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程都说可以时,品管说不,有用吗???
都说品质,工程,生产是三大家。品质和生产的对立和共识的机会都是天天出现。但面对一些品管说不可以接收,
但工程和生产都说能接受的事例时,我们品管人员该如何去做。
特殊情况要考虑在内:
1,不可以事事都去找老板决定。倘老板是外行呢?!
2,不可以总要开发来确认吧,要是小厂里没有开发部呢?!
3,品质和生产是同一个经理时呢?(但其重心在生产方那里呢?!)
4,在国际的行业标准里也找不到论证时呢???(例如:菊花介子分不分方向的问题)
当我们不得不面对上面的特别情况时,我们品管人员,又该怎么做呢?
但工程和生产都说能接受的事例时,我们品管人员该如何去做。
特殊情况要考虑在内:
1,不可以事事都去找老板决定。倘老板是外行呢?!
2,不可以总要开发来确认吧,要是小厂里没有开发部呢?!
3,品质和生产是同一个经理时呢?(但其重心在生产方那里呢?!)
4,在国际的行业标准里也找不到论证时呢???(例如:菊花介子分不分方向的问题)
当我们不得不面对上面的特别情况时,我们品管人员,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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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luo (威望:0) (广东 东莞) 机械制造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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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看,产品的著作权和客户的要求是划分的关键,产品的著作权是你的,那么你公司的工程就有决定权限,但不是说此时就由工程说了算,因为品保的判定基准也是由工程资料做出来的,工程不能回避,要有个自圆其说的办法,通常就是修改工程资料,以期同样的争执不会再次发生。如果产品的著作权不是你的,或者客户有特别要求到的时候,工程和生产根本就无权修改品保的判定,因为品保的特性是代表客户验收货物,客户代表说NO的时候,卖方只能依客户要求去做改善。
在此特别提醒,在公司内特采权只能由总经理掌握,其他部门无权判定特采,也可以由业务同客户沟通不良状况,达成共识后由客户判定特采,也是同样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