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供应商管理
从事供应商管理约3年了,我的简易理解:
1 目的
督促,促使供应商持续改进,逐步建立稳定、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2 选评
对供应商的选择、认定、评估、考核和激励。
3 职责
负责对供应物料或供应商的保证能力调查评价、供方质量评价、服务和供应商现场调查或审核以及评价、评估工作的汇总,供应商资料的收集、管理。
负责对供应物料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评价、产品检验或产品试用的质量评价、供货质量业绩评估、供应商质量改善效果评估和供应商现场调查或审核。
处理生产使用状况,负责供货质量业绩评估的监督。
从而促进改善供应商心态,订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 供应商考核评级
根据《采购管理程序》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业绩评估。
5.2 供应商选择
5.2.1 对于不同类别的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准则:
a)根据不同类型供应商的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分,A、B类供应商或重点供应商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选择,C类供应商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选择。
b)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具备行业或特殊资格的,选择时必须要具备该种资质。
c)供应商及其产品取得特别资格、较大荣誉或特殊称号的,评价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如通过ISO9000或药包材注册和容器注册证或生产卫生许可证等。
d)当选择评价的供应商为个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时,尤其应评价其个人或负责人的诚信度、信誉。
供应商首批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及质量标准。
5.2.2 评价指标
供应商选择评价以《供方业绩评价表》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
5.2.3 选择程序
5.2.3.1 供应部经调查或获悉潜在供应商可满足公司要求时,向其索取、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证据,进行供应商调查,同时需进行样品试用的安排供应商提供样品。
5.2.3.2 由供应部将样品交质量部行检测。
5.2.3.3 检验合格后,由质量和生产技术部两部门牵头,协同供应部采用信函调查、现场检查或第二方审核等方法,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能力。
5.2.3.4需要样品试用的由供应部写出试用申请,由质量和生产技术部门安排小批量或单件样品进行试用,质量部跟踪试用情况,并出具试用结论。
5.2.3.5根据以上质量、现场调查等的综合评价,供应部填写《供方业绩评价表》,做出评价结论,批准同意纳入《合格供方名录》或列入一般供应商。
5.2.3.6由评估小组的人员推荐、选择,供应部牵头办理,选择时限从提出新供应商到选择,不需要进行样品试用的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进行样品试用的最长不超过14个工作日。
5.2.3.7供应商一经确定,尽可能减少变更,并视提供产品价值的多少及采购风险的大小确定是否签订供货协议。
5.2.3.8《合格供方名录》每年5月份进行一次评审更新,评审结果报分管副总审批。
5.3业绩评估
5.3.1业绩评估指标
对供应商业绩的评估指标共分为4-5大类,满分为100分。减分项累计超出本项得分以零分计算。
5.3.1.1供货质量:
a)合格率(60%):以供货次数统计,原材料合格率为95%每低1%扣0.2分。
b)使用单位质量投诉(40%):生产车间投诉一次视问题严重程度扣0.5~2分。
5.3.1.2供货价格:以签订合同的价格为依据,当市场价格变动时,采购员或审计就市场进行调查,让供应商进行报价,如报价高于市场价每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分累计超出30分的以30分计算,如低于市场价为满分。
5.3.1.3供方信用
a)合同履行率(40%):以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签订数量为依据进行统计,履约率100%的为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有货而故意囤积不送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b)交货期(40%):以是否影响生产为依据,每推迟一天扣0.5~1分(只有在交货期内事先申明缘由的按0.5分计);推迟5天及以上的该项不得分;故意拖延经催交的每催促一次扣5分。
c)交货单证齐全(20%):单证与货物应同时到达,未能按时达到扣0.5分,每缺1次扣1分。该项由供应部评估。
5.3.1.4质量改进效果:第一次提出整改达不到要求扣2分,再次提出整改达不到要求扣5分,第三次提出仍达不到的按0分计。
5.3.1.5服务:以上门服务的到达时间和要求提供信息资料的及时性为依据,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应,每发现一次扣2分。
5.3.3 评估程序
5.3.3.1 评估小组:供应部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财务审计专员。
5.3.4.2由评估小组成员进行评估,备品备件供应商由采购专员根据平时供货情况进行日常管理,不再进入评估程序。
5.3.4.3每年5月份,由质量管理部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合格率、质量改进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由审计人员和供应部相关人员对价格控制能力进行评估;由采购主管或采购员对供应商信用,价格、供货质量投诉方面进行评估。
5.3.4.4对在评估期内有供货但由于有历史价格无需比价的,价格方面的评估以满分计。
5.3.4.5由供应部根据上述部门的评分和加减分项目计算总分,填制《供方业绩评价表》,根据供应商业绩评价表,并进行总结分析,当扣分情况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时,供应部可以与相关部门沟通后适当调整。
5.3.5分级管理
5.3.5.1 每年由供应部将评估结果汇总后,向相关部门反馈无异议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
5.3.5.2 根据年度评价,将供应商划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级。
划分标准是:优秀≥90分,良好: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小于70分视为不合格。其中信用单项评估不足满分的60%和环境绩效不符合公司要求都视为不合格。
5.3.5.3 对评估为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部提出改进要求,由供应部通知供应商进行纠正改进或给予淘汰。
5.3.5.4 对连续2批以上质量不稳定的重点供应商,视其质量问题原因及轻重程度确定要求其进行限时整改,或由供应申请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质量管理部门安排追加现场审核。
5.3.5.5 因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发生严重问题而发生的返工或处置费用,经查实确为供应商缘由,则该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按质量投诉扣分。
5.3.5.6 对于年度评估不合格需淘汰的供应商,根据其提供的产品特性或供应商以往的业绩表现,由供应部部长提出是否继续留用,由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5.4 激励措施
根据供应商业绩评估的不同等级可适当提高下年的采购量配额、货款支付比例或延长供货协议的有效期限。
5.5 档案管理
5.5.1 供应部负责整理、保存供应商档案,并跟踪更改《合格供方名录》。
5.5.2 供应部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5.5.3 供应部根据需要可要求采购员提供最新的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资料文件,以便存档。
1 目的
督促,促使供应商持续改进,逐步建立稳定、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2 选评
对供应商的选择、认定、评估、考核和激励。
3 职责
负责对供应物料或供应商的保证能力调查评价、供方质量评价、服务和供应商现场调查或审核以及评价、评估工作的汇总,供应商资料的收集、管理。
负责对供应物料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评价、产品检验或产品试用的质量评价、供货质量业绩评估、供应商质量改善效果评估和供应商现场调查或审核。
处理生产使用状况,负责供货质量业绩评估的监督。
从而促进改善供应商心态,订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 供应商考核评级
根据《采购管理程序》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业绩评估。
5.2 供应商选择
5.2.1 对于不同类别的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准则:
a)根据不同类型供应商的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分,A、B类供应商或重点供应商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选择,C类供应商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选择。
b)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具备行业或特殊资格的,选择时必须要具备该种资质。
c)供应商及其产品取得特别资格、较大荣誉或特殊称号的,评价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如通过ISO9000或药包材注册和容器注册证或生产卫生许可证等。
d)当选择评价的供应商为个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时,尤其应评价其个人或负责人的诚信度、信誉。
供应商首批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及质量标准。
5.2.2 评价指标
供应商选择评价以《供方业绩评价表》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
5.2.3 选择程序
5.2.3.1 供应部经调查或获悉潜在供应商可满足公司要求时,向其索取、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证据,进行供应商调查,同时需进行样品试用的安排供应商提供样品。
5.2.3.2 由供应部将样品交质量部行检测。
5.2.3.3 检验合格后,由质量和生产技术部两部门牵头,协同供应部采用信函调查、现场检查或第二方审核等方法,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能力。
5.2.3.4需要样品试用的由供应部写出试用申请,由质量和生产技术部门安排小批量或单件样品进行试用,质量部跟踪试用情况,并出具试用结论。
5.2.3.5根据以上质量、现场调查等的综合评价,供应部填写《供方业绩评价表》,做出评价结论,批准同意纳入《合格供方名录》或列入一般供应商。
5.2.3.6由评估小组的人员推荐、选择,供应部牵头办理,选择时限从提出新供应商到选择,不需要进行样品试用的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进行样品试用的最长不超过14个工作日。
5.2.3.7供应商一经确定,尽可能减少变更,并视提供产品价值的多少及采购风险的大小确定是否签订供货协议。
5.2.3.8《合格供方名录》每年5月份进行一次评审更新,评审结果报分管副总审批。
5.3业绩评估
5.3.1业绩评估指标
对供应商业绩的评估指标共分为4-5大类,满分为100分。减分项累计超出本项得分以零分计算。
5.3.1.1供货质量:
a)合格率(60%):以供货次数统计,原材料合格率为95%每低1%扣0.2分。
b)使用单位质量投诉(40%):生产车间投诉一次视问题严重程度扣0.5~2分。
5.3.1.2供货价格:以签订合同的价格为依据,当市场价格变动时,采购员或审计就市场进行调查,让供应商进行报价,如报价高于市场价每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分累计超出30分的以30分计算,如低于市场价为满分。
5.3.1.3供方信用
a)合同履行率(40%):以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签订数量为依据进行统计,履约率100%的为满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有货而故意囤积不送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b)交货期(40%):以是否影响生产为依据,每推迟一天扣0.5~1分(只有在交货期内事先申明缘由的按0.5分计);推迟5天及以上的该项不得分;故意拖延经催交的每催促一次扣5分。
c)交货单证齐全(20%):单证与货物应同时到达,未能按时达到扣0.5分,每缺1次扣1分。该项由供应部评估。
5.3.1.4质量改进效果:第一次提出整改达不到要求扣2分,再次提出整改达不到要求扣5分,第三次提出仍达不到的按0分计。
5.3.1.5服务:以上门服务的到达时间和要求提供信息资料的及时性为依据,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应,每发现一次扣2分。
5.3.3 评估程序
5.3.3.1 评估小组:供应部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财务审计专员。
5.3.4.2由评估小组成员进行评估,备品备件供应商由采购专员根据平时供货情况进行日常管理,不再进入评估程序。
5.3.4.3每年5月份,由质量管理部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合格率、质量改进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由审计人员和供应部相关人员对价格控制能力进行评估;由采购主管或采购员对供应商信用,价格、供货质量投诉方面进行评估。
5.3.4.4对在评估期内有供货但由于有历史价格无需比价的,价格方面的评估以满分计。
5.3.4.5由供应部根据上述部门的评分和加减分项目计算总分,填制《供方业绩评价表》,根据供应商业绩评价表,并进行总结分析,当扣分情况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时,供应部可以与相关部门沟通后适当调整。
5.3.5分级管理
5.3.5.1 每年由供应部将评估结果汇总后,向相关部门反馈无异议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
5.3.5.2 根据年度评价,将供应商划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级。
划分标准是:优秀≥90分,良好: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小于70分视为不合格。其中信用单项评估不足满分的60%和环境绩效不符合公司要求都视为不合格。
5.3.5.3 对评估为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部提出改进要求,由供应部通知供应商进行纠正改进或给予淘汰。
5.3.5.4 对连续2批以上质量不稳定的重点供应商,视其质量问题原因及轻重程度确定要求其进行限时整改,或由供应申请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质量管理部门安排追加现场审核。
5.3.5.5 因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发生严重问题而发生的返工或处置费用,经查实确为供应商缘由,则该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按质量投诉扣分。
5.3.5.6 对于年度评估不合格需淘汰的供应商,根据其提供的产品特性或供应商以往的业绩表现,由供应部部长提出是否继续留用,由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5.4 激励措施
根据供应商业绩评估的不同等级可适当提高下年的采购量配额、货款支付比例或延长供货协议的有效期限。
5.5 档案管理
5.5.1 供应部负责整理、保存供应商档案,并跟踪更改《合格供方名录》。
5.5.2 供应部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5.5.3 供应部根据需要可要求采购员提供最新的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资料文件,以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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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子 (威望:1) 在校学生 - 我的生活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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