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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恒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编 号 HCCK/QP-19
标题:首件检验、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第1页 共3页
第A版 第1次修改
1、目的确保在无品质异常的情况下投入生产,防止批量不良的发生;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部件、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确保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制品、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生产与检验过程。3、工作责职3.1 技术开发部:负责确定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点,并制定工艺文件和技术要求。3.2 生产部:负责进行过程中的自检和通知质检部进行首件检验。3.3 质检部:负责进行首件检验和相关工序的检验。1、 程序4.1 首件检验 新设计或更改设计的产品在批量生产开始时,对最先按产品图纸或规定要求加工完成的一定数量的完成品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和试验活动,取最先加工完成的1-5件,由检验员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然后填写《产品首检报告》交组长确认,并根据产品规定要求做出符合性判定。a)合格:首检品各项指针均符合产品规定要求时,可通知生产班组进行生产。b)不合格:即报告部门主管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4.2 自检a) 操作者加工或装配完成后,应按图纸及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自检。b)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督促操作工做好自检工作。c) 自检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自行返工处理。4.3 互检a) 装配或其它流水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的装配质量进行检查。b) 互检内容要在作业指导书中规定。若检验不合格,则退回上一道工序返工。
4.4 专检a) 加工好的零部件由质检部专人按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逐一检验,检验合格的零部件方可入库备用;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b) 完成焊接的电路板由调试人员按相应的调试工艺文件逐一调试检验,调试合格的加贴合格标签(注明检验工号与日期)方可入库备用;调试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c) 生产部根据技术开发部制定的“产品工艺流程图”设置质量控制(检验)点,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在生产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4.5 初检 质检部对完成装配的整机按初检工艺文件进行逐一检验,填写初检记录,合格品加贴合格标签进入老化,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6 老化产品在完成初检后(少量不影响通电检查的零件除外),需经过24小时的通电老化处理。在产品老化过程中,由专人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检查,老化结束后在产品流程卡上注明已经老化。4.7 标识4.7.1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贴上带有检验工号的圆形标签作为标识。检验员的检验印章应登记发放情况,并有效保管。4.7.2 检验发现不合格,在有问题的产品上用标签标明不合格项,交维修人员修理。 不合格品经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验。4.7.3 对无检验标识或标识不明的产品禁止流入下道工序,由检验人员重新检验,确定其合格与否。4.7.4 全检产品应记录不合格情况,检验记录由生产部收集保存。5 相关文件5.1 检验作业指导书5.2 产品工艺流程图5.3 作业指导书6 质量记录6.1 R17-01 不合格品记录6.2 R17-02 检验印章发放登记表
标题:首件检验、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第1页 共3页
第A版 第1次修改
1、目的确保在无品质异常的情况下投入生产,防止批量不良的发生;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部件、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确保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制品、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生产与检验过程。3、工作责职3.1 技术开发部:负责确定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点,并制定工艺文件和技术要求。3.2 生产部:负责进行过程中的自检和通知质检部进行首件检验。3.3 质检部:负责进行首件检验和相关工序的检验。1、 程序4.1 首件检验 新设计或更改设计的产品在批量生产开始时,对最先按产品图纸或规定要求加工完成的一定数量的完成品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和试验活动,取最先加工完成的1-5件,由检验员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然后填写《产品首检报告》交组长确认,并根据产品规定要求做出符合性判定。a)合格:首检品各项指针均符合产品规定要求时,可通知生产班组进行生产。b)不合格:即报告部门主管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4.2 自检a) 操作者加工或装配完成后,应按图纸及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自检。b)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督促操作工做好自检工作。c) 自检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自行返工处理。4.3 互检a) 装配或其它流水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的装配质量进行检查。b) 互检内容要在作业指导书中规定。若检验不合格,则退回上一道工序返工。
4.4 专检a) 加工好的零部件由质检部专人按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逐一检验,检验合格的零部件方可入库备用;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b) 完成焊接的电路板由调试人员按相应的调试工艺文件逐一调试检验,调试合格的加贴合格标签(注明检验工号与日期)方可入库备用;调试出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c) 生产部根据技术开发部制定的“产品工艺流程图”设置质量控制(检验)点,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在生产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4.5 初检 质检部对完成装配的整机按初检工艺文件进行逐一检验,填写初检记录,合格品加贴合格标签进入老化,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6 老化产品在完成初检后(少量不影响通电检查的零件除外),需经过24小时的通电老化处理。在产品老化过程中,由专人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检查,老化结束后在产品流程卡上注明已经老化。4.7 标识4.7.1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贴上带有检验工号的圆形标签作为标识。检验员的检验印章应登记发放情况,并有效保管。4.7.2 检验发现不合格,在有问题的产品上用标签标明不合格项,交维修人员修理。 不合格品经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验。4.7.3 对无检验标识或标识不明的产品禁止流入下道工序,由检验人员重新检验,确定其合格与否。4.7.4 全检产品应记录不合格情况,检验记录由生产部收集保存。5 相关文件5.1 检验作业指导书5.2 产品工艺流程图5.3 作业指导书6 质量记录6.1 R17-01 不合格品记录6.2 R17-02 检验印章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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