由业务员直接修改的,也没有原始数据可查。)总的说来车间也存在管理上的失误。
四、检验员当时做首件首先是看合同评审单,然后再跟据单中的BOM编号查对BOM表,因此对于清洁剂没放当时是没有发现的。同样出货检验在检查是按照合同评审单和BOM加上说明书是发现不了的,还有一点这款是第一次放清洁剂,业务员也没另行通知。但是检验员没仔细看一下合同评审单内的备注,因为在备注中注明了要用清洁剂,所以检验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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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措施:一、经和客户联系,由业务部负责给客户快递送去清洁剂,由客户帮我们返工这批
产品。
预防措施: 一、业务员在下单时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仔细核对,对于老产品有更改变化时,应发出相应的更改通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一旦发现错误也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避免问题扩大。
二、生产车间应制定相关的生产管理计划流程,避免在开相关领料单中和生产过程中出现错误。为了做到准确传递信息,要求所有首件报告都由生产线开出,检验员按报告表单内的信息做首件,避免出错。
三、质保部在把各项检验标准完善后应制定相关检验流程,关键工位应制作详细的SIP指导检验。检验员必须严格按照检验流程操作,并要做到仔细,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
三、仓库在完善管理和发货流程后,物料员也应按流程操作,所有领料单应做好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
制表 审核 批准
上面是我对公司的一个事故分析报告,公司副总收到我的报告后下结论:为以下:从你的分析来看业务部是首要责任?
首先,这个是批量性质量事故.质量和车间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业务承担次要责任.按照总损失的30%进行赔偿.
第二,业务员是有责任,但是在合同评审核表中,有明确的文字描述,需要有屏幕清洁剂和清洁布.BOM号和备注描述有冲突你们都没有发现吗?
第三,按照当时的情况(此订单是9月份生产的),能完全依靠BOM吗?
第四,仓库没有责任.原则上是,车间开什么领料单,仓库配什么料.当时,没有生管开生产制令单.
建议如下:
1.如实修改附件认定分析表并加入责任承担部分
2.品质承担总赔偿金额的47%(主管需要承担责任),车间承担48%(主管需要承担责任),业务员承担5%
3.如无疑义赔偿明细请各部在明天上午下班前提供
大家看一下,我们的副总处理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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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j31356 (威望:0) (浙江 宁波) 机械制造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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