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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异常联络单该这样用吗?

本帖最后由 dingli2010 于 2011-6-14 15:14 编辑

巡检作业指导书规定: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作业员反馈,要求作出纠正,并对纠正结果进行跟踪验证。如作业员采取措施后仍未能解决的,巡检员开具《质量异常联络单》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将《质量异常联络单》上报生产部经理(品质部从属生产部),由生产部经理指派责任人,品质部经理再将《质量异常联络单》交给责任人并记录跟踪,生产出来的产品需隔离、标识等待进一步的检验和处理。
需要说明一下我们生产部经理下面有生产主管、机修主管、电工主管、品质部经理。实际是按指导书规定执行,但问题出来了:品质部一再催促责任部门解决,生产主管却是漠不关心,而且有时问题太多生产部经理总是收到很多单子就很烦。
质量异常联络单到底应该怎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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ゞ臸掵哋诱惑 (威望:1) (湖北 十堰) 汽车制造相关 员工 - 万事平常心,心情淡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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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 管球他里,按标准来就行,不行就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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