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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飞行检查不符合项案例分析

本帖最后由 Q168 于 2011-1-19 15:05 编辑

不符合事实陈述:
工厂未能提供认证产品使用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电磁线1UEW温度为155℃的相关证据。
不符合“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或认证规则的条款:9
纠正措施简述:
1.对产品工程师、采购、进料检验、仓管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小功率电动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培训,培训记录如附件所示,要求相关人员按有关文件要求操作;
2.要求供应商大连富士发英有限公司提供电磁线1UEW 0.1耐热等级为155℃证明书,该供应商提供的《1UEW 0.1耐热等级为155℃证明书》佐证资料如附件。
欢迎大家参与案例分析,说说你的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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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465609 (威望:0) (江苏 镇江) 机械制造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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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提供信息,应该是找个不符合项来开,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不符合项,不太好,哪有那么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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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Q168
Q168

先后担任多个质量论坛管理员,近20年企管经验,微信号1824883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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