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欧盟修订REACH附件XVII关于镉的限制条款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5月21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 No 494/2011,对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关于镉的限制条款进行修订(条款23)。从2011年12月10日起,镉将被禁止在珠宝、铜焊填料和塑料(除一些回收PVC外)中使用。该禁令将更好地保护欧盟消费者免受镉接触的危害并减小镉对环境的污染。
主要修订总结如下:
信息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主要修订总结如下:
- 禁止质量分数大于等于0.01%的镉(以镉金属计)在所有塑料产品中的使用,但鼓励特定的建筑产品中回收PVC的使用。当回收PVC中镉的质量分数小于0.1%时,且不对公众或环境产生危害的情况下,允许其在条款列出的建筑产品中使用。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第一次投放含有回收PVC的混合物或物品时,应有清晰、明显、永久性的标识:“含有回收PVC”或特殊图形。
- 铜焊填料的镉的质量分数不得大于0.01%。铜焊即结合合金的连接技术,且焊接温度在450℃以上。
- 若珠宝的金属部件中的镉含量大于或等于0.01%,则其不可使用或投放市场,到2012年1月10日止有50年历史以上的珠宝除外。
信息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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